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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也积极反腐?看看朱元璋当年是怎么反腐的?

2016-05-29 18:17:08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作为中国古代史上,一位极其充满争议的帝王。明太祖朱元璋一件尤其充满争议的大功业,便是那场终其整个执政生涯的反贪风暴。 对于历代开国

作为中国古代史上,一位极其充满争议的帝王。明太祖朱元璋一件尤其充满争议的大功业,便是那场终其整个执政生涯的反贪风暴。

对于历代开国帝王而言,反贪本不是个稀奇事。中国每个完成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开基建国之后,都会把整肃吏治,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流传至今的业绩与美谈,也从来都不少。

对这件事,朱元璋的认真程度,却堪称前无古人,甚至创下了各种中国历史之最:最严苛的量刑标准,贪污六十两白银就是死刑。最残暴到酷烈的多种刑罚,从凌迟处死到扒皮塞草,再到砍手砍脚劳动改造,可谓耸人听闻。还有最早的“群众反贪运动”,平头百姓只要头顶一本国家法典《大诰》,就能大张旗鼓,把贪腐官员送到京城治罪。更有最长的持续时间和最彻底严格的查办:宁可错杀绝不放过,发现一个就追查到底,冒头一个就抓一大批,闹出大案多起,数万官员落马,酷烈的反贪整肃,持续近三十年。

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涉及官员数目最多、波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大规模惩贪行动,也是政治强人朱元璋,至今争议不断的事迹之一:褒奖者认为,这场运动惩治了腐败,弘扬了正义,纵然几百年后的好些后人读来,也深感扬眉吐气。但贬低者同样大有人在,好些人认为,虽然惩贪没错,但手段太残暴,株连无辜也太多,矫枉却更过正。更有人言之凿凿认定:饶是朱元璋手段用尽,可后来的明王朝,却依旧贪腐腐败严重。所以如此暴烈的反贪,其实最后还是失败收场。

到底是轰轰烈烈的成功,还是劳而无功的失败,且让我们从头梳理一下。

一、明初腐败很严重

朱元璋对于腐败的痛恨,很大程度上,来自早年悲苦的记忆:那个给予了成长苦难的元王朝,堪称整个中国古代史上,最为腐败的朝代之一,正如朱元璋称帝后的多次回忆中所说:那时候的官员,只知道敲诈勒索,暴虐害民,从不知为民解忧。他自己的父母兄长,虽说是死于饥荒,但本该发下的救济粮,正是被贪官污吏们克扣。所以腐败,便是他的切齿仇敌。

然而当朱元璋历经奋斗,终于君临天下后,却吃惊的发现:这个他切齿的仇敌,非但没有随着元朝的覆灭而消亡,反而如毒素一般,正在大明王朝新生的肌体里迅猛扩散。

明朝开国后的困难局面,众所周知的一条,便是“穷”:元朝的失败统治,经济崩溃,天灾频繁。外加元末十多年战乱破坏。到处都是焦土荒地,战前几万人的乡镇,经常战后就剩几百人。农民更大量逃亡,好多村庄空空荡荡,大明朝的所谓万里江山,其实建立在一片破砖烂瓦的废墟上。

这样的烂摊子,想要稳定政权,甚至开创盛世。没有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几乎就是痴人说梦。但这时明朝面临的比“穷”更大的难题,却是“贪”。

元朝的贪腐风气,好比顽固的病毒,一有风吹草动,蛰伏期后便能传染。偏偏明朝开国后,不但制度上早期沿袭元制,各级官员,好多也都是元朝的旧臣,衙门里的小吏们,更多是混多了的老油条,搞起贪污腐败,从来轻车熟路。

有了如上便利条件,随着明朝政权稳固,腐败的“平台”,也就随即搭起。虽说朱元璋一心体恤民力,登基之后就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田赋定到最低,新垦土地更免三年徭役,匠籍制度下的工匠们,更给改善生活,给予补贴。甚至连佃农的地位也提升,不再是地主家的奴才,真个是一心一意解放生产力。

但随着腐败抬头,这样的好经,也就给念歪了。比如朝廷收税,地方官吏们便勾搭连环,各种加码,在浙江地区,老百姓除了交国家税赋外,各种摊派的附加税,就多达七八种,总数比朝廷规定的田赋,更多处一辈多。国家的公款税粮,更经常被人层层扒皮克扣,甚至老百姓明明交了税,还没送到京城,路上税粮就被各级官员分光,像颍州卫指挥使陈胜,一次性贪污卫所税粮,就多达三十八万石。

发展到后来,风气就更恶劣。地方上的豪强大户们,和官府勾搭连环,做起事情来,更是横行霸道,各种颠倒黑白的事情遍上演了:像浙江的地主赵淑,凭着一张元朝过期的地契,花钱疏通了官府,便轻易霸占了大批粮田。好些原本有了土地,终于可以安居乐业的农民们,再次流离失所。苏州地区到了洪武三年(1370年),被世豪大户们拖欠的税粮,竟多达七十五万石,后来被朝廷逼得急了,苏州知府陈应竟把这批地主欠的粮食,转给穷百姓买单,谁家要是交不上,就拿烧红的烙铁烫,人送绰号“陈烙铁”……

地方腐败滋生,京城也好不到哪去。中央六部的官员,好些平时就是混日子,听凭衙门小吏们糊弄,学起捞钱来,却一个赛一个快。竞相开发贪腐新花样:比如户部发行宝钞(纸币),每次都截留私分一百多万。刑部尚书开济,收了钱后竟能把死刑犯掉包,犯了死罪的人,硬让他给捞出来。兵部侍郎王志更有商业头脑,从提拔官员到追捕逃军,件件都能明码标价,花多少钱办多少事,一次受贿就是二十二万。

腐败如此横行,好不容易稳定的大明朝局,也又开始动荡不安。仅明朝立国头三年,各地军户逃亡就有四万多人。农民逃亡更是天文数字。然后湖北蕲州,罗县,外加四川广东,先后爆发数万人规模的农民起义。仅《明实录》统计,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就多达一百多起。虽然阵仗没法和元末比,但照此状况下去,重演元末农民大起义,只能是时间问题。

如果说如上状况,已足让朱元璋暴怒,那么另一件情况,更让朱元璋怒极:那些跟随他南征北战,为他立下无数汗马功劳的功臣宿将们,不但没起好作用,反而竞相堕落加速度,成了贪腐的“重灾区”。

明朝开国的时候,为了表彰诸多功臣的贡献,开始大行封赏,从公爵到子爵,前后陆续封了一百多人,其中公爵便有二十五位。这些大功臣们,不但有丰厚爵位和肥沃良田,很多人位高权重,极其显赫嚣张。

这样一来,贪腐风气的香风一熏,好些大功臣就飘飘然。眼看着刀枪入库,不但忙不迭地开始享受,办事也越发嚣张。比如名将凉国公蓝玉,从来喜欢霸占良田,而且还经常抢掠百姓为奴,民愤一直极大。永嘉候朱亮祖,驻兵广东的时候不但贪爆害民,更罗织罪名,将阻拦其违法的县令道同陷害致死。济宁侯顾时,每天除了喝得花天酒地,就是到处兼并土地,正当军务从来不管。剩下的好些功臣也更如此,从攀比享乐到抢男霸女,歪事办得一箩筐。

要是这群人,都是宋初“杯酒释兵权”后的的土地主,危害也未必大,偏偏这群人除了有钱有爵位,手里更有兵有权,于是互相勾连,搞起腐败同盟,甚至走私不法,都成了家常便饭。比如丞相胡惟庸,连他家的家奴,都成天出去公开走私货物,沿途官吏谁敢阻拦,接着就是一顿暴打。

如上严峻的事实,从明朝开国起,就不断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也终于因此下了决心。以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要革这个“弊”,也只有干一件事:反贪!

二、反腐先把制度抓

洪武二年(1367年)二月二十九日,朱元璋突然给群臣,发了一份奇特的诏书。

这诏书说奇特,是因为它更像一番表白。

“我当年还在民间的时候,经常看到元朝的官员欺辱百姓,敲诈勒索,现在想来,依然深恶痛绝啊。我希望大明朝的官员们,遇到类似的情况,都能够严惩不贷。每一个官员,都可以奉公守法。你们要知道,如果你们廉洁奉公,清白做人,那就像走在坦途大道上一样,但是,如果你们胆敢贪污腐败,那么就像走进荆棘密布之中,就算能活着出去,也是遍体鳞伤。”

这份诏书,先追忆童年,再提要求,最后发警告。核心就是一件事:朝廷要反腐败了。

后人说起之后的这场反贪风暴,批评非常多的一点就是:这场反贪运动,抓人很多,杀人不少,但是制度建设,却极其缺失。

而如果仔细看史实,我们却会发现一个不一样的答案:朱元璋首先整顿的,不是贪官们,却恰是制度。

这里首当其冲的,便是官吏考课制度。通俗点说,就是官员的工作评估。

在这件事上,朱元璋一个对症下药的举措,便是首先制定了《授职到任须知》,也就是先抓教育。

明初腐败滋生的一大原因,不是官员没道德,而是官员没能耐。各地的衙门小吏,全是贪腐老手。官员却是外面来的,到任后俩眼一抹黑,就算想卷起袖子反腐,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而这个问题,正是《授职到任须知》的编订原因:没能耐?那就要加强学习。这本册子上,详列了地方官员为官一地,必须要完成了三十一项工作,包括地方司法行政,税赋征收,乃至民生管理等各方面。尤其厉害的是,这不是普通的流水账,相反每一项工作要务中,还仔细罗列了其中应当注意的多种问题。比如征收税赋,不但要懂你在任的地方,有多少田亩,更要搞清楚其中军田,民田,官田各有多少,每一种赋税征收中,贪官污吏们可能会捞钱贪腐的手段有哪些。如此细致,堪称官场规则的百科全书。如果学过了这东西,依然祸害了老百姓,那就不是能力问题了。

而这“百科全书”的另一大作用,就是给官员套紧箍咒。其中每一条工作内容,都是考核官员的硬标准。工作评定的时候,每个地方官都要参照此册子,一条一条对照评估,哪条不符合,就等着倒霉吧。而后朱元璋又编订《六部执掌》和《责任条例》,上级考核下级,全按照里面的规矩来。有章可循,犯法必究。

而随着学习的深入,明王朝的官员考核模式,也逐步固定下来。首先是考满制度,也就是官员每三年一次考核,三次考核为“满”,成绩好就能升官。这制度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基本固定下来:京城六部五品以下官员的“考满”,本部官员负责写评语,然后监察御史审核,最后户部再审查。军中文职官员“考满”,监察御史负责,军职首领由布政司审核,按察司再审查。至于御史和布政司,则由皇帝亲自审核。就这样相互审查考核,各部门之间,也就互相制衡牵制。

与“考满”制度相辅相成的,便是“考察”制度。“考满”抓的是官员任期满后的考核,“考察”则抓的是官员任职期间的工作评估。考核京官的叫“京察”,考核地方官的叫“外察”,同样是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制度和模式基本固定下来,京官不定期考核,地方官每三年一次进京,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联合考核,发现政绩不合格,就可立刻撤职,“考满”就没指望了。

俩项考核模式的完善,也使朱元璋逐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全国官员的一举一动,便处在牢牢掌握下。这期间另一个制度修正,便是罢掉了元朝的御史台,建立了大明的都察院。虽说都是御史,但跟御史台比,都察院的话语权显然更大,可以巡视地方,考核官员,弹劾不法行为。这个改变,与明朝“考满”“考察”的变迁一脉相承。官小权大的御史们,便好似反腐的利器,割除腐败,十分方便有效。

经过这一系列苦心积虑的经营,在修正了元朝体制漏洞后,朱元璋逐步建立一套监管严格,执行力强大的督查体制。举国官员,便已是案板上的鱼肉,一经发现不法,立刻就能拿下。

三、反贪风暴,冤案祭旗

在完善督查体制的同时,从洪武四年(1371年)开始,朱元璋又完成了另一件事:机构精简。从这年开始,明朝各级衙门,官员大规模缩编,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原先全国四千四百九十三个官员,已经减到了五百五十一人,算上衙门里的吏,总共也就五六千。

也几乎是在同时,一直加温的反腐行动,在洪武九年(1376年)正式爆发:空印案。

空印案,号称“洪武四大案”之一。也是朱元璋时代诸多官场大案中,最先爆发的一个。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场拉开反腐大风暴的整肃事件,却是彻底的冤案。牵涉其中的官员,非但没有所谓的贪腐分子,相反,却不乏以廉洁奉公著称的楷模人物。

“空印案”的发生,起自明朝开国后一项财政制度:明朝地方官每年都要到京,向户部汇报是年的财政账目。地方官的财务报表,必须要和户部审核的完全无误,这样才算过关。

这看似是个简单的事,但放在当时,却极其折腾人:明朝财务制度极严,户部和地方的财务报表,哪怕有一个地方核算的不对,就要重新造册申报。造册倒还好办,盖章却是难题。地方官造好图册,在地方上盖好印章,等到了京城核对,一旦发现有错,就要再回到任地,重新造好册后再盖章,然后再跑京城。在没有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年月里,这就是一场玩命折腾的折返跑。

被折腾的久了,好些机灵的官员,也就想出了办法。公章当然不能带到京城,但可以先拿公章,预选盖好几个空白图册,带到京城备用。一旦发现有错,就可现场办公修改,十分方便容易。

日久天长,这个好经验就推广开来,成了明朝财政工作里一个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而一直到了洪武八年(1375年)末,朱元璋本人,也无意中发现了这个规则。

几乎所有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大事,往最大了说,也不过是钻规则空子。一没贪污二没腐败,顶多是个工作失误。而且自从明朝建国后,虽然考核制度严格,但对工作失误,朱元璋一向还算宽容。之前几年,出现过的官员失职问题,只要没有贪腐行为,处罚基本也宽容。

但这次却真不同,朱元璋闻讯后竟然暴怒,立刻下令严查。很快查清来龙去脉,有个胆大的平民郑士利,一看要出大事,也壮着胆子上奏折,绕弯子赔小心说情,意思是官员也是为了干工作,您就网开一面吧。

谁知这奏折送上去,本想着灭火,却更像火上浇油。朱元璋立刻火速出手:说好话的郑士利,被罚去做了苦力。而涉事的官员更惨:户部尚书周肃以及各地衙门管理印章的官员,全部被处死刑。副手统统被杖责后充军。外加事件爆发后,上奏折说情讲好话的官员,以及涉案各省的按察司主官,也都统统论罪。整一年折腾下来,仅判死刑的官员就有数百,因为此事获罪的各级官吏,更多达数千人。

特别冤枉的是,这件事牵涉进来的官员,贪官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都是兢兢业业干活的好官。其中竟还有几位大明知名的廉政标兵:典型就是济宁知府方克勤,此人是明初著名的清官,治理济宁三年,把原本破败不堪的城市,变成欣欣向荣的乐土,素来是百姓称道的父母官。就因为负责管理印章,也惨遭无辜躺枪,结果被蒙冤杀害。遇难的时候,济宁百姓家家白衣素装,自发哀悼。

而对这场冤案,工于心计的朱元璋,也并非不知实情。但以他自己的话说:“如此作弊瞒我,此盖部官容私,所以布政司敢将空印执填写,尚书与布政司官尽诛之。”他最愤怒的,不是这个工作方式问题,而是眼皮底下,被骗的好苦。借此大办一场,就是为了立威。

威风立起来了,接下来的事,就更成了雷霆风暴,从洪武九年(1376年)起,各地打击官场歪风的力度,一天比一天严苛,从中央到地方,相继有官员落马。仅就这一年,按照御史韩宜可的奏报,在凤阳因为犯贪污罪被罚劳改的官员,数量就已经突破万人。而这仅仅是开始,到了第二年,连接各地的驿道上,挤满了流放充军的犯官,连朱元璋本人都承认:今年各地都缺官员,好不容易补充上一批,没多久又快全抓光了。

大明王朝号称史上最严苛的法律,也以极强的执行力推广:六十两白银就是死刑,受贿一百二十贯就是充军。逮着的真贪官也格外多,仅中央官员,就有户部尚书赵逸和工部侍郎韩铎相继论死,地方上抓出来的贪官更是一大批,好些都是罪大恶极者:比如大名通判刘汝霖勒索百姓,被论罪处死,福建布政使陈泰下乡扰民,被抓到京城枭首示众。新科进士陈升等三人,去昆山水灾地区赈灾,跟当地士绅吃了顿饭,收了一千多贯钱的礼物,朱元璋二话不说,立刻派锦衣卫送来绳索,勒令三人自尽。临淮和嵩山俩县,当地官员接受贿赂,逼他人代服劳役,事发后朱元璋大手一挥:俩县所有官员,全部处死!

轰轰烈烈的惩贪行动,就这样全国展开,当时各地的土地庙,都用来处决贪官。处决的方式,便是“扒皮塞草”,人杀了,然后剥皮塞草做成标本,摆在衙门里警戒后来者。期间又有胡惟庸案发,大批功臣宿将被整顿,王朝上下,一片血雨腥风。

持续的整肃风暴,在洪武九年的大案后,曾一度渐渐平静。到洪武十六年左右的时候,风声也渐渐松了。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又设立三法司,更制定《府州县官为政八事》,作为地方官员行政准则。大案闹过了,贪官杀过了,规矩树立了,恐怖的惩贪风暴,似乎也该过去了。

然而到了洪武十八年(1385年),一月初九,吏部奏报官员考核结果,举国四千多官员,称职的只有四百三十九人,有贪腐行为的,竟还有一百七十多人。这个不太高的比例,却再次激起朱元璋的大怒。不久之后,他用一份新的昭告,再次公布了肃贪的决心:我执政已经十八年了,一心要任用贤才,开创盛世。然而各地的官员,大多都不称职,而且好多官员还内外勾结,贪腐害民,这样的情况,我怎么能不忧虑啊!

于是雄心勃勃的朱元璋,再次发动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反贪大整肃:郭桓案。

比起诸多无辜官员躺枪的空印案,郭桓案倒不是太冤:这年三月,御史余敏等人,告发户部侍郎郭桓有贪污行为,朱元璋立刻重手追查,一番顺藤摸瓜,果然查出了大收获:郭桓一干人等,不但贪污粮食四千多万石,而且勾搭连环,涉及到了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高官。而且郭桓本人还收受地方贿赂,协助当地地主逃避国家赋税,侵吞国家钱粮。没查几天,案子越查越大。

但朱元璋是真不怕事情大,既然要查,那就往根子里刨。结果刨到最后,不但刨出了朝廷的大蛀虫,还挖出了地方腐败的潜规则:这帮人上下勾结,每年收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加征摊派勒索百姓,收钱的花样有十多种不说。还帮助豪强地主兼并土地,闹得大批农民倾家荡产。

事情清楚了,朱元璋处理也迅速:中央六部涉事的主犯,一律统统处死。礼部,兵部,工部,户部四个部的主犯,也就是郭桓,王志,麦至德,王惠迪四人,统统判了死刑,这样还不算,六部凡是涉及此事的办事官员,也一律统统处死。这堪称是大明官场有史以来最惊天的大地震:此时胡惟庸已伏法,宰相制度废除,六部便是明朝政府最高机关,如此一闹,高官几乎全杀光。

各基层官员自然也无法幸免,从六部开始,各州府县乡一路查,查到谁办谁,就连地方上与之勾结的富户地主们,好些也都被治罪。如贵溪夏氏,苏州姚氏,这几个当地有名的豪强地主,统统被砍了头。前后算起来,整个案件中仅处死刑者,数目竟高达三万人。

也因为这案子闹得动静太大,又发生在经济富庶的江南地区,以至于当地人人自危,好些富户更纷纷求告,一看杀得差不多了。朱元璋又用了一种特殊的办法结案:从头到尾审理此案,判决人犯上万的右审刑吴庸,也被朱元璋处死。罪名是株连太多,扰民过度。

比起“立威”的“空印案”来,株连更多的郭桓案,也有着更深的意味:在郭桓案之前,明王朝虽然重手治贪,也惩办众多腐败分子,但都是冒出一个抓一个,而这一次,朱元璋的整肃,却指向了盘根错节的贪腐系统:江南豪强地主的威胁,一直令朱元璋头大,借这样一个案子,打压各地豪强,同时摧毁地方腐败的勾连系统,才是他要做的事。

而在地主豪强的威风被灭掉后,虽说为了安抚人心,拿吴庸当了替罪羊。但与此同时,朱元璋的另一个行动,却轰轰烈烈展开:发动群众。

这年十月,朱元璋亲自作序的《御制大诰》全国颁发,这部法律典籍,用活灵活现的案例,解释了各类法律条文,更收录了自朱元璋登基之后,全国各地发生的种种贪腐案件。且文字以白话为主,通俗易懂。朱元璋下令,全国人民,特别是农民们,都要人手一本《大诰》,不识字的,就要找各村德高望重的老人,集合大家当场讲读学习。就连监狱里的犯人,谁读这个读的好,还能获得减刑。尤其厉害的是,只要老百姓发现官员贪腐,头顶这本宝典,就能把官员捆了送京城治罪。其中还真有这么干的:一个叫陈寿六的农民,绑了腐败分子到京城,得到全国通报表扬。

而这件事情,也更折射了朱元璋如上折腾的终极目标:他不仅仅是因为痛恨腐败,更是要一心一意,建设一个他理想中的世界。

于是终其一生,他一直在动作,伴随着贪腐风暴的进行,官员的威风,地主的威风,统统被扫下去了。然后规定官员不能轻易下乡,农村找德高望重的长者来管理。而且村村都要有老人走街串巷,每天传达朱元璋的指示。这正是他心目中的“大明新农村。”

而与全国上下学《大诰》热潮对应的,是更加猛烈的惩贪风暴,郭桓案后,在他执政生涯的最后十二年里,肃贪的力度,再也没有放松过,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是他反贪风暴的最高潮时期,每年都有大批官员不幸落马。而这时他的矛头,又借着蓝玉案的时机,对准了剩余的功臣宿将们,如傅友德等战功卓著的功臣们,其获罪身死的主要罪名,都离不开“贪污”二字。

而持续的整肃,也成了官场的不二噩梦。如江西等地的地方官,在这十年之中,竟然没有一个能平安做到任期满的。按照许多野史的说法,他执政的最后十年,几乎到了“无日不杀人”的地步。更邪乎的说法是,那时朱元璋每天,只要玉带在腰下面,就要多杀人,玉带在腰上面,还能少杀一点。虽说传言不足信。但真实的记录中:官员每天早晨上班,晚上能平安回来,全家就像过节一般高兴——高兴多活一天。

而在这种大清洗般的围剿下,贪官固然杀了不少,清官却也好多陪绑,除了空印案中的诸多冤魂外,户部尚书滕德懋,出名的清官廉吏,也因被告发卷入了贪腐案,被安了“盗用军粮十万石”的罪名含冤遇害。等着事情过去了,一次朱元璋去滕德懋家,竟发现滕家极度穷苦,然后剥开滕德懋的尸体,又发现他腹中只有野草,半颗粮食都没有,这才明白自己办错了案。

之所以出现类似的冤屈,除了株连过多,冤假错案难免外,却也由于晚年朱元璋偏激的性格:垂暮之年的他,性格也越发暴烈,特别是在太子朱标与妻子马皇后相继离世后,处理起类似案子来,更是从速从重。如此一来,好些人更视做官为畏途,好多诗书传家的书香门第,为了逃避做官,竟不让子女读书。好多官员为了能平安退休,放着官位不做,不惜装疯卖傻,只求朱元璋放自己回家养老。典型如御史袁凯,为了求退休装疯,为了装疯装得像,更当着朱元璋使者的面啃狗屎,一番卖力表演,终于换来告老还乡。按照《明史》的说法,到了二十多年后的明朝宣德年间,很多亲历过那个时代的官员,回忆起那场血雨腥风,依然连连后怕。

四、非议难掩大功业

朱元璋的反贪风暴,虽说有各种问题,也招来争论不断。但无论多少污点,却也难掩其骄人的成果。

经过数场浩大的反腐风暴,元末贪腐的流毒,在大明王朝的国土上,终于开始艰难的刮除。以《二十四史札记》里的称赞,便是“整顿一代之作用”。在朱元璋执政的后半段,以《明史》里的说法,哪怕是穷乡僻壤,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员也不敢胡作非为。更涌现出了一批清官廉吏。正是这清明的吏治,奠定了明朝百年的盛世。

而尤其影响最直接的,便是与反腐风暴同时铺展的,大明王朝三十年的经济建设:在朱元璋执政的三十年里,包括兴修水利,修筑驿站,乃至动用数十万人的洪武大移民。样样都是中国古代史上空前的工程。如此浩大的动用民力,却能稳妥完成,没有发生各类动乱。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清明的吏治。明朝,在一片废墟的开国基础上,用三十年的时间,实现了经济的腾飞,缔造了富庶太平的洪武盛世。这场争议汹汹的惩贪风暴,实为重要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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