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曹丕父子对不听话的下属用着同样的手段
都说曹操奸诈,但真实的曹操却不是一个只凭借权谋治人治国的人,在统驭部下方面他颇富心得,总的来说就是率直、真诚,对部下以诚相待、不玩诡计,所以曹操得部下的真心拥戴。
但在属下的眼里曹操的内心也并非完全“清澈见底”,因为个别时候他也耍些“小心眼”。曹操特别看不惯一个人,总想找个茬“收拾”他。曹操是领导,想为难谁还不容易,但曹操一向讲求处事公正,凡事以法论理,不想以势压人,于是他想让这个人自己去犯错误。
此人名叫高柔,字文惠,豫州刺史部陈留郡圉人,也就是今河南省杞县圉镇人,跟蔡邕、蔡文姬都是一个镇里的。《三国志》说他有个特殊身份,是高干的堂弟。
高干,不是高级干部,而是个人名,他是袁绍的外甥,还有一种说法出自《陈留耆旧传》以及谢承所著的《后汉书》,认为高干不是高柔的堂兄,而是他的叔父,总之他们是一家人。
曹操与袁绍争雄北方,高干先到袁绍身边任职,后来被袁绍委以重任,高干让人捎话给在家乡的高柔让他到冀州来。后来曹操占领了冀州,高干、高柔先后投降,高干被曹操委任为并州刺史,高柔被委任为菅县长,但高干降而复叛,被曹操杀了。因为这种原因,曹操对高柔产生了成见,下令把他从外地调回来,任命他为刺奸令史。
刺奸是执法官,最早设于军中,后来地方上也有,令史是令的属吏。刺奸令史这个官职,大约相当于基层法院的院长。《三国志》说得很明白,曹操“欲因事诛之”,让高柔担任这个职务,不是想栽培他而是想找个茬把他杀了。因为法官每天都要断案,在断过的案子里找出几个冤假错案来还是不难的,到那时可以找个证据把他杀了。
但是高柔没有让曹操找到机会,因为他判案允当,所管理的监狱里也没有积压留滞的犯人,曹操对高柔慢慢有了好感。事情最终有了戏剧性的转变,据《魏氏春秋》记载,高柔平时工作很敬业,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有一次曹操夜里出巡,到高柔所在部门时,发现高柔“拥膝抱文书而寝”,曹操大为感动,解下自己身上的裘衣盖在高柔身上悄悄离开了。
曹操后来把高柔调到司空府任仓曹属,司空府下设各部门称为“曹”,类似于局或处,正职负责人称为“掾”,副职称为“属”,高柔担任的这个职务类似于粮食处副处长。高柔在司法方面经验更丰富,曹操担任丞相后让高柔当丞相府法曹掾,相当于司法处处长。曹丕当皇帝后任命高柔为廷尉,相当于司法部部长。
从高柔的经历至少可以说明三点:一是像曹操这样一向明于事理的领导也有犯“小心眼”的时候,因为“领导也是人”嘛;二是曹操要找属下的麻烦,并没有直接“拉出去毙了”,费了那么大的劲,绕了那么大的弯子,事情居然没办成,说明曹操的法治观念还是不错的;三是曹操发现高柔的长处,立刻改变了态度,对高柔予以重用,说明曹操本质上是一个爱才的人,这超越了其他的成见和偏见。
不过曹操对付属下的这一手让曹丕也学会了,他如法炮制,用来对付另一个人。
这个人名叫丁仪,出身于沛国谯县的丁氏家族,不仅跟曹操是地道的老乡,而且两家素有渊源。曹操的母亲姓丁,第一任妻子也姓丁,都是这个家族的成员,丁氏家族出过丁宫、丁冲这些人,丁冲就是丁仪的父亲。曹操跟丁冲年轻时就很要好,后来丁冲在朝廷任职,献帝东迁过程中丁冲一路相随,回到洛阳后丁冲给曹操写信,让他前来迎驾,丁冲是迎接献帝迁都许县的功臣之一。
后来曹操任命丁冲为司隶校尉,对他很重用,但丁冲有个爱好,特别喜欢喝酒,一见美酒就控制不住,结果酒醉烂肠而死。曹操念及旧情,对丁仪以及弟弟丁廙都很照顾。
曹操早就听说丁仪很有才,但一直没见过,不知道丁仪长得怎么样,他想把大女儿清河公主嫁给丁仪,就此征求曹丕的意见。曹丕却不喜欢丁仪,原因或许是丁仪已经跟曹植走得太近,也许有其它原因,总之不想促进这件事,对曹操说丁仪“目不便”,也就是眼睛不好,建议把姐姐嫁给夏侯渊的儿子夏侯楙。
曹操听了曹丕的意见把清河公主嫁给了夏侯楙,后来曹操让丁仪到自己身边工作,对他的才能很欣赏,曹操有些遗憾地说:“丁掾,好士也!”意思是:丁处长,真是好样的!曹操认为即使双目失明也应该把女儿嫁给他,更何况只是一只眼睛有问题,埋怨曹丕误了事。
丁仪没当上曹操的女婿,一定对曹丕很有意见,所以更加跟曹植亲近起来。丁仪的弟弟丁廙也很有才学,同样得到曹操的欣赏,他们兄弟俩成为能在曹操面前说上话的人,一会机会就夸赞曹植,成为曹植的铁杆粉丝。
曹丕和曹植展开了残酷的夺嫡大战,结果曹植败北,曹丕迅速展开复仇行动,第一个打击目标就锁定了丁仪。曹丕想收拾丁仪,就让他当右刺奸掾,这个职务类似于情报处处长,因为这种工作很容易出差错,然后找个理由就可以治他的罪。
丁仪果然被找着了把柄,曹丕的意思是丁仪最好识相自裁,别到监狱里费事,但“欲仪自裁而仪不能”。
丁仪跟曹丕的好朋友夏侯尚关系不错,丁仪找到夏侯尚,给他叩头求他救自己,夏侯尚到曹丕那里求情,恳切地流泪不止,但曹丕不能原谅丁仪,后来还是找了借口把他杀了,丁仪的弟弟丁廙也同样死于曹丕之手,丁氏兄弟家中男子全部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