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已出现中国史上最早最完善的专业消防队
“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可见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
2015年1月2日13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的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至2日晚22时许,持续了9个多小时的大火导致仓所在的居民楼突然的塌方,将正在救援的数名消防战士压在里面。
截止3日凌晨1时许,由于火灾现场发生复燃现象难以控制,现场的救援工作已经被迫中止,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已经紧急疏散了火灾区域周边一平方公里内的的所有群众和商户,以避免更大的危险和损失。据了解当时已有消防员牺牲,并有12名消防员被送医救治。最终,这场“1.2哈尔滨仓库大火事故”造成5名消防官兵英勇牺牲。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这种灾害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应运而生。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勇敢的中国人始终没有终止摸索和探索消防之路,其中最为突出的当属有宋一代了。
在宋朝,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与居住的密集程度,火灾发生也日益频繁。同时,也给无数百姓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引起了赵宋政府的极大关注,还加大了消防力度,建立起了一支支相对专业的消防队伍。
北宋时期,国家专门设立了火警巡查机构。当时给这些人叫做“探火军人”。他们首先用砖建起望火楼,所有“预警”人员都在这里上班。并指派专人在火楼上边值班巡逻了望。楼下呢,是那些消防官兵,而且还配有各种灭火的工具。了望人员一旦发现有火情出现,便急忙向楼下主管负责人报告,紧急集合队伍,由全体官兵前往出事地点,将大火扑灭。
为了调动消防队员的积极性,朝廷实行奖惩制度。在扑救过程中,如果有队员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朝廷就会大张旗鼓地表扬和奖励。倘若有人在扑救中受伤了,主管部门会派出有关方面的主治大夫前去诊断,依伤势严重情况,然后再进行救治。但是,若有懈怠或是灭火不当的,也毫不留情地以军法处置。这在当时来说,从管理的构思上确实很前卫。因为它已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严密的消防体系了。
到了南宋时期,政府对消防的重视程度有增无减。把各地的消防队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大、补充,放下民间业余的组织不提,当时仅懂技术、有经验的专业消防队员的数量就有一千多人。而且,南宋还总结、完善了北宋的管理制度——实行分片儿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就那过时候的临安府来说,麾下就有约千号人的消防队。他们分工明确,安排周密,在火楼上昼夜巡逻了望。执勤的士兵,白天以旗子指示火灾方向;天暗下来的时候就以灯为信号。灯的多少表明事发地点的远近,以及所指方向等等。
假如火灾发生在他们自己所辖的区域内,那么,主要负责人便立刻率领主管片儿的官兵进行扑救。但如果是临近的兄弟片儿发生了火灾,就原地待命等候支援,随时都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调遣。
可以说,宋代的消防组织与实施方案、一系列措施等,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完善的了,它已与近代城市的消防组织很接近了。换句话讲,它是我国史上最早最完善最前卫的专业消防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