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避孕药对生育及其后代的影响
在促排卵的过程中,为了调节患者的内分泌及其卵巢状况,需要应用口服避孕药。那么,口服避孕药是否对日后的生育及其后代有影响?答案是否定的。
国内外研究资料均显示,应用甾体激素停药后怀孕不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率。
目前,根据已有研究结果:
1、停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后生育能力大多立即恢复,停药第一周期即有70%的妇女恢复排卵,3个月内达90%;
2、停药后,药物对胎儿无影响,出生婴儿的畸形率并不增加。因此,应用短效避孕药者停药后没有必要等待3~6个月再妊娠。
口服短效避孕药对生育无影响,一般在停药3个月内恢复排卵者80%,一年内恢复排卵者约占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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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妇女长期服用避孕药,如果没按规定服用或者漏服,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怀孕,怀孕后往往还继续服用避孕药,等到确认妊娠后,顾虑重重,担心避孕药对胎儿有损害。孕妇服药,药物可从母血通过胎盘到达胎儿血内发挥作用。
人工合成的性激素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有一定的毒性,并能致畸、致癌。我国常用的口服避孕药多为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孕激素和睾酮类衍生物的复方制剂。合成孕激素如避孕2号中的甲地孕酮,睾酮衍生而来的合成孕激素如避孕片1号中的炔诺酮,都可能引起女胎男性化、外生殖器异常等,如阴蒂肥大、阴唇融合粘连等。人工合成雌激素不仅可引起男胎女性化,也可因增加了雄激素分泌量,使女胎男性化,以它爆胎还可使女婴到青春期患阴道腺癌,出生男婴睾丸发育不良、隐睾等。有人提出,服避孕药时受孕或受孕后继续服避孕药,均可增加胎儿细胞染色体畸变的概率,从而发生脊柱、肛门、心血管、食管、四肢畸形。
一般来说,避孕药对胎儿的影响比较大,应建议停服避孕药3个月或半年后再要怀孕比较适宜。目前比较容易自行采用的紧急避孕药物,其机制是孕激素受体的拮抗剂,主要是干扰或阻止孕卵着床。国际上发表的大样本流行病资料显示,服用紧急避孕药者的后代与未服用者后代出生缺陷在统计学上没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