穿着短裤上班,也能被开除?穿短裤上班被开除是怎么回事?最近网上出了一个穿短裤被开除,大家都在问这个船短裤被开除的原因是什么?360常识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穿短裤上班被开除的事情详细解析,还不清楚的小伙伴还在等什么呢?
穿短裤上班被开除事件详情:
上海虹口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不过法官告诉记者,这类劳动争议还不是个案,随着新型用工形态的涌现、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征。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而在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发现,随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日渐复杂,不少争议纠纷难以厘清。
而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最让法官头疼的则是新兴行业里的案件,如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由于司机报酬是由奖励、油贴和空驶补贴等几方面复杂组合起来的,再加上用工关系并不牢固,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类现象,法院在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和高校寻求合作,探索新的解决机制。
上班究竟能不能穿短裤?
能不能穿可以看公司的要求,如果公司对着装没有什么要求,是可以穿的。小编建议上班最好不要穿短裤,现在都有空调了,还是穿得正式一点的好。
目前穿短裤被开除这个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择期宣布一审判决。
这个案件其实不是个例,随着无纸化办公地饿发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也日益复杂。
这个案件最核心的焦点就是,公司和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中,公司对于员工的一些规定是否合法,是否侵害了员工的权益。
对此,我们做了一些采访,这些都是网友认为用人单位存在的一些“不合理”规定。
网友A公司的规定:
1、加班没有加班费,在半年内调休,过期当自动放弃。
2、那时微博刚刚热起来,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申请账号,集体转发公司的微博。不定时抽查,少一条扣 50 元。
3、年终奖过完年才发。。而且过年前那个月的提成跟业绩完全不成比例,个人猜测是公司把一部分扣出来当作年终奖发。
这是网友B公司的规定:
1、公司女同事不允许穿短裤,所有员工不得染发,不得穿拖鞋。同上条罚款。
2、请假扣钱的同时,还要持续手机办公,有一个OA软件(这是私人企业压榨员工的重点,扣钱了凭什么还让我给你干活?!)持续审理合同。
3、部门经理要求,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真是活久见。
我们不难发现奇葩的规定其实并不是我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它其实是一场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博弈,或者是权益的博弈。
员工在这场博弈当中,明显的是弱势方,大多数情况下员工都缺乏争取权益的勇气,甚至我没有争取权益的资格,我们只能忍气吞声的服从,或则是默无声息的的离开和被离开。
对于公司某些规定是否合理,我们很难判别,或则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想着去判别,因为得不偿失,如果要离开这些和自己无关,如果留下那我也只能服从。既然是公司的规定,并且提前告知了,作为员工在知晓的情况下,还明知故犯,实不明智。如果不想遵守该公司的规定,那么,你大可不必来这家公司上班,去找能让你穿短裤上班的公司去。其实,有很多行业公司是很注重员工服装要求的,尤其是银行,金融行业,还有国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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