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革命往事 万福华刺杀清朝钦差王之春
万福华刺杀王之春
1929年3月2日创刊,亚欧美术研究社投资创办了《银镫画报》,由《大公报》美术印刷公司承印,魔影任主编,吴伟生、孔柏斯、孙梵、海棠楼主等任编辑,社址在天津日租界旭街(今和平路)。由于《银镫画报》存世较少,其终刊日期已无从考证。画报为早期的电影刊物之一,以“完全电影刊物”为号召。最为可贵的是,它从创刊号就开始连载包道平撰写的电影剧本《革命奇侠》,这个剧本详细地记录了革命志士万福华刺杀清朝钦差王之春的珍贵史料。
革命志士万福华刺杀清朝钦差王之春的历史事件,当时人们耳熟能详。
时任天津特别市社会局第一科科长包道平(包师玛),在画报中连载的电影剧本《革命奇侠》,以事件亲历者的身份,详细地记述了他与万福华刺杀前清钦差王之春的“一段慷慨悲壮的实事”,不但故事曲折惊险,而且还兼有缠绵的爱情,孙中山、张继、章太炎、西太后、章士钊、蔡元培、柳亚子等中国近代史上的重量级人物,均为剧中主要角色。察其剧情,需要演员数万名,战争有数十幕之多,更有沉船、行刺、肉搏等惊险场面。
包道平的剧本写到,清光绪三十年秋九月,日俄战争爆发,“日本猛攻旅顺口时,西太后密召前安徽巡抚王之春于颐和园,命以联俄攻日。日本侦知即下哀的美敦书,中国危亡旦夕”。时在沪革命志士,于上海英租界秘密召开会议,商议应对之策。当时年仅17岁的包师玛,慨然请求组织派其前往刺杀王之春。会议通过后,包师玛怀揣手枪和王之春的照片,埋伏在英租界大马路跑马厅王家寓所门前。傍晚时分,“忽见王之春穿大礼服乘马车回寓,包师玛正欲拔枪施射,竟被护卫者推倒,急起而王已入内矣”。当时担任随同监视的蔡元培、万福华等,见包师玛行动失败,遂与包师玛立即乘车撤回报馆。“万福华大声呼曰:‘师玛年幼有才,当留大用,刺客我可为之!’坚欲行刺。”吴葆初说:“经过这次行刺,我恐王之春早已戒备,不可草率行事。我与王之春曾有私交,可假余名请其饮酒,届时可成也。”于是,亲自书写请帖,请王之春于是日(十月十一日)下午5时,到四马路金谷香藩菜馆赴宴。
随后,包师玛与万福华来到英租界新马路民新学校。中午时分,他二人在此用餐,并且喝了些酒。“酒半酣,包师玛前往教室叮嘱学生不要外出,盖学生皆同志也。急返会计室,已不见福华。旋起视屉内之手枪,惊悉福华误持废枪以去。”包师玛于是急忙怀揣“枪实弹乘汽车驰往金谷香”。但当他赶到金谷香时,“适遇王之春自该馆下楼,福华劫王于梯,大呼:‘杀你卖国贼!’遂向王连开三枪,而弹未发。福华乃当场为印捕所执,送交捕房矣。”
见此情景,包师玛立即意识到万福华的家人很可能有危险,遂急忙拔腿向万夫人所在旅社跑。等他见到万夫人说明情况,刚刚带着万夫人奔出旅社,进入安全地带时,大队巡捕即已赶到。当他将万夫人安顿好回到民新学校时,巡捕已将学校包围。
这里有多处记载与今天的文字略有出入。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试图找到一些关于包师玛的记载,但除了查到包道平当年确与蔡元培有过交往,也曾在上海活动过,而关于他与万福华的关系及与刺杀事件的关连则是一无所获。因此,笔者也不能确定哪种说法是事实的真相。但这位“革命奇侠”的结局是肯定的:当时的英租界法院以扰乱治安罪判处万福华有期徒刑10年,不久又因其策划越狱而加判10年。辛亥革命后,万福华得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