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废旧历学校春节不放假 学生不满发牢骚
民国二十年(1931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规程》,对学校的假期做了规定:
“暑假,专科以上学校以七十日为限(起六月二十三日讫八月二十四日)、中等学校以五十六日为限(起六月三十日讫八月二十四日)、小学以五十日为限(起七月五日讫八月二十一日)。寒假,各级学校一律定为十四日(起一月十八日讫一月三十一日)。”
规程规定将寒假统一定在了1月18日到1月31日。粗看起来,并没什么问题,但广大学子却纷纷抱怨。因为春节是个阴历节日,每年在阳历上的日期行踪不定。这样规定寒假假期,就很难保证春节的时候正好放寒假。
那时候有个期刊叫《学校生活》,该刊1934年某期登了一篇有趣的小诗说:“今天是废历的‘The New Years day’,在家耍子多Happy!但是‘上司’仍旧叫我们在学校Study,想起来,真是多么的Sorry。”这首小诗,是几个中学生游戏之笔。
1934年的春节是2月14日,即“废历元旦”,按规程规定各校早已开学。这一天,在学校上课的学子心不在焉,牢骚满腹。
中学生叫苦,大学生也不满。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记载了他1932年到1934年在清华大学读书期间的生活。1934年春节这一天,季羡林在日记写道:“今天学校里照常上课。”我猜他写下这句话时,心情肯定是沮丧的。
因为在前一天的日记中,他表达了对过年的无限怀念:“明天是旧历年初一,今天晚上就是除夕。我觉得我还有一脑袋封建观念。对于过年,我始终拥护,尤其是旧历年,因为这使我回忆到童年时美丽有诗意的过年的生活。”
类似记载,在新近出版的考古学家夏鼐的《夏鼐日记》中,也有不少。
当然,教育部门也并非完全不近人情,有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寒假进行调整。如1938年北京市教育局向市政公署递交了一份修改寒假日期的申请说:“二月一日已届夏历十二月中旬,且距规程规定之春节假期甚近。外地学生及教员在假期归家者事实上似难如期到齐。”因此申请将1939年的寒假改为2月17日至3月5日,以便将春节包含在内。
但这样的申请,并不是每年都能通过的。1935年的春节是2月4日,按规程规定已经开学四天。各学校申请延迟寒假,教育部没批准。一位教育界人士悲观地预测,过年那几天学校肯定是“校钟仍咚咚,教室则空空”,不会有几个人来上课。
民国的寒假如此“坑爹”,与当时的社会环境不无关系。1912年1月1日,民国肇建,宣布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但此后十几年,民众狃于旧习,旧历难以尽废。特别是阴历大年,民众更难舍弃。
结果是,政府提倡阳历元旦,老百姓过着阴历大年,所谓“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民国政府也只能顺应风俗,不加禁止。阴历大年往往还会放年假,让大家回家过年。
1928年,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中华民国统一,政府定鼎南京,宣布“训政”开始。1929年,全国一派火热气象,新政府踌躇满志,宣布全国使用“国历”,废止阴历。从此,阴历被称为“废历”。
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规定严禁印制阴历日历、月份牌,报刊印刷、账务往来只能使用“国历”等,试图从各方面清除旧历的影响。“过年”作为旧历的标志,自然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打压。
政府还规定“废历”新年不许放假,传统过年的祭祖、拜年、贴春联等习俗,一律移到新历元旦举行。有人甚至喊出了“不过阳历年就是反革命”的口号,声势不可谓不猛。上述《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规程》,就是在此背景下出台的。此规程完全无视传统过年习俗,颟顸无理,让师生叫苦不迭。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采用公元纪年。为了区分阳历和阴历两个“年”,把阳历1月1日称为“元旦”,阴历正月初一正式称为“春节”,并规定每年春节放假三天。恢复了人民过年的权力。
新中国的暑假一般是七八月,正是全年最热的时候,是名符其实的“暑假”;寒假则一般在春节前后十五天左右。其关注点并不单纯是“寒冷”,而是“春节”。这样的放假方式很麻烦,因为每年都需要根据春节的具体日期安排校历。但它顺应了人民群众过年的习俗,受到师生的欢迎。
中国台湾地区的寒暑假制度,基本沿用民国《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期规程》,只是对寒暑假日期略有调整。规定暑假以六十日为限(起七月一日,讫八月二十九日),寒假以二十一日为限(起一月二十一日,讫二月十日)。
2010年,台湾地区“教育部”根据测算,发现每三十年就会有约六次春节在寒假之前或之后,因此对规程进行了修改,规定“教育部”有权根据春节具体日期,对寒假日期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