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是怎样击垮“太子党”与地方侯王的呢?
刘邦建立汉朝时,总结秦亡教训,认为亡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搞分封。就像淳于越说的:“无辅拂,何以相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万一打起来了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为是外姓。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来,所以刘肥封到山东做齐王,刘长封为淮南王。王国相当于一个郡那么大,实际上跟割据没有区别。王国的军队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铸钱。那会儿的钱是铜钱,没有防伪标志,只要开出矿来就能做。你们王国有矿山,你就做吧,结果可能比中央还有钱。刘邦临死的时候,让大臣们斩白马盟誓(马是很珍贵的,何况白马):“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刘邦说,姓刘的才能有邦,不姓刘的敢封王建邦,大伙儿群殴他!
刘邦活着的时候这事不显,死了就麻烦了。吴王刘濞论辈分就是汉景帝的叔叔,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当然汉景帝仨月就平定了,看着齐国军队挺多,但多是拿木头棒子的乌合之众,不如朝廷的正规军,一下就给它灭了。但靠武力手段镇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汉景帝的儿子汉武帝时,才彻底解决了这事儿。
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主父偃给汉武帝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众建,多建的意思,多封几个诸侯,诸侯的力量就被平均掉了。具体操作原理,我来解释一下。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就是正妻生的长子,可以立为太子,将来继皇帝位。生个傻子怎么办?也一样。立国立嫡,不立贤。只立大的,不立能干的。除了皇后生的长子立为太子之外,其他的孩子和庶子可以分封为王。港台的电视剧里面有什么大太子、二太子、三太子,扯吧!太子只能有一个,有那么多太子还不相互掐?太子有一三五,皇帝就能有二四六。太子不是尊称,并非皇上的儿子都是太子,否则在大学教书的都是教授。同理,诸王的正妻生的长子叫世子,将来继承王位。其他的孩子可以封为侯,侯之后就变成老百姓了。你看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大汉皇叔,但在街上编草鞋,皇叔怎么惨到卖草鞋的份上了?就因为他的直系祖先不是嫡长子,没继承中山靖王的王位,被封为侯,侯完了就没戏了,卖草鞋。
汉武帝的意思就是,你嫡长子继承了你爸爸的王位了,让你弟弟卖鞋去,这多不合适。所以把你的王国分给你的这些弟弟,建立侯国,你做你的王,然后有几个弟分几块地,让你弟弟做侯。别忘了,侯国归所在郡管辖,只能享衣食租税,无治民权,更无统兵权,因此王国越分越小,权力也被平均,这样就没能力对抗中央了。弟弟做了侯,对皇上感恩戴德,皇上给的侯,没皇上我卖鞋去了,我怎么会造反呢?汉武帝的推恩令让诸侯王有苦说不出,王国突然分成了若干个小侯国,这就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操作原理。
推恩令颁布后,皇上开始下刀子了,又出了酎金律。祭祀祖先时交来的黄金成色不足,就要酎金夺爵。祭祀祖先应该交24K的黄金,你们交18K的,对祖宗不敬还配当王侯?一百多个王侯的爵位就被撤了,已经分得那么小了,本就无力反抗,这一撤一百多,剩下的都是乖宝宝。
然后颁布附益之法,不许诸侯王结交宾客,限制诸侯王活动,只能享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楚王封在那儿,可以享受那儿的衣食租税,可以是那儿最大的财主,整个郡的财富都给你,但你不能干预朝政。
还有私出界罪。规定诸侯国王不经中央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封地,违者降为侯爵。甚至发展到明朝的时候,诸侯王不奉圣旨不许进京,随便进京就是大逆不道。妈死了,回去奔丧,你哥不待见你,不让你去,你就没辙!清朝更神,王爷不奉圣旨不许出京,都在北京圈着。皇上不给你派差,你一辈子离不开北京城,想上云南旅游去,门儿都没有,你到那儿造反怎么办?身为亲王,看着是尊贵无比,也只能当宅男,胆战心惊地跟坐牢没什么区别。
汉武帝的另一个法令——非正与乱妻妾位之律,就让很多诸侯国被除国,变成了郡县。
汉律规定只有正妻的长子能立为世子,如果正妻不能生育,就要除国为郡。小老婆生的庶子再多,生个足球队也不能继承。谁敢以庶继位,就是“非正”,贬为庶民。以庶充嫡,就叫“乱妻妾位”。这个法令和推恩令结合得很好,一边给正妻有子的诸侯小孩推恩,一边把正妻无子的诸侯小孩除名。有权的给你找个牵制,无权的一贬到底,导致所有的王国后来都被郡县给包围,想造反也没辙。
这样一来,汉武帝就把地方王国对中央的威胁扼杀在摇篮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