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历史解密 > 正文

河北大运河遭疯狂寻宝 专家:挖出宝贝应上交

2016-05-29 15:54:27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本报讯 连日来,衡水故城县与山东武城县交界处的京杭大运河河道内,许多“寻宝人”纷纷聚集于此,挖坑寻宝,有些甚至还带来了专业设备。一

本报讯 连日来,衡水故城县与山东武城县交界处的京杭大运河河道内,许多“寻宝人”纷纷聚集于此,挖坑寻宝,有些甚至还带来了专业设备。一时间,大运河河道内如赶集般热闹非凡。而这一现象,到目前已经持续了10余天。

23日下午,记者从故城县城的二道街行至南头,来到京杭大运河的河道附近。站在河堤上可以看到,在干涸河道里,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坑和忙着挖宝的人们。他们有的几个人合挖一个大坑,也有的单独行动,挖的坑当中,有的深度达三四米,已经见水。有人甚至专门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探测仪发出的“嘟嘟”声不绝于耳。在大坑周围,堆放着一些破碎的瓷碗瓷罐,都是寻宝人挖出来的宝贝,在河道里,瓷器、陶器碎片随处可见。

据这里的寻宝人介绍,挖2.5米深一般是宋朝物件,挖3米是隋朝的物件。前几天,这里曾有人挖出了铜鼎,因此这些日子不断有人来寻宝,他们当中多数是附近村子里的人。

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里程最长、工程最大的古代运河,对中国南北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与交流起了巨大作用。一位年长的村民告诉记者,在明朝,郑氏在京杭大运河上设一渡口,称为郑家渡口,便是后来的郑口镇,经常来往运输货物的船只,河道中的物件都是当时沉船遗留下来的。

记者从文物部门了解到,根据《物权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地下埋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如果有“宝贝”,挖出来也应主动上交,不能据为己有。不仅如此,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人们在河道内挖宝,会对防汛和河水走势产生影响,而在京杭大桥下挖坑的行为会触及桥墩,给大桥带来安全隐患。

转载申明:360常识网,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