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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规定:宋朝法令只许百姓买欢不许官员招妓

2016-11-05 13:20:43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宋朝有妓院吗?当然有。宋代文学家孟元老在其笔记体著作《东京梦华录》提到,仅仅是都城东京,就有19处妓院。这是职业妓院,而半职业的妓院

宋朝有妓院吗?当然有。宋代文学家孟元老在其笔记体著作《东京梦华录》提到,仅仅是都城东京,就有19处妓院。这是职业妓院,而半职业的妓院就更多了。号称北宋第一名妓的李师师,就是在都城东京七十二家大酒楼之首的矾楼接待大词人周邦彦和皇帝宋徽宗的。这说明跟现在一样,当时的酒楼也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妓院的角色。

宋朝妓院里是什么香艳景象呢?《东京梦华录》中有详细介绍,“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你看,灯红酒绿之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们看上去就跟神仙姐姐一样。陪酒的情形是怎样呢?“诸酒店必有厅院,廊庑掩映,排列小合子,吊窗花竹,各垂帘幙,命妓歌笑,各得稳便。”“命妓歌笑,各得稳便”,嘿,还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宋朝甚至有官妓。周密的《武林旧事》也记载有国营酒楼雇请官妓陪客的情形:“每库设官妓数十人……饮客登楼,则以名牌点唤侑樽,谓之‘点花牌’。……然名娼皆深藏邃阁,未易招呼。”至于民营酒楼,就只能雇请私妓了:“每处各有私名妓数十辈,皆时妆玄服,巧笑争妍。夏月茉莉盈头,春满绮陌,凭槛招邀,谓之‘卖客’。”

不过,大酒楼的妓女一般是“卖艺不卖身”,多是食客觥筹交错之际,她们在一旁唱唱小曲儿助兴。只有一些小酒楼,存在着一些与客人在店内成就鱼水之欢的“陪酒女郎”。这种酒楼和“陪酒女郎”,恐怕就称不上“高端大气上档次”了。

再说李师师的故事。李师师、周邦彦和宋徽宗三人的关系是这样的。作为东京城红极一时的名妓,李师师的入幕之宾中有很多牛人。当时有两个邦彦经常照顾她的生意,一个是后来被人称为浪子宰相的李邦彦,另一个就是擅长音乐的著名词人周邦彦。佳人爱才子,曾经有一段时期,周邦彦和李师师的关系非常好。直到后来,宋徽宗也慕名来到李师师闺房,弄出了好些风流故事。

各位看官,周邦彦照顾李师师的生意,是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两人缠绵之际还写词,写的词作还传给天下人传唱。可宋徽宗不行。他要去宠幸李师师,只能是偷偷摸摸:到了晚上,换了便装,带了几个贴身内侍,坐了一台小轿,悄悄的从后门溜出皇宫,去找李师师约会……这是为啥呢?

因为宋朝的妓院对所有的平民开放,只要你身上有足够的银子。唯独官员不可涉足这些娱乐场所。“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这就是说,官员可以请官妓跳舞唱曲佐兴,但绝对不可以上床。对于这一点,官员都很有自知之明。宋朝文学家洪迈在《夷坚志》里记载了一位叫赵不他的的官员与官妓交往的故事,虽然他们关系很暧昧,可赵不他也深知,自己“身为见任,难以至妓馆”,不肯跟官妓到妓院去。

官员到妓院去招妓,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北宋士人魏泰在《东轩笔录》中记载了这样一桩公案:“熙宁新法行,督责监司尤切。两浙路张靓、王庭志、潘良器等,因阅兵赴妓乐筵席,侵夜皆黜责。”这几位倒霉鬼,仅仅是因为喝酒时招妓饮酒,就丢了乌纱帽。他们真是只能哀叹自己“不幸生在了宋朝”。

南宋宋孝宗年间,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很有名的事情。宋朝大理学家朱熹在担任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时,有人举报台州知府唐仲友为人为官不正,有贪污受贿之嫌。朱熹调查后发觉唐仲友犯了“违法收税”等八宗罪,其中之一就是嫖宿娼妓。朱熹选择了“嫖宿娼妓”为突破口。

嫖宿娼妓的事儿是这样,当时,江南名妓严蕊与唐仲友关系很好,也很暧昧,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前面说过,在宋朝官员可以命令官妓“歌舞佐酒”,但不可以“私侍枕席”。如果有证据显示唐仲友与严蕊上过床,就可以定唐仲友的罪了。但那时候针孔摄像机之类的东西还为发明,只能采取祖宗老办法:逼问口供。唐仲友的官职不小,不方便拿来逼问,那就只好拿严蕊开刀了。

严蕊是一介弱女子,可她表现得比男人还坚强。虽严刑拷打,也不承认与唐仲友上过床。这让朱熹没招了。

就在两难之际,唐仲友出了一昏招,他派人闯进司理院,殴打朱熹手下的办事人员。朱熹发怒了,上书皇帝,强烈要求严厉处罚唐仲友。宋孝宗没法,只能让唐仲友提前退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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