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事!古代吃牛肉竟然是犯法的
在古代大熊猫可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什么鹿茸熊掌虎鞭只要你有本事都可以拿来吃。
但是有一种动物即使你把他从小养到大,你也不能杀了它吃肉。你肯定猜不到这种动物就是“牛”。
胡说八道?明明各种小说、电视剧里面的英雄好汉每次进店都要切上几斤牛肉吃。
但这些都是骗人的。要知道牛在古代的社会地位是十分高的。实际上,早在3000年前的西周牛的崇高地位已经确定下来了,那时候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不杀牛更谈不上吃牛肉啦。也就是说,那时候一个省委书记兼军区总司令一般情况下是吃不到牛肉。《礼纪·王制篇》是这么说的,只有在统治者用太牢祭祀天地祖宗时,才会杀牛。(太牢,包括牛羊猪三牲)。而诸侯只能用少牢,也就是说只有羊和猪。惊呆了吧。只有国家主席在祭祀天地的时候才能用到牛,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想要吃牛肉可谓是难于登天了。
即便进入到生产力上升了一个台阶之后的西汉,想吃到牛肉还是可遇不可求的,当时《汉律》上规定“不得屠杀少齿”,意思就是说只能等到牛老了之后才能宰杀。之后的历朝历代也都将牛列为特等保护动物,唐宋五代十国法律不管牛老弱病残都在禁杀之列,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能杀来吃。元代“老病不任用者”明清“老病不堪为用”。
即便是老了、病了,牛主人也不能说杀就杀,宰杀过程还要按照法定标准,经过官方机构审批。想吃到牛肉,你要等到一头牛老掉或是生重病,同时还要跑不同的部门盖章才行。当搞定了这些手续之后,捧上桌的是一碗咬不动的老牛肉,这样的情形多少有些悲惨。
到黑市去买些新鲜的好牛肉?估计很难,且不说当时没有冰箱保存,很容易变质。单是当时偷杀牛的刑罚,估计是没人敢去冒险的。汉代时,有这样的规定“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不经官方许可私自杀牛要砍头的。这个时候想吃牛肉一不小心命都打进去了。
但是过了汉代,胆大的同学们就可以偷杀牛来吃肉了。不过被官府抓到的话,还是要吃上一两年的牢饭,再挨上一顿板子。
不要以为那些都是旧社会的陋习,即便是跨入新中国,牛肉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吃到的。1955年国务院还专门发布了相关指示“禁止任何机关和农民私自宰杀耕牛”“情节严重者,还应给予必要的惩罚”。一直到1979年2月份才放松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