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背景 因何西藏最后被解放?
藏族与中华民族的内在关系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十七条协议》中这句开宗明义的论断,言简意赅,一语中的,是对历史实际的客观概括。
中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的。中华各民族之间牢不可破的密切关系,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石。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中国辽阔的疆土,是包括藏族在内的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中国悠久的历史,是由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中华各族儿女共同铸就的。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的藏族人民,与各民族一起,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尽了光荣的责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西藏是中国藏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历史关系
藏族地区纳入中央政府管辖的过程,因藏族与中国其他民族的经济文化关系的逐渐密切以及地域所在的不同,呈现为一种渐进推移过程,经历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动态进程。正如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所说:“原西藏立于中国,自汉唐以还,关系日深……”——这一渐进过程,循着漫漫历史长河,在唐蕃时期显著加速,到公元13世纪中叶正式完成。
以汉族文化为核心的唐王朝先进文明,对藏族社会以及西藏地方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显著的影响,客观上加速了多民族大家庭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夯实了西藏地方归于中央政府管辖的历史基础。藏族人民与祖国各兄弟民族人民之间,西藏地方历史与中国历史全局之间,从此进入休戚与共的时代。
藏族人民反帝爱国的优良传统
“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是《十七条协议》中规定的首要原则。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方与中国其他地方一样进入那段灾难深重的岁月。帝国主义势力入侵以后,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农奴主阶级同农奴阶级的矛盾转化为西藏民族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中华民族同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矛盾。反帝爱国,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也是西藏民族的必然选择。藏族人民与中国其他各族人民之间形成的患难与共的亲密关系,从此进入新的阶段。藏族人民倾心内向、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爱国主义传统从此得到了充分展现。
西藏人民呼唤社会制度的改革
在20世纪上半叶的西藏,与反帝爱国和亲帝卖国斗争相交织的,主要是农奴阶级与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斗争,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社会进步力量与极力维护落后生产关系的守旧势力之间的斗争。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曾经作为相对先进的社会制度取代了奴隶制度,而随着藏族社会的不断发展,它又逐渐蜕化成了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进步的落后、腐朽、守旧的制度。
改革是时代的要求,是西藏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回顾西藏社会所走过的探索改革之路,各种社会变革的努力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和平解放之后,在不废除旧制度的情况下的种种改良,也不能从根本上解放社会生产力、解决西藏社会的发展问题,这表明改良道路在西藏是根本行不通的。西藏的社会制度必须走改革之路。《十七条协议》中将改革作为主要原则之一,表达了西藏人民的共同心声,明确规定了西藏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
西藏和平解放顺应了历史潮流
西藏社会的发展历程证明,《十七条协议》规定的发展方向是西藏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十七条协议》规定:西藏落后的社会制度必须改革。和平解放后,围绕要不要改革、要不要执行《十七条协议》,经历了长达8年的尖锐斗争。和平改革的计划终因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撕毁《十七条协议》,
发动全面武装叛乱而未能实现。1959年6月28日,在班禅大师的主持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从此,一场顺应历史潮流的民主改革浪潮席卷西藏大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站起来,废除了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粗暴践踏人权的封建农奴制度,推翻了封建农奴主阶级的黑暗统治,摧毁了封建领主生产资料所有制,铲除了分裂主义集团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建立起人民民主制度,使阶级关系及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西藏发生的沧桑巨变中,最根本、最深刻的变化是广大的藏族劳动人民由地位卑贱的农奴和奴隶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真实记载于当时的大量文献资料中,雄辩地说明西藏民心之所望,历史潮流之所向。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代表性广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扩大了爱国统一阵线,有力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证了西藏民族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当家做主的权利,增进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使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民主改革的胜利实现和西藏自治区的建立,标志着西藏社会完成了伟大的历史性进步。事实证明,在西藏实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