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 清朝太监等级
一、后妃等级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宫制度,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世祖入关后,完善后宫制度,皇后居中宫坤宁宫,设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后妃亦按等级分为
中宫皇后【母仪天下掌凤玺】
皇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嫔 贵人 常在 答应
在同等级的妃嫔中,两字封号的妃嫔要稍高于一字封号的妃嫔,同理,三字封号高于二字封号
二、后妃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若不是小吧的主位,请与吧主商量后颁旨)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三、后妃的自称与她称
1、嫔以上可称娘娘,或主子,对上自称臣妾,对下自称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称本宫,
2、贵人以下称呼职位即可,如X贵人,或X常在等,对上自称奴婢、XX氏,对下自称我
四、秀女选秀
1、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
2、选秀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3、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至午门外。审核完毕后进入宫门、经初试、殿试、皆过者方可留牌册封
II、宫女篇
宫女者、需年满二十五岁才可出宫。可由主子自行调配,少数受到皇上宠信者,可封答应或常在。
宫女亦按等级分为:
管事嬷嬷
管事姑姑
姑姑
管事宫女
宫女
后妃的个数以及配备宫女的个数受等级位分的严格限制:
皇后 (正室) X 1 (可分宫女10人)
皇贵妃 (大姨太) X 1 (可分宫女 8人)
贵妃 (二姨太) X 2 (可分宫女 8人)
妃 (三姨太) X 4 (可分宫女 6人)
嫔 (四姨太) X 6 (可分宫女 6人)
贵人 (五姨太) X 不限 (可分宫女 4人)
常在 (六姨太) X 不限 (可分宫女 3人)
答应 (七姨太) X 不限 (可分宫女 2人)
宫女 (丫环) X 应少过二千人
给皇上看上的宫女可以由答应、常在一步步升上去。
居住方面,嫔以上分居东西十二宫,各有专房,贵人以下则住在一块。
III、太监篇
太监隶属内务府管辖,担当扫洒传膳杂役,各领头太监都按制授予品级。太监不得越四品,凡系人员,非奉差遣不得出皇城,职事之外不得干预一事。
太监亦按等级分为:
大总管
副总管
带班首领
御前太监
殿上太监
小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