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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首都元宵节连办五天灯展 官府安保工作周密

2017-03-10 10:41:05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只有首都可以连续办五天灯展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叫“上元节”,简称“上元”。北宋曹允正诗曰:“上元三夕过,年节随灯尽。”元宵节过完了

只有首都可以连续办五天灯展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叫“上元节”,简称“上元”。北宋曹允正诗曰:“上元三夕过,年节随灯尽。”元宵节过完了,传统意义上的春节也就结束了。元宵节的主题是灯,如果没有五彩缤纷的灯展,元宵节绝对会变得无趣至极。好在宋朝元宵有灯展,不但有,而且非常盛大,非常热闹,非常好玩。元宵节的主食是汤圆,甜软香糯的汤圆让这个节日变得甜甜蜜蜜、团团圆圆。宋朝人过元宵节一样要吃汤圆,除了汤圆,他们还吃别的,例如焦、瓠羹、蚕丝饭、蝌蚪羹、盐豉汤,都是元宵节的节令美食。宋朝人爱玩,爱热闹,爱娱乐,爱生活。在两宋都城,在每年的正月十五前后,皇宫以南的御街两旁均有官方安排的各种盛大演出,包括杂技、魔术、驯兽、评书、说唱、乐曲……教坊艺人与民间艺人同台,文武百官与庶民百姓共赏,而且还都是免费观看的。现在让我们回到大宋,跟宋朝人一起闹元宵。

北宋初年,元宵灯展只有三天,即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和正月十六。在这三天的晚上,全国各大城市“金吾不禁”,城门大开,彻夜不闭,街上也没有宵禁,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市民可以彻夜不归,大家开开心心观看灯展。可是到了正月十七日的凌晨,官府会强令收灯,城门会定时启闭,官府委派的巡逻队会在夜晚九点以后盘问甚至索拿仍在外面逗留的行人。简单一句话:过了正月十六,灯展就结束了。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割据江南的吴越国王钱弘归降大宋,将江浙版图与家国财富双手奉献给宋太宗,太宗大喜,遂把第二年的元宵灯展延长了两天,即正月十四开始,正月十八结束,自此“上元三夕”变成了“上元五夕”。

不过连续五天灯展的政策并没有普及全国,只有首都可以那样做,别的州府仍然只能搞三天灯展。大约二十年后,大臣张咏执政四川,平定叛乱,发展经济,把四川搞得非常富庶。四川士绅都说:咱们这儿有钱,老百姓日子不比京城差,京城闹元宵开放五天,咱们这儿只搞三天,太少了。张咏顺应民意,将元宵灯展的开始时间提前了一天,从正月十三开始,仍在正月十六结束,允许四川百姓连耍四夜。南宋初年,宋金交战,宋高宗只顾着逃命,顾不上灯展,直到宋金议和之后的第三年(1143年),才宣布恢复元宵灯展,不过他规定的灯展时间只有三天。为什么不像北宋京城那样连搞五天呢?主要是因为江南城市涌入了大批北方难民,住宅既稠密又简陋,极容易失火,为了降低火灾的发生率,必须缩短灯展的期限。

到了南宋中叶,战事不兴,政局安定,杭州、绍兴、苏州、南京等江南城市的街市布局和消防措施已经基本成熟,于是从京城杭州开始,三天灯展又延长到了五天。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云:“杭益先为五夜观灯,尔后诸郡但公帑民力可办者,多至五夜。”杭州率先将灯展延长到五天,其他城市也纷纷效仿,只要有钱,只要办得起,就一直这样办下去。

灯展期间的安保工作怎么做?

正月十五那天晚上,皇帝带着太子、嫔妃和太监宫女登上宣德楼,亲自观赏潘楼街的棘盆灯和御街的菩萨灯。在宣德楼的下面,在潘楼街的北侧,在棘盆灯的对面,临街建有几十座看台,看台上坐着宰相、副相、枢密使、六部尚书以及他们的家眷。皇帝在宣德楼上观灯,这些大臣在楼下看台上观灯。低级官员和黎民百姓没有看台,在街上挨挨挤挤地观赏,将潘楼街和御街挤得水泄不通。那些有先见之明的聪明人兼有钱人为了观灯方便,提前十几天就在临街的酒楼上订好了位置,一边看灯,一边与亲朋故交吆五喝六地饮酒。其他人想订座位也来不及了,所以《新编醉翁谈录》云:“都人欲为夜宴,而绝无可往处,人多故也。”

灯展期间想找一家酒店吃饭都找不到位置,因为早被别人预订一空了。因为有皇帝与民同乐,故此潘楼街和御街的灯展是全城最盛大的。可是皇帝容易犯困(上早朝必须早起,因而也必须早睡),到了三更(午夜)就回寝宫休息去了,所以潘楼街和御街的灯展也会早早地结束。如《东京梦华录》云:至三鼓,楼上以小红纱灯球缘索而至半空,都人皆知车驾还内矣,须臾闻楼外击鞭之声,则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一时灭矣。

到了半夜十二点,从宣德楼上忽忽悠悠升起一盏小红纱灯,在底下观灯的市民瞧见了,知道皇帝他老人家要回寝宫了。过了一会儿,又听见一声响鞭,啪,这是暗号,说明皇帝已经离开,于是几十万盏花灯同时熄灭,灯展宣告结束。大家不要失望,这里的灯展结束了,其他地方才刚刚开始。毫无睡意的百官和百姓转移战场,前往相国寺、大佛寺、保真宫、醴泉观、马行街、牛行街……因为这些地方也有灯展,而且会一直持续到天亮。

京城灯展如此热闹,小偷小摸实难避免。我们看宋话本,常能见到灯展期间丢失首饰、丢失钱包、丢失孩子、丢失家眷的故事。至于《水浒传》中东京灯展,梁山好汉进京游赏,导致李逵大闹东京、杀伤人命,虽为小说家言,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为了赏灯人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开封府的官员实在是想尽了办法。首先是防火。宋时没有消防车和高压水枪,只能靠云梯、火叉、钩枪、水桶来灭火,故此在每一处灯棚旁边,均设云梯一架、巨桶一只、铺兵(消防警察)若干名,桶中满贮清水,以备灭火之用。

其次,为防儿童走失,开封府各大坊巷均在社区之内搭设“小影戏棚子”,让小孩子观看。当时没有动画片,影戏艺人借助灯光、手势、纸人和皮影在布景上投射出简单有趣的动画,确实能吸引小孩围观,使他们不至于到处乱跑,被坏人拐走。

再次,开封府颇为重视杀鸡儆猴的作用。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潘楼街展出棘盆灯的时候,“开封尹弹压幕次,罗列罪人满前,时复决遣,以警愚民。”在人群里搜出窃人钱财的小偷和调戏妇女的流氓,当即拉到灯棚前示众,或打板子,或处徒刑,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坏蛋知道刑罚的厉害和作恶的后果,从而悬崖勒马,不敢再为非作歹。

宋朝的汤圆都是什么馅儿?

《岁时广记》云:京人以绿豆粉为蝌蚪羹。煮糯为丸,糖为,谓之“圆子”。盐豉、捻头,杂肉煮汤,谓之“盐豉汤”,皆上元节食也……上元日有“蚕丝饭”,捣米为之,朱绿之,玄黄之,南人以为盘……上元日食焦,最盛且久。

由此可见,蝌蚪羹、圆子、盐豉汤、蚕丝饭、焦,均为元宵节令食品。“蝌蚪羹”是用绿豆粉做的,之所以名曰“蝌蚪”,是因为它的形状很像蝌蚪。

宋朝人发明了无数种象形食品,蝌蚪羹应该算是做法最简单的一种。有多简单?听我道来。

绿豆用水泡透,在石磨里磨成稀糊,端到锅边,舀到甑(古代蒸饭的炊具,状如瓦盆,底部有很多小孔)里,用手一压,绿豆糊从甑底的窟窿眼儿掉下去,啪嗒啪嗒掉入水锅,先沉底,再上浮,两滚煮熟,笊篱捞出,冲凉,控水,拌上卤汁,拌上青菜,就可以吃了。甑底的窟窿眼儿是圆的,所以漏下去的那一小团一小团的面糊也是圆的。它们漏下去的时候势必受到一些阻力,藕断丝连,拖泥带水,所以每一小团面糊又都拖着一条小尾巴。圆脑袋,小尾巴,像不像小蝌蚪?当然像。所以宋朝人管这种食物叫蝌蚪羹。

“圆子”的做法在《岁时广记》中已有简介:“煮糯为丸,糖为。”糯米粉团成小圆球,用糖做馅儿,滚水煮熟。很明显,宋朝的圆子就是今天的汤圆。

宋朝的汤圆并不总是用糖做馅儿。据《武林旧事》第二卷《元夕》一节记载,南宋杭州元宵餐桌上的美食既有“乳糖圆子”,又有“澄沙团子”,前者是糖馅儿汤圆,后者是豆沙馅儿的汤圆。当然,豆沙馅儿也是要放糖的。

“盐豉汤”的做法在《岁时广记》中也有提到:“盐豉、捻头,杂肉煮汤,谓之盐豉汤。”“盐豉”即咸豆豉,“捻头”指的是油炸短面条,俗称“炸手指”,又叫“麻花头”,

“杂肉”则是掺杂肉类的意思。将咸豆豉、炸手指配上肉类一起炖煮,就成了盐豉汤。事实上,盐豉汤在古代中国源远流长,非常普及,它有很多种做法,换句话说,豆豉可以跟很多种食材相配做汤。以豆豉为主料来煮汤的烹调方式目前在中国大陆已经绝迹,倒是在东邻日本和韩国发扬光大。

盐豉汤曾经传入日韩,后来分别发展成为味噌汤和大酱汤。

“蚕丝饭”实际上就是米粉,很细的米粉,状如今日之米线。不过这种米粉在加工之时用天然颜料染了色,有红有绿有黑有黄,下锅煮出来,盛到盘子里,五彩缤纷,很喜庆。

“焦缒”又名“油”“糖”,其中“缒”这个字的发音与“堆”等同,糖即是糖堆。说起糖堆,天津人会兴奋起来,因为天津人一向管山楂做成的糖葫芦叫糖堆。宋朝倒是有山楂,不过宋朝人还没有学会把山楂加工成糖葫芦,他们只用山楂切片做糕,或者用糖腌起来做蜜饯。

在宋朝,糖是用一半面粉、一半米粉,掺上砂糖,用手搓成的小圆球。它不同于汤圆,因为汤圆是空心的,包的有馅儿,而糖是实心的,糖和粉混在了一处。搓成小圆球以后,再放到油锅里炸熟。从油锅里出来,它是脆的,“脆”在宋朝白话中等同于“焦”,故此人们又管糖叫做焦。

宋朝小贩卖焦是很有意思的。据北宋吕原明《岁时杂记》:凡卖必鸣鼓,谓之“鼓”。每以竹架子出青伞,缀装梅红镂金小灯儿。竹架前后亦设灯笼,敲鼓应拍,团团转走,谓之“打旋”。罗列街巷处处有之。小贩走街串巷叫卖焦,一定是全副武装:背后背着竹架,腰间悬着皮鼓,竹架前面罩一把青伞,青伞下面挂几只灯笼。小贩一边走,一边击鼓,同时随着击鼓的节奏用另一只手转动伞柄,使青伞以及伞下的彩色小灯笼团团飞转,好像走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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