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娼女”和“优伶”为什么不受人待见
谈到“娼女”和“优伶”,中国民间有句很俗白的话,“婊子(也叫娼女或娼妓)无情、戏子(也叫优伶或伶人)无义”。这句话最早出处何处?有人说是孔夫子说的,我个人对此深表怀疑。孔圣人一生践行谨言慎行、三缄其口,并且他还多次教诲自己的弟子“君子绝交,不出恶言”、“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就是说话要文雅、有文采,否则流传不会久远)。“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么既狠且直的话,很难想象出自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口,应该属于人民群众在长期生活体验中的实践总结,就象评书等口头传唱文学一样属于老百姓集体创作出来的。要具体说是在哪个朝代由谁创作出来的,那只能说是不可考了。
在中国长达两千五百多年的社会发展史和思想文化史上,“儒、释、道”三教和“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纵横家、杂家、名家、阴阳家、农家”等九流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三教九流”,它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系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基础。后来“九流”逐渐演变为官方认定的从尊到卑的九种身份,即帝王、文士、官吏、医卜、僧道、士兵、农民、工匠、商贾。这样依照等级的不同来审视规范道德行为,可化解单一的道德规范引发的潜在社会矛盾。
然而民间对此划分不大买账,他们从自己的视角、价值观和侧重点出发,把和尚、道士、画工、郎中、风水先生、算命先生、厨师、私塾先生、药铺划作“上九流”;把优伶、婢女、娼妓、乞丐、恶棍、剃头师傅、当铺、澡堂、木匠划入“下九流”。很明显“娼女”和“优伶”都归口“下九流”。更有一种将“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巫婆),盗,窃,娼”归并“下九流”的划法,“娼女”就位于“下九流”的最末端了,地位低到无以复加。
旧社会就是依据中国古代长期流行的“九流归并”理论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说法也就大行其道。这实际上是说“婊子”与“戏子”为了生存而没有气节。这话有点狠,也不乏社会偏见,然而一定程度上却是市井百姓多年总结出来的“警世通言”。
婊子阅人无数,整天典身卖唱,惯于逢场作戏,故曰无情;戏子扮角万种,说尽千家戏词,整天在别人编写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唱戏的剧本怎么写的,他们就怎么唱,故曰无义。其实这是针对这两种职业的本身特性的一种延伸比喻。在古代这两种职业被视为最卑贱的职业,属于下九流中的末端,文人爱拿他们作文字游戏也不足为奇。
婊子无情,在古代小说中常有所闻。古代嫖客一旦在妓女身上散尽金银、“弹尽粮绝”,老鸨就会和妓女联袂变脸,把嫖客无情地赶出去。那些青楼女子,前门迎新后门送旧,毫无情义可言。因为既是当婊子,自然是经济利益至上;既然脸都可以不要了,哪里还能谈情!戏子出于生计,一生都在演戏,一辈子都在复盘别人的剧本。而且戏子演戏必须逼真,所以一场戏一段爱情,一段爱情一段婚姻。戏过无痕,长年如此,他们从小就得逢场作戏,笑面迎人,说尽迎词阿语。
“娼女”和“优伶”同属下九流,本身就被世人瞧不起。他们社会地位低下,逢场作戏,身不由己,虚情假套是他们的职业也是生存之本,在满口仁义道德的社会里,难免有一部分人属于见利忘义,有奶便是娘的“人渣”,毫无真实感情可言。所以身受其害的人们就鄙视、痛恨他们,也就有了“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俗语,或者说他们并非真的无情无义,只是婊子常在床上有“情”,戏子仅在台上有“义”。
当然,这句话也反映了旧社会老百姓在对权贵荒谬化的同时,对艺人也多半妖魔化了,“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体现旧社会一般大众对青楼女子、演艺人员的一种蔑视。其实即使“下九流”之列的小人物,除了人品问题,行业风气,更多是生活所迫;但是也有一部分艺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甚至更加深情厚意、高风亮节,成为响当当令人敬仰的大腕。例如军妓出身的梁红玉与韩世忠结为夫妇后,洁身自好成为抗金的着名巾帼英雄;杜十娘为忠于爱情怒沉百宝箱;历史上汴京群妓合金安葬奉旨填词的着名落魄词人柳三变(柳永);清末京城的艺人、号称“十三绝”之一的刘赶三就疾恶如雠,敢于蔑视权贵;京剧名伶梅兰芳在抗战时期蓄须罢演;豫剧大师常香玉50年代抗美援朝时支援抗美援朝,率剧团巡回义演以演并乐捐“香玉号”战斗机……
在资讯发达、传媒行业如日中天的今天,已经没有名正言顺的“婊子”了,“戏子”们也都升华为“艺术家”,“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句话似乎无所指向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演艺明星、大腕纷纷成为大众心中的崇拜偶像,每个明星背后都有无数疯狂追捧他们的粉丝,疯狂的程度有时令常人难以理解。与动辄就引得无数“粉丝”竞折腰的无限风光相比,古代、甚至解放前的艺人都只能望其项背。明星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观象之一,并形成巨大的产业效益链。
人民群众希望这些艺人在生活态度,道德修养和个人品格方面也成为全社会的标兵和引领者。因为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力特别大,如果不能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刻苦认真的敬业精神、慈善公益的暖心行动等方面发挥正面的引导作用,而是整天上演“泼墨门”、“诈捐门”、“换角门”、“幽会门”等绯闻八卦,甚至挑战法律道德底线,例如涉黑行凶、吸毒嫖娼等,极个别热衷于拙劣自我炒作和以“丑闻”博出位,将深深的毒害着我们的下一代,误国坑民。
有学者指出:“一个国家的社会史可以由该国的电影明星书写出来”,例如好莱坞明星“就是美国社会的种种需求、欲望和梦想的直接或非直接的映象”。针对当今各类明星大腕“丑闻迭出”,很多演员靠媒体、经纪人、“粉丝”的“炒”、“捧”而滥加星冠;一些演员不好好锤炼演技,热衷于代言品牌或拍广告赚钱,陶醉于性感魅力或时髦打扮,迷恋于摆阔消费、派对作秀、穿华服、开豪车、住豪宅等。也有人疾声大呼“戏子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