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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弘并非武则天所杀 实为后人丑化武则天而杜撰

2016-11-10 10:11:48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充满传奇和神秘色彩的历史真相往往与正史记载大相径庭,但人们要研究历史真相又不得不阅读正史,正史常常为了达到撰史当朝的某些目的,将史

充满传奇和神秘色彩的历史真相往往与正史记载大相径庭,但人们要研究历史真相又不得不阅读正史,正史常常为了达到撰史当朝的某些目的,将史实恣意夸大、过分渲染。研究历史的人就是要从正史的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还原出历史事实的真相,逐个找出被篡改的史实,加以纠正,将面目全非的历史澄清,展现出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原来面貌。正如本文将要叙述的李弘之死一事。

李弘,武则天长子,5岁被立为太子,是武则天能登上皇后宝座最大的筹码。他身上承载着唐高宗的期望,被认为是王朝的未来,准备在政坛上大放异彩,但年仅24岁就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死扑朔迷离,母亲武则天似乎是最大的受益者,具备杀人动机,最有可能是杀人凶手,而且部分正史对此也言之凿凿,故而遂成定论,人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是耶非耶?这桩历史公案的谜底是什么?答案可能出乎人的预料。

首先,由三本正史的记载分析。

《旧唐书》的《高宗纪》说:“皇太子(李弘)弘薨于合璧宫之绮云殿”,《孝敬皇帝弘传》(李弘死后被追尊为孝敬皇帝)说:“上元二年,太子(李弘)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都只提到李弘死的时间和地点,至于死的原因则没有叙述。到之后的《承天皇帝倓传》中有李泌对唐肃宗的一段话最早提出李弘是被鸩杀的:“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李旦)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这句话有个最大的漏洞就是,武则天“方图临朝”,杀了李弘又得立李贤,李贤不见得能比李弘好控制,达不到顺利临朝的目的。其实了解李泌所在的历史时期就能明白他说这段话的目的是借古讽今,当成一个寓言故事警戒肃宗别受张后的挟制杀害长子李俶,李泌以武则天的往事为殷鉴,将李弘比作当年被张良娣、李辅国进谗害死的李倓,故意把李弘说成被武则天鸩杀,以达到自己的进言说服肃宗的政治目的。所以李泌的“信口雌黄”根本不能做为武则天鸩杀太子的证据,《旧唐书》的编修者刘昫等人也摒弃了这种荒诞的说法,没有记录在高宗和李弘的纪传里,只做为实录保留在李倓的传中。

至于《新唐书》的《高宗纪》中就明明白白地揭示了“天后杀皇太子”,《则天皇后传》说:“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酖杀弘”(酖即鸩,毒酒),《孝敬皇帝弘传》也有类似的叙述,众口一词:武则天鸩杀太子。《新唐书》各传中提出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李弘有治国之才,监国期间成绩斐然,“仁孝谦谨,上甚爱之;礼接士大夫,中外属心”,是武则天攫取权力的绊脚石;二是李弘请嫁萧淑妃年逾四十的女儿惹怒武则天。先看第一个原因,武则天生有四个儿子,次子李贤与长子李弘相差不到两岁,李弘死了,李贤立刻替补上来,杀一个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凶案现场”在合璧宫,高宗也住在这里,在他眼皮底下下手,风险极大,付出大收益微,万一事情传扬出去,武则天将丧失高宗的信任,丧失已攥在手中的权力,也将丧失千辛万苦聚揽的天下人心,做为一个高瞻远瞩的优秀政治家,她不可能冒此大不韪。而说萧淑妃的女儿几四十简直是无稽之谈,咸亨二年(671年),高宗李治四十三岁,长子李忠如果在世也就二十八岁,做为妹妹的二公主是绝对不可能超过二十八岁的,《新唐书》有故意夸大的嫌疑,可信度大打折扣。武则天纵然醋意大发,才迁怒于李弘,但为何不铲除二公主以解心头之恨,而鸩杀自己的儿子,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况且请嫁二公主是李弘死前四年,武则天不会记恨长达四年才想起杀害亲生儿子的。看来《新唐书》的说法也有失偏驳。

《资治通鉴》的记载则略显暗昧。“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请,数迕旨,由是失爱于天后。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出降,上许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当上翊卫权毅、王遂古。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可以看出,《资治通鉴》故意将李弘与武则天所有冲突事件都堆在上元二年中叙述,而《资治通鉴》作为编年体史书,应是按事情发展顺序逐年记载的,虽然推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但分明使人顺理成章地联想成武则天与天子矛盾激发,导致武则天狠下杀手的。《通鉴》的主编司马光思想偏于保守,支持王朝正统,“褒贬以言,孔道是模”,把儒家信条做为品评历史人物的准则,反对女主乱政,所以不难理解所书的用意,但是又担心玷污了自己“秉笔直书”的美名,于是在《通鉴考异》中为自己辩解说:“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

《唐会要》、《肃宗实录》等书,大体与上述三史的记录大同小异,这里就不赘言了。那么成书较早的《旧唐书》、《唐会要》都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弘被鸩杀,而陆续修订的《新唐书》、《资治通鉴》是在前人书中兼收并蓄而成,可信度远不及前者。据骆宾王《讨武曌檄》,说武则天“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但半句不提鸩杀太子,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讨逆口号却弃之不用,可见在当时社会根本没有武则天鸩杀太子这一说法,或许真的是后人附会的呢。

那么正值青春年少的李弘,为何二十四岁就匆匆过世呢?

咸亨二年,李弘监国,但“太子多疾病,庶政皆决于至德等”。在他死后的《皇太子谥孝敬皇帝制》说:“庶其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和,将逊于位。而弘天资仁厚,孝心纯确,既承朕命,掩郗不言,因兹感结,旧疾增甚”,《册谥孝敬皇帝文》说:“顷炎氛戒节,属尔沉疴,实冀微痊,释余重负”,都说明李弘一直有旧疾,恰逢父亲意欲禅位,恐托付不效,才旧病复发病逝的。《旧唐书》的《孝敬皇帝弘传》还说了“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一句,“瘵”即痨病,具体指出了李弘身患肺痨病,“十痨九死”,李弘早早逝世也就理所当然了。国学大师汤用彤先生在《从<一切道经>说到武则天》一文中考证,《一切道经序》可能是武则天亲自撰写的,他说:“李弘本多病,闻高宗欲让位给他,因兹感结旧疾增甚,医治不愈终致死亡。而观《序》文,武后自言感痛难胜,为写《一切道经》,与高宗在《纪》中说:‘天后心缠积悼,痛结深慈’亦相吻合。这些都完全否定他书关于武后杀子之传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李弘之死的轮廓:李弘于675年,因肺痨死于合璧宫,当时父亲母亲伤痛欲绝。到了肃宗时期,李泌为了警戒肃宗皇帝不能重蹈覆辙,编造了武则天鸩杀李弘的故事。吴兢、韦述在实录的基础上编撰国史,刘昫则以此为蓝本,作成《旧唐书》,如实保存了史料。到了北宋,宋祁、欧阳修作《新唐书》与司马光、范祖禹作《资治通鉴》时,意欲丑化武则天形象,根据一些查无实据的传说杜撰出李弘被鸩杀的“历史事件”,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不知道实情,在口耳相传中添枝加叶,于是出现了这桩历史公案,而真相却被历史慢慢沉淀,被人们久久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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