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冠群芳?薛宝钗是“真淑女”还是“伪淑女”
在读者的眼里,薛宝钗是红楼第一淑女,博学大度,雍容华贵,是艳冠群芳的花王牡丹。而且性格十分随和,成熟知礼,不像林黛玉之辈,是不懂事的小女孩儿。所以,薛宝钗在《 红楼梦 》一书中,算得上性格缺点最少的女孩子之一。即便是她性格中的缺点,也是俗世之人所能够理解和体谅的。但这仅仅只是读者眼中的薛宝钗,曹雪芹笔下真正的薛宝钗却未必是如此。薛宝钗到底是不是一位淑女?她到底是否完全符合封建道德的淑女标准呢?这都成了一系列疑问。
其实,有不少拥钗派始终否认宝钗母女赖在贾家常年不走是别有意图。认为宝钗来京的原因就是为了待选“才人”,为的是伺候皇帝,所以薛宝钗心目中的理想丈夫应该是皇帝,绝对不会稀罕什么“金玉良缘”。其实这是对历史的不了解所致。这里“才人”与“秀女”不同,她们的工作就只是陪伴公主郡主读书。在清廷,被选入宫的女孩子也分为几种:秀女、才人、宫女。秀女是最高一级的层次,被选中后,要么伴驾,成为皇帝的小老婆,要么被许配给皇子皇孙或是亲王郡王以及他们的子孙,总之都能够嫁入皇家。最底层的是宫女,分配给各个宫院的主人役使,当皇帝宠幸她们的主子时,宫女也要根据要求侍奉皇帝,有点通房丫头的意思。但中间一层的才人却跟皇帝沾不上边,她们只是公主、郡主的伴读,自始至终就是一帮女孩子凑在一起,不与任何男人接触。
所以,有评论家说“薛宝钗的最终目标是当上元春那样的皇妃,而不是荣国府里的少奶奶”,这话是存在问题的。如果说宝钗心里有这样的梦想,可以理解,但实际上与事实不符。才人和秀女是两条路上的两种人,如果想成为元春第二,宝钗岂不是一开始就走错了路?说到这里,大多数的读者都会提出疑问:都说薛宝钗要进宫应选,可在贾府住下以后,怎么自始至终就没见她再提这茬儿了呢?书中虽然没有写明,但宫廷的选拔活动肯定是进行过的,也许由于种种原因,宝钗落选了,所以作者干脆不提。但同时可以肯定,错过了这次机会的宝钗再想进宫恐怕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在乾隆帝继位之前,选秀活动都是不定期的,并未规定几年一选,主要依据皇帝的谕旨。到了乾隆帝时,才把这项活动明文规定了下来:三年一选。
清制规定: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选,凡年龄十三岁以上、十六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落选者才可自由论及婚嫁。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必须参加下届阅选方可再论婚嫁,违者将受惩处。而符合条件的旗女在未经宫廷阅选便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治罪。如果说旗女不具备参选秀女的条件,则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所以,宝钗进京待选也未必是出于本身意愿,仅仅是一项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而已。再者,薛宝钗来到京城时已经接近十五岁,如果这届没选中,说明宝钗已经进宫无望。
故而,薛氏母女既然选择了在贾家常住,就必然要有自己的打算。这个目的恐怕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当然也包括贾母。黛玉原本就是贾母为宝玉选定的妻子人选,而家里忽然又来了一个宝钗,既是王夫人的亲戚,又深得王夫人的欢心,明摆着是要破坏贾母计划的,贾母怎肯善罢甘休!读者不要忘了,宝玉向来就是贾母和王夫人婆媳关系的斗争焦点。贾母喜欢孙子,所以也想彻底占有孙子的爱,而宝玉的亲妈王夫人当然不愿意,可是没有办法,作为儿媳妇她不能反抗婆婆的意愿。一直以来,都知道袭人是王夫人的安插在怡红院的“耳报神”,却忘记了,宝玉屋里的丫环实际上全是由贾母派过去的,当然,这其中也自然有贾母的“耳报神”。而这个“耳报神”极有可能就是晴雯。
晴雯曾经抱怨过宝姑娘“有事没事跑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从晴雯的抱怨话里可以看出宝钗不是一次而是多次,在很晚的时候还到这位宝玉表弟屋里聊天玩耍,这对于一位道德淑女而言恐怕未尝不是一件影响形象的事情。在书中,多次写到宝钗在晚间或是在宝玉午睡期间独自来到怡红院串门儿,甚至还为宝玉绣过肚兜,这对于宝钗而言,实在是极为不妥当的。书中就几乎未曾写过黛玉在宝玉睡觉时来串门儿的。这对于这两位小姐的真正性格,算得上是个对比。再加上晴雯又是贾母所极为喜爱的一位丫鬟,经常见面也是正常的,以晴雯的性格,难免不会在偶尔的家常絮语中带出对宝钗的牢骚之语,势必会引起贾母对于宝钗的不满,所以贾母“掰谎记”中所说的“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不是宝钗是哪个?
可以仔细来回顾一下《 红楼梦 》,凡书中写到宝玉、宝钗单独相处之时,总要把场景设置在卧室或床边,以喻示这种青春期的性萌动。另外也在某种程度上对宝钗暗暗做出了批判,一向标榜淑女风范的宝钗,并非那么“正经”。第三十四回中,宝玉挨了贾政的板子,回房后,袭人正在为他清理伤口,这时候宝玉是在卧室的床上,屋里除了同居女友袭人外,什么人都没有。但宝钗竟然大剌剌地冲了进来,着实吓人一跳!不光宝玉、袭人没防备,连读者都是心惊肉跳!果不然,宝玉裤子也来不及穿,一个小伙子,光着屁股怎么见人啊?袭人只得赶忙拿了一张毯子替他遮盖了。试想,一个女孩子去一个男孩子的卧室中,理应有些回避才是,尤其是知道下半身挨了板子,肯定是会裸露身体处理伤口的,要是衣服来不及穿怎么办?这个女孩子岂不是太鲁莽?即便是送药,也没必要急成了这个样子,宝钗往日的涵养和优雅竟然全都不见了,实在不该。
如果这事发生在湘云身上,那必然不会有什么刺眼之感,湘云是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女孩子,偶尔莽撞也是正常。但宝钗不一样,这个时时处处留心留意的宝钗怎么会做出这样没脑子的事来呢?确实奇怪。可见,宝钗的家教修养未必如读者想象中的那么好,只是她自己想要努力维持那种所谓的淑女风范罢了!毕竟宝钗出身于商人世家,在那个时代,是不受尊重的一个行业,人们普遍认为:即便是富商也算不上真正的贵族。相信贾母不赞成二宝的婚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宝钗的门第问题。毕竟,光有钱也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贵族门第的婚姻讲究的是血统,而像黛玉这样诗书世族出身的女孩子才算得上是真正有身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