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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中的《旧唐书》有何显著特征?

2017-03-11 12:09:33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旧唐书》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

《旧唐书》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

本纪

高祖至代宗,基本脱胎于吴兢、韦述等《唐书》帝纪;德宗至文宗,大体围绕相关实录多寡加减、编纂而成,与前半部已有现成帝纪可以直接引用的情况不尽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贾纬《唐年补遗录》65卷。《旧唐书》卷一八宣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称,“臣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我们知道,唐宣宗实录在唐代没有纂成。唐昭宗时,裴庭裕“采宣宗朝耳闻目睹,撰成三卷,目为《东观奏记》,纳于史馆。”今本《唐会要·修国史》中的这一记载,在整部《旧唐书》中只字不见,而且连裴庭裕这个人也未提起,后晋史官似未见其人、其书,这个“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只能是贾纬了。因为后晋史官中,只有贾纬为纂修唐史、补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撰有《唐年补遗录》。同样,《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咸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这更证明,《旧唐书》武宗以下的帝纪是采自贾纬之书,并无裴庭裕《东观奏记》。

有一个以往都未曾注意的问题。这就是:唐代关于“礼法之沿革”的几部主要撰述,《旧唐书·经籍志》没有著录,后晋时却曾为朝廷重视过。《册府元龟》卷五五九、《旧五代史》卷七八中,都有一段关于修《大晋政统》的记载。后晋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诏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谏议大夫曹国珍上奏云:

请于内外臣僚之中,择选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后《会要》、《礼阁新仪》、《大中统类》、律令格式等,精详纂集,别为一部,商议古今,俾无漏略,目之为《大晋政统》,用作成规。

其事虽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几部撰述后晋时显然尚存。除了《礼阁新仪》外,其余都可以在《旧唐书》的纪、志、传找到它们的纂修情况和内容简介。前、后《会要》,即苏氏兄弟《会要》、崔铉监修《续会要》,为今本《唐会要》的前身。这类有关“礼法之沿革”的撰述,无疑是《旧唐书》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别来说,大体可以作如下概括:礼仪志7卷,主要采自《大唐开元礼》、王彦威《曲台新礼》和文宗以后的一些礼仪奏章,而编纂体例则参照了《通典·礼典》。音乐志4卷,志一主要依据前、后《会要》,并参照了《通典·乐典》;志二主要本于《通典》卷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并参照了前、后《会要》、昭宗时的有关奏议;志三、志四为后晋太常寺所保存或搜集的“诸庙乐章舞名”,这是修史计划中作有规定的。历志3卷,应当本于韦述《唐书》,这可从其序文中找到线索,即所谓“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历法,以备此志”。天文志2卷,大部分内容、文字都与今本《唐会要》卷四二至四四的相关记载同,显然采自前、后《会要》;志下“灾异编年,至德后”,不少见于各帝纪,当采自肃宗至武宗各帝实录及司天台有关记载。五行志1卷,以前、后《会要》为主要史源,并参取各帝实录、有关奏疏。地理志4卷,篇幅最长,极有可能是采自韦述《唐书·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职官志3卷,志一“录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许多文字直接录自《唐六典》及后晋尚存的《宫卫令》、《军防令》等;德宗时的变革,主要录以当时的诏敕。舆服志1卷,采录《大唐开元礼》的同时,又以苏氏《会要》为另一重要史料来源。经籍志2卷,节取毋煚《古今书录》而成。食货志2卷,为最初总体规划中所无,在纂修过程中对唐代社会经济发展逐渐有较深入的认识,加之最后一任监修刘昫在后唐、后晋都以宰相判三司,总管盐铁、户部、度支,必然注意唐代中后期以来的钱谷、货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记内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详于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韦述《唐书·食货志》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间的主要史源则是前、后《会要》。刑法志1卷,以《大中统类》、律令格式为主要史料来源。总括起来说,《旧唐书》“十一志”基本不是采用唐代实录、国史“旧本”,而是以“记礼法之沿革”的各项“专史”为主要史料来源,如《大唐开元礼》、《唐六典》、《通典》、《会要》、《续会要》、《曲台新礼》、《大中统类》以及律令格式等。

列传

以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目录为据,立传者(包括目中出现的附传、有目无传者),除去重复,共1820余人,周边政权45个。

关于人物,大致有三种纂集办法。第一,吴兢、韦述《唐书》中有传者,后晋史官大都用为主要史源,或直接迻录,或略作编排。第二,韦述《唐书》以后的人物,后晋史官多据各帝实录进行剪裁。以韩愈《顺宗实录》为例,中有7人传记,即张荐、令狐峘、张万福、陆贽、阳城、王叔文、王伾、韦执谊传。对照《旧唐书》中相关列传,除不记言外,只有取舍详略和文字繁简的差异,并无规模、形制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峘、张万福、阳城三传,与《旧唐书》三人传记,如出一辙。列传剪裁实录,还有一种情况,即以实录中的记事补叙到相关人物传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条所引《唐宪宗实录》140余字,几乎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旧唐书·卢坦传》中。第三,国史、实录失记或记述不完整的人物,则家传、行状、墓志、文集,乃至杂史、小说,不论《经籍志》是否著录,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后晋史官的取材之源。

列传中的45个周边政权,取材情况与人物传传记不同。概括而言,不只“国史、实录旧本”,《通典》、前后《会要》、贾耽《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等,都是其重要史料来源。

整体

总而言之,《旧唐书》的史料来源问题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但是,五代后晋史官在纂修这部唐史时,绝非仅仅限于唐代的国史、实录旧本,这是必须清楚的。应当说,代宗以前的纪传体唐代国史,德宗以前的编年体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实录,宣宗以前的有关“礼法沿革”的各种典志,以及《旧唐书》中提到的大臣奏议、诸公文集,乃至杂史、小说,都是后晋史官修史时的采摭对象。此外,不要忘记的就是《唐年补遗录》了。至于剪裁是否恰当,考辨是否精审,又是另外的一个问题。由于宣宗以后的原始素材本来就短缺,尽管几经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后晋史官不得不大为感叹:“惜乎简籍遗落,旧事十无三四,允墨挥翰,有所慊然!”《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史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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