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宋朝有电话 南宋抗金将领岳飞就不会死了吗
最近圣诞节,遥想千年以前,南宋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的二十九号,虽然是农历,并非如今的新历,那是民族英雄岳飞的死期,这个案子有挺多滑稽搞笑的地方。那让我们以现代人批判的眼光来看看,这个千古冤案是咋个冤法。
近代以来,中国被西方列强,被日本欺凌得很严重,到了差点亡国灭种的地步。因此民国时期,社会上很推崇古代那些抗击外族侵略的英雄,其中尤以岳飞为甚。直到今天,讲到岳飞,我们中国人已是耳熟能详。
岳飞是南宋初年抗击金人的汉族将领,以前我们一直觉得是秦桧(音同“会”)害死了他,但是如果我们好好查阅历史文件和资料的时候,会注意到,事有蹊跷。
宋朝的法律制度比较严谨,讲究“慎刑”,不会轻易治罪,必须是审了又审的。我们来看岳飞的这起案件指控的罪名:(以下资料来源:巨焕武《岳飞狱案与宋代的法律》)
淮西战役中,宋高宗曾经写了15封信给岳飞,促使岳飞出兵声援张俊和韩世忠等将领,而岳飞竟然坐观成败,逗留不赴援。
2.淮西战役期间,岳飞曾经在将领面前诋毁宋高宗,又抱怨张俊和韩世忠等将领所带军队不中用,并且以自己32岁单独在外领兵的成就,上比宋太祖(30岁在外单独领兵)
3.淮西战役后,岳飞被罢兵权,为了重回自己的职位,岳飞写信给让自己任命接掌岳家军的张宪,命他谎报军情,请求朝廷放岳飞回荆州掌军御敌。如果朝廷不肯,就命张宪直接带兵就地起义。
4.岳飞的军情奏章中,屡有不实的内容,有欺君之罪。
小伙伴们,看到这份冠冕堂皇的对岳飞罪行的法律控诉条文,是不是已经不敢相信自己的24k的眼睛,尤其是第三条罪行说的岳飞意图造反,感觉这太瞎扯了吧。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份讼词。
话说当年,金帝国,像搭乘着火箭飞升的速度,崛起于今中国东北-当时的辽国的东边,才崛起几十年,就打败了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大辽帝国,那可是汉族的北宋无论如何也没打赢的大帝国。然后金国乘势南下,轻松地攻破了北宋的都城开封,北宋灭亡,汉族政权南下建立了南宋。(真心想吐槽,北宋时期,东方最强大的两个帝国,辽国和北宋,谁也灭不了谁,打了25年的战不分胜负,最后和谐地以兄弟国相处了一个多世纪。竟然被一个突然崛起的部落,轻松地就给团灭了,笔者表示很无语啊。)
但是宋人还是成功的抵抗住了金人第一次南下的步伐,有如下两个主要原因:
1.依赖着地利,拥有人口优势和经济优势,加上杰出将领的指挥,像岳飞,韩世忠,张俊等,抵制住了金人暂时南下的战马,使得南宋得以立国。但是也只是暂时挡住了一下而已。
2.金国内部,因为崛起得太快,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调整在激烈进行着,因此,金国内部的主战派,以我们熟知的金兀朮(音同“物竹”,又名完颜宗弼)为首的这班人因为军功太大,受到文臣的忌惮和打压。金国内部并不是上下同心。
6年后,金国内部经过激烈的权利斗争,主战派又重新掌权,故得以倾国力,再次南下对南宋政权发动大规模进攻,绍兴十年六月份(公元1240年)完颜兀朮发动的“淮西战役”。先是被南宋将领打败了一次,在该年十二月份再次南下,却是在四个月后,被再次打败赶回北方了。
(笔者觉得这次金国的发动的这次战役,并不足以灭了南宋,很可能只是金国内部的一次权利斗争的结果,主战派好不容易刚拿到权利,就必须要把国内的矛盾向外转移,发动一次战争是挺普遍的转移国内矛盾的做法,而且最好要有点成就就行,然后班师回朝,才能让主战派有底气去打压反对派。所以金兵的这次进攻应该说,并不是拼了老命来打南宋。南宋的皇帝和大臣们,可能也看出了大金帝国内部的不和谐,料定我们不去打他们,可能让他们自己内乱起来,南宋先试图发展稳定人心,待北方政权内部有变,再北上一举歼灭之。但是,诚如岳飞所说,明明之前北伐很成功,都能看到开封城了,竟然被皇帝召回了,真是一次次的机会都白白浪费了。所以这群南宋君臣的心,确实没有那么的伟大,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官位,国家长远利益都能牺牲呢。)
这就是岳飞案里边,足以让他“罪不可恕”的淮西战役,这个战役里边岳飞都干了些啥呢?怎么就这么被治罪?怎么就该死了呢?
按照时间顺序:
绍兴十年(1140年)十二月初一:金帝国的完颜兀朮带领大军,从燕京(今北京)出发,分兵南下。
绍兴十一年一月初九:中央在绍兴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收到奏报得知金军已经出发在路上了。(笔者说:请感慨一下古代的交通和资讯流动的极大不方便,从北京到杭州,如此重大的国家头等军情,肯定是用最快的速度传达的,也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送达。然后还要中央进行信息通报和商量,还有战争准备,所以又需要花多一个星期才能颁发诏书,古代真的是客观条件限制太多。)皇旨写好了,让韩世忠,张俊等在淮东会跟敌军正面对抗的将领做好准备,让在荆州的岳飞好好整理部队,原地待命听候调遣。
绍兴十一年一月初十:中央文件正式上马,皇家快递员正式带上文件出发了。(此为中央给岳飞的第一封信,叫岳飞看情况去夹击敌人。)
一月十五:岳飞得知金军已经攻陷了寿春府,着急得写信给中央,请求中央批准出兵去救援,跟淮西的宋军一起夹击金军。(此为岳飞给中央的第一封信,请求中央批准让自己出兵去夹击敌人。)
一月二十五日:金军深入宋地,部队在庐州地域内休整。
一月二十九日:宋高宗知道金军已经到了庐州了,(笔者注:因为庐州距离临安距离很近,从地图上可以看到,所以军情文件最快的时间4天,也是差不多了。)已经要渡过长江奔首都临安来了,内心非常焦虑。立马写了另一封皇旨给岳飞,叫他速速出兵去围剿金军。(中央给岳飞的第二封信,让岳飞出兵夹击金军,从江州出兵东上,夹击金兵。)
二月四日,岳飞那边的探报也让岳飞知道了金军,已经深入到了庐州了。(笔者注:看官注意,庐州的军情,到达岳飞的鄂州地区,要慢一些,花了大概9天,实在是科技所限制啊。)岳飞立马也焦虑了,因此也写了第二封信给中央,请求批准他带兵北上,乘着敌人深入宋地,敌军京城空虚,应该直捣黄龙,围魏救赵。(岳飞上书给中央请求批准的第二封信,让他出兵北上直捣黄龙。)到了下午,岳飞竟然又写了第三封信给皇上,他自己想了想可能觉得直捣黄龙风险大,觉得不靠谱,就仍然坚持让自己东出去夹击金军。
同日:皇帝也心里非常捉急,金军进攻到了庐州已经过去了差不多10天了,皇帝老爷急不可耐,再次写信给岳飞,叫他东出江州,快来夹击金军。(中央给岳飞的第三封信,内容跟第二封一样,只是皇帝急了,在催促。)
二月七日:宋高宗收到前线军报,金军先头部队到达和州,渡过了长江,皇帝非常后怕,立马又写信给岳飞,快快救驾。(中央给岳飞的第四封信,内容跟第二封一样,皇帝捉急加害怕)
二月九日:岳飞终于收到了中央给的第二封信,让他出兵江州东进,夹击敌人的那个旨令,所以岳飞终于一直等,从他探到金军南下,到他终于获得批准出兵,差不多是三个星期多的时间。岳飞早就准备好了,立马拿到诏书就出发踏上了皇帝指定的出兵路线。(距离皇帝发的第二封信已经过去了9天,也就是临安到岳飞部队所在地,需要的最快路程也得这个时间,客观条件限制。)
二月十日:皇帝老爷还是不知道岳飞那边怎么样了,心一急,又写了一封信,内容跟之前一模一样,叫岳飞快点上路。这次特别叫了宫里的太监一并上路去传旨,表示皇帝特别特别重视这事。
二月十一日:岳飞花了两天,带领着整个南宋帝国最精锐的轻骑兵先头部队赶到了皇帝给的第二封信指定的地点黄州,然后。。。就不知道该咋整,没看到敌人,只能原地扎营,然后写信给皇帝,请示会战的时间和地点。(岳飞给中央的第四封信,报告自己已经按照皇帝的之前的指示做了,下一步该怎么做。)
同日:宋高宗终于收到了岳飞写的第一封信,就是请求“东出合围金军”的那封。皇帝很开心,所以就批准了岳飞。然后把给岳飞的回复信又快递发回去给岳飞。(这时候,距离岳飞送出这封信已经过去了24天!!!岳飞自己的送信的快递员毕竟比不上皇帝老爷家的私人快递啊。)
二月十七日:宋高宗收到了岳飞的第二封信,就是岳飞自己想出来的,要北上直捣黄龙的那个请求信。皇帝觉得目前战事吃紧,还是按照原定计划打就好。刚把第二封岳飞回信寄出去,第三封就到了,也同样回复了寄出去。
三月一日:中央接到线报,宋军各军队联军与金军会战,大捷,金军败北而归。
三月四日:金兵杀了个回马枪,掉头去攻略濠州。(笔者注:岳飞可能实在等不住,前方军情变化太快,跟中央书信来往批示实在太慢了,所以他擅作主张,自己带着岳家军去救濠州了。)
三月五日:皇帝还不知道金军掉头去攻打濠州,所以他仍然以为金军在北归的路上,所以又再下旨去催岳飞,确认他到了指定的金军回归路上,要给金军打伏击,歼灭他们。
三月八日:濠州沦陷。岳飞军还在路上。而另外一支宋军主力张俊的部队就驻扎在濠州的附近,但是张俊这位将领,是坚持没有皇命,即便眼看城破,也不能出兵相救的那种“恪尽职守”“绝对不越权”的将领,所以,濠州的求救信,张俊并不理会。
三月十一日:皇帝终于知道濠州被围,(还不知道濠州沦陷的消息,信息传递又用了7天时间)再次下令让各路大军去濠州救援和金军北归路上打伏击。
三月十二日:岳飞终于赶到了濠州,但是金兵已经洗劫了该城池,并且已经撤走了,金人踏上班师回朝的路上了,岳飞扑了个空,没有皇命不敢再胡乱追踪,只能又原路返回自己驻地舒州。
讲完这个战役的故事,我们可以注意到以下几点:
1.宋朝的将领,即便是岳飞,也非常谨慎地遵守皇帝的命令,没有皇帝的旨意(正式文件),自己的军队是不能动的,甚至有时候得做到像张俊那样眼睁睁看着濠州被攻破也不能去救援。如果在没有皇命的状态下,私自动用军队去打仗,胜了,皇帝在奖励的时候,可能会忌惮该将领不听话而训斥和排斥之。如果打输了,那责任就大了,因为这战役输了的各种经济赔偿,皇帝可以不认账,将领自己看着办吧。
2.将领的行军路线,每次打仗,都得请示皇上,或者皇上决断,将领必须遵行,即便是岳飞,也得牢牢遵守。
3.古代由于科技问题,文书传递实在是极其不方便,对于转瞬即逝的战场指挥,实在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宋朝的君主和将领,即便在国家大厦将倾之时,将领也必须听中央的命令,不存在“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将在外,其实没有君令,最好就什么都别做,若有君主的命令,必须立马照做。如果出事,一般君主也会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而不会过分责怪将领。
而我们再回过头去看岳飞被判死罪的讼词中,第一条也就是可以判罪的那条,从实际效果上看,岳飞确实在这个淮西战役中,根本就不可能做到按照中央的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因为有文书传递上面的延误,所以岳飞确实是“逗留不赴援”。
而当时的人,和我们现代的人一样,都能很明显地发现,这个讼词的理由非常牵强,因为有客观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这个问题,如果这样都能定罪的话,肯定是皇帝的旨意,否则按照正常司法程序来说,案件去到刑部,应该也是证据不足就放了的。
至于讼词中的第二到第四条,关于岳飞诋毁皇上,谋反和欺君的这三个项目,因为拿不到物证人证,所以确实是诬告,并不起作用。根据宋朝的国家法律,诉讼时候,主要看的仍然是第一条诉讼的罪名,如果它是坐实和情节最严重的,那么就只看第一条罪名就行了。
最后岳飞这个案子,有很多正式论文和历史资料都指出,这案子因为情节太过严重,社会影响太过恶劣,所以最后大理寺呈交给了皇上这个“帝国最高法院院长”进行了全家死刑判决。
淮西战争结束后,岳飞被调离荆州军区,去中央出任枢密院副使(副国防部长),后来岳飞被架空,自己辞职赋闲回老家种地去了。年底十一月开始,莫名其妙被刑部抓走,审讯了两个月后,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的二十九号,全家被处死,一代名将就这样陨落了,时年39岁。
如今我们再看此事,只能说,宋帝国的武器,兵员数量,将领的素质,还有经济的发达,都是杠杠的,但是在战争的结果上,却相当让人心疼。从岳飞的淮西战役中的故事再现,我们看到,将领在外严重受到中央文官和皇帝的限制,没有皇命,不能擅自行动,这很容易导致贻误战机。即便中央文件给出的战略是错误的,也必须执行。宋朝的非常杰出的武将,只有在靖康之变后的短暂时间内,统一政府还未站稳时,才能大展身手,但是在中央政府建立后,各个都成为帝国的必须除之而后快的敌人,这也是统治者们痛心的抉择吧,毕竟才刚经历过唐末藩镇带来的国家分裂和生灵涂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