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近代明治维新后宣称“万世一系”并写入宪法,即日本从古代起没有改换朝代,始终都是皇室一系。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大量神话色彩,难以断定古代天皇真实性。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的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下面就跟360常识网一起具体看看世界上历史最长的君主制等相关内容。
简介
日本天皇(英语:The Emperor of Japan)是日本君主的称号,相传为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也是神道教最高领袖,日本国家象征。从神话传说的神武天皇到现在明仁天皇共125代。
日本天皇名称最早文字记载是689年日本颁布的《飞鸟净御原令》。而中国开始称日本元首为天皇约是在清末的同治年间。
日本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近代明治维新后宣称“万世一系”并写入宪法,即日本从古代起没有改换朝代,始终都是皇室一系。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大量神话色彩,难以断定古代天皇真实性。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的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
日本自1185年镰仓幕府建立至1867年大政奉还,天皇权力被架空六百八十二年之久。明治维新之后日本逐渐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昭和天皇指挥策划相继发动日本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等侵略战争,给亚洲及世界各国人民以巨大深重的灾难。
二战后期日本以无条件投降为条件,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国家元首保留下来。并迫使其发表人间宣言,否定其人间“神”的地位,承认不再具有神性,但是日本人民的心里还是认为天皇是神。依照《日本国宪法》,天皇如今主要职责为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外交事务活动和国家仪典等。日本皇室家徽为“十六瓣八重表菊纹”。
2017年12月8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了规定明仁天皇退位日为2019年4月30日的政令。
名称来源
日本天皇名称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在673年至688年前后由天武天皇制定的《飞鸟净御原令》中。
自第一代神武天皇起直至第三十三代推古天皇,这33位天皇在日本《古事记》中出现过。但自神武天皇至仲哀天皇,这14位天皇在历史中无法确认,应该是《古事记》及《日本书纪》为了完成从神代到人代的过渡而虚构出来的人物,而在仲哀天皇与应神天皇中间填充长达70年历史的神功皇后,也不能说是实际的存在。因此,有着比较真实的存在依据的第十五代应神天皇,应该是号称“万世一系”的日本天皇的真正祖先。此外,有称第一个应用“天皇”这一称号的,是在推古朝摄政的圣德太子。他在遣小野妹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写道“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曾引起过隋炀帝的怒火。不过,隋书对此类国书的纪录为「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之前都称日本统治者“王”或“大王”)。《宋书·蛮夷传》里所记载的“倭五王时代”中的“倭赞、珍、济、兴、武”五王,即是指自仁德天皇起至雄略天皇止,除履中天皇外的五位日本统治者。
日本统治者使用“天皇”称号大概是在明治时期。(唐高宗曾使用天皇称号,与天后武则天并称二圣,这可能影响到日本“天皇”称号的采用。)日本“天皇”正式对外的文字记载最早是1936年侵华前后。中国称日本皇帝为天皇大约是在清末的同治时期。在日本的历史上,出现倭奴王的称号以后,还有天皇和皇帝的称号并用的。这种两个称号并用的天皇有4代。到了近代明治元年(1868年)后,日本帝国致外国首脑信件、国际条约批准书、宣战诏书使用的还是皇帝称号。从1936年以后,“天皇”一词就完全被向世界宣战的侵略者利用了。现今,天皇作为日本的国家象征而存在,也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虽然日本宪法没有明定其国家元首的地位、昭和天皇裕仁以后的日本天皇也已宣布完全放弃历史上其被赋予的“神性”,但多数日本人仍认为天皇代表着“国家”。现任天皇为明仁天皇。
历史
古代
日本最早的神话书籍古事记称,日本天皇乃是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之后裔,成为日本君权神授的依据。旧时的日本史书一直宣称天皇是万世一系的,即所有天皇都来自同一家族,日本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王朝更迭。
事实上,中古时期的日本小国林立,最后由位于本州岛中部(奈良)的大和国家实现统一,大和也就成了日本的别称。大和朝廷成立前出现过多次王位的争夺,或许也改易过多个朝代。然而当时的历史纪录靠口头背诵神话的史官,而没有可以证明的文字史料留下,是以无由查证。仅有中国陈寿《三国志》的东夷传倭人条可做参考。然而该纪录却是转录而来,并非一二级史料,且文中可以看出中日语言误译的问题。虽在《日本国史略》中有“自天照皇太神创业垂统,而神武天皇初都中国、一统天下,历正天皇正统一系,亘万世而不革。天下即一人之天下”一辞,不过“万世一系”四字则是到19世纪末明治维新左右才形成,写入大日本帝国宪法之中。
天皇作为日本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的时间并不长。自镰仓幕府建立以来(1192年—1333年),日本历史上共经历了镰仓幕府、室町幕府、德川幕府三个幕府历史时期,天皇权力被架空了六百八十二年之久。直至1867年12月9日倒幕派发动“王政复古”政变,宣布废除幕府制度,德川幕府的最后一位“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才被迫宣布“奉还大政”,日本朝廷、明治天皇睦仁才重新掌握政权。自明治时期后,天皇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从1868年10月23日(旧历9月8日)宣布改元明治开始,日本走上了一条由天皇操纵并主导政权的,向着封建军国主义国家进发的道路。昭和天皇(裕仁)在位时期发动了侵略中国和亚太其他国家的罪恶战争。
近代
日本战败后,在美国的主持下建立议会民主制。但为了顺应日本民意,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保留下来。1946年,美国迫使昭和天皇裕仁发表了“人间宣言”,承认天皇也与平民无异,只是受国民拥戴的国家象征。现代日本天皇的主要职责是任命内阁总理大臣(首相),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的外事活动和国家典礼等。
变革
圣德太子曾借道教辛酉年之说,编排了“皇纪”。推古九年正好是辛酉年,也是圣德太子在斑鸠宫推行改革的年份。辛酉年每60年出现一次,亦称一轮。按道教的说法,每一轮辛酉年是发生变革之年。而第21轮的辛酉年则是发生彻底的大变革之年。于是,圣德太子以推古九年(601年)为起点再往上推第21轮的辛酉年为日本建国之年。规定该年的阴历一月一日为神武天皇登极之日(阳历为2月21日)。按照这种推算法,公元1990年是皇纪2649年。结果把皇统向前多推算了大约一千年。在这一千年的空白中人为地安插了10位虚构的天皇。圣德太子按照这种逻辑编修了日本史。后人便加以延用至今。
大和国(日本)君主的正式称呼原本是“大王”(治天下大王)。故中国南朝的正史中称五位遣使朝贡的倭国君主为倭王,史称倭五王(赞、珍、济、兴、武)。隋炀帝时,大和的圣德太子派小野妹子出使隋朝,在国书中有“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之句,是首次在外交场合使用“天皇”一词。不过,《隋书》对此类国书的纪录为“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实际上,《隋书》所记录的国书为小野妹子所带去的那份。‘日本书纪’中所记下的国书则为第二份。在寒暄辞的大意重复。又,小野妹子虽弄丢了中国所回信的国书,却没有受罚。有学者认为依当时外交情况,两方大使皆有对国书与纪录进行篡改以达到两国之妥协点。否则日本用天皇一辞,中国不可能接受其国书。反之,如中国对日本采用对下关系的写法,日本也不会接受。按‘日本书纪’,来日大使裴世清重拟的国书写作“皇帝问倭皇。”是即大使篡改国书以符合两国底限。‘圣德太子传历’称“天子赐诸侯王书式也。然皇帝之字,天下一耳。而用倭皇字,彼有其礼。”可为佐证。)应当是其后的日本书纪依大宝令规定,将“大王”、“大君”、“皇尊”等名词一律更正为“天皇”所致。“天皇”在中国道教中,表示北极星。
天皇权力
地位权力
日本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皇位继承: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
日本天皇的权限、天皇国事行为的委任:(1)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2)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
日本天皇摄政:根据皇室典范的规定设置摄政时,摄政以天皇的名义行使有关国事的行为,在此场合准用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日本天皇的任命权:(1)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2)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国事行为
日本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一、公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
二、召集国会。
三、解散众议院。
四、公告举行国会议员的选举。
五、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
六、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以及恢复权利。
七、授予荣誉称号。
八、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
九、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十、举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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