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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要受惩罚 清朝对皇帝有什么惩罚措施?

2017-03-09 14:55:55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清朝对皇帝有何惩罚措施?清朝皇帝最怕什么?除了怕死之外,最怕死后不允许立功德碑。哪些清朝皇帝陵前不允许立碑?清朝有制:凡丢失国之寸

清朝对皇帝有何惩罚措施?清朝皇帝最怕什么?除了怕死之外,最怕死后不允许立功德碑。哪些清朝皇帝陵前不允许立碑?清朝有制:凡丢失国之寸土者,皆不得立碑。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还有哪一个朝代,订立过如此严格的戒律,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配享有圣德神功碑。我宁愿将之视为清朝的创举。开国者居安思危,对后代不放心,才会留下这意味深长的遗嘱:要保护好我流汗滴血积累的遗产,稍有差池,即为不肖子孙也!这是对败家子的警告。爱新觉罗氏的家规,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清室奉行的诸多规矩,迥异于前朝。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的特色。能够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动了一番脑筋的。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地得以贯彻。帝陵是否可建立圣德神功碑,绝对是有条件的。是跟该君主的政绩“挂钩”的,不容失寸土。

自咸丰始,清朝的皇帝彻底丧失了猎手的血性和尚武的精神。既不能御敌于马上,救民于水火,又不擅长料理财政、工商、科技等诸多内务,导致中国在世界之林的名次每况愈下,频频遭受列强的欺凌。咸丰之后,同治与光绪二帝,都不太像男子汉,皆是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个太婆玩弄、操纵于股掌。尤其光绪,虽曾想谋取改革、以摆脱“母虎似的婶娘”(林语堂语),可几个回合就给打趴下了。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又如何统治四方、降龙伏虎呢?他眼睁睁地瞧着心爱的珍妃被“老佛爷”派人推进井里,却无力解救,活得真够窝囊的。至于末代的宣统小皇帝(溥仪),更是扶不上马的“阿斗”。他三岁时被推上龙椅,看着满朝文武,嗷嗷大哭,吓得尿裤子了。哪像是有能力担起整个国家的帝王?最终还是人民的觉悟推动清王朝走向灭亡。河北遵化马兰峪的东陵,和易县永宁山下的西陵,分别安葬着清代的九位皇帝。

光绪的崇陵,是其中的最后一座,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座帝陵。因为末代皇帝宣统登台仅三年出头就被迫退位(故称“废帝”),葬送了大清王朝。况且,溥仪去世时的身份是平民,已无再造皇陵的可能。清陵是以光绪的崇陵画句号的。出北京城,走读东、西陵,等于是在读清史,读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历程。皇帝们终于像恐龙一样绝种了。清代距今天尚不足百年,但在观众的心理上,已遥远如侏罗纪了。清陵,离你我最近的一座侏罗纪公园。读这部化石版的清史,可对其盛衰一目了然。道光的慕陵,恰恰是其间的分水岭:大清帝国开始走下坡路的标志。

康雍乾诸具有豪华装修、富可敌国的陵寝,真正称得上气象万千。从道光开始,在料理后事方面则显得小气多了。慕陵的规模就有所压裁撤了华表、石像生(石人石兽)、明楼等装饰性建筑,并且没神功碑。清朝有制:凡丢失国之寸土者,皆不得立此。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鸦片战争失败而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开赔款割地之先例。也是断不好意思给自己树碑的,该如何书写那耻辱的一笔?常言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偏偏是有大过的,犯了丢失国土的错误。一位失职的皇帝,厚着脸皮给自己立功德碑,无异于扇自己耳光。况且,“政策”也不允许。有违先祖订立的家法国法。道光就这样红着脸躺在不完整的陵墓里。我想他一定盼望着自己的后代早日收复失地,早日弥补罪过。否则,他会睡得很不踏实的。死后照样噩梦不断。

慕陵的名称,系道光生前细加斟酌选定的,取仰慕列祖列宗功德之意。对先帝们创业守业的丰功伟绩(譬如乾隆的“十全武功),他确实只有仰慕的份儿。不仅仅仰慕,他还应该抱愧呢。愧对祖先。不只是道光一个人羡慕。此后的咸丰、同治、光绪,同样只有羡慕的份儿。同样愧对祖宗打下的基业。羡慕的程度与惭愧的程度,是成正比的,甚于道光。与道光相比,他们赔的款更多了,割的地更多了。直至输得精光。所以,他们的陵墓,同样没有大碑亭、石像生,权当自己惩罚自己吧。地下的死者,羞于谈论自己的功过,只好让墓碑缺席。看来这些龙子龙孙挺守规矩的。没守住江山,光守住规矩有什么用?他们不仅愧对祖先,更愧对后人。即使无规可循,也是需要惭愧的。眼睁睁看着山河破碎、版图缺损却无计可施,纵然“土遁”了,也无法逃避千夫万民的谴责。这张脸该往哪里搁?圣德神功碑该往哪里搁?

还是老老实实地在九泉之下多写出几份检讨书吧。闭门思讨去吧。玉碎月蚀,民族的自尊与信心从指缝里溜走,光是忏悔有什么用?一个又一个,红着脸走了,哑口无言地走了。怎么一个比一个还不争气呢?皇冠与权杖像接力棒一样传递着,而懦弱与屈辱也在传递着。走读东、西陵,走读清史,越读越不是滋味。从慕陵开始,江河日下,风雨飘摇,光荣与梦想逐渐为耻辱所代替。话又说回来,大清的创业者们是无愧的,甚至是伟大的。仅在开疆拓土中发挥了最大的能量、为后人提供了叹为观止遗产,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精神的信条:丢失国之寸土,即大罪错也!

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还有哪一个朝代,订立过如此严格的戒律,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配享有圣德神功碑。简直带有罪不可谅、死有余辜的意思。我宁愿将之视为清朝的创举。开国者居安思危,对后代不放心,才会留下这意味深长的遗嘱:要保护好我流汗滴血积累的遗产,稍有差池,即为不肖子孙也!这是对败家子的警告。若更早点产生,若更加锋利,如达摩克斯之剑高悬,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是否可能减少若干误国亡国的昏君?总之,应该有一些制约昏庸帝王的东西(譬如报应,譬如祖训),以免其无所顾忌地挥霍、腐化乃至割让土地。况且,爱新觉罗氏的家规,虽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毕竟还有葬身之地),并没有阻挡住国力衰竭、国土沦丧的命运。

从道光开始,到了光绪那里,虽有寸土必争之心,苦无寸土必争之力。以《中英南京条约》为先导,相继有《中俄瑷珲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协议,为日暮途穷的晚清缝补了一件腐朽的尸衣。从道光到光绪(乃至宣统).都在身不由己地做着同一件事情:把祖传的家产分批分批地送进当铺里,只取回了几张可耻的票据。曾经富甲一方的大清王朝,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命比纸薄。辛亥革命拿小手指一捅,就破了。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走读东、西陵,走读化石版的清史,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最后垮掉了的王朝。垮掉了的,最后的王朝哟!

清室奉行的诸多规矩,迥异于前朝。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的特色。能够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动了一番脑筋的。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地得以贯彻。譬如我前面说过的:帝陵是否可建立圣德神功碑,绝对是有条件的。是跟该君主的政绩“挂钩”的,不容失寸土,就像不容白玉有微瑕。道光因鸦片战争落败,丢了香港,哪怕香港在当时不过一弹丸之地,足以让道光羞辱不堪、死不瞑目了。清取代明,从宏观的体制方面,袭用了前朝之衣钵。本来是件很省心省力的事情。打江山的人却不满足,在一些至关重要的细节上又谋求变革,企望制度能更完善。且其中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点子。最具创新意识并且与国家命运、皇族命运休戚相关的.要数立以贤的帝位继承法。

明朝执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谁先出生谁就是最佳人选一有一种论资排辈、听天由命的意思。表面上似乎容易减免是非,却有后患:不是当皇帝的料,偏偏当上了皇帝;而在才能方面出类拔萃者,却不见得有入选的资格。所以,明帝(共十余位)中颇多昏庸之辈,祸国殃民。恐怕正是因为吸取前车之鉴,清朝选立皇储的比赛规则修改了:摒弃了辈分的因素,以才取胜、为贤是取,这样对每一个皇子来说,则显得公平多了。机会面人人平等,关键看你的才学武艺是否脱俗超群。而对国家的发来说,则更保险一些:毕竟,皇储是经过严格的筛选与客观的考验的,非等闲之辈所能企及。

清之先祖作为北方游牧民族,崛起于严酷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比中原王朝要更富于竞争意识乃至忧患意识,也更重视领袖作用。两军交战勇者胜,如果主帅既无勇又无谋,大家跟着吃亏。所谓立储,等于是在选择民族的领头羊,一点也马虎不得。“大海航行靠舵手”,舵手必须具备方位感、判断力及指挥才能,才不至于把众生之船划进漩涡里去。一旦触礁或搁浅,后悔莫及,还不如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紫禁城里的皇子们,都要接受精密的综合素质教育。有德高望重的大学士担任教师爷,“逐日讲经史,以扩充圣聪,庶于古今乱兴衰之道,可以详细陈说,而圣德日增其高深。”

譬如同治六岁就上学了,启蒙老师是翰林院编修李鸿藻。继位后,两宫太后又特意为这个小皇帝聘请了李鸿章、翁心存及礼部和工部的两位上书,担任弘德殿授读的师傅。滁了学习书本知识,还必须“军训”:骑马射箭,飞刀舞剑,甚至操练火器。难怪道光哥儿几个在抵抗天理教袭击时,临阵时有那么好的枪法呢。皇子们同台学艺,谁不想以优势取胜呢?不是为了考状元,是为了当皇帝,太有诱惑力了。因而加倍地勤勉。在主考官(父皇)面前,拼命显示自己新学到手的文韬武略。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就跟西方竞选总统似的,只不过是为了拉着最关键的一张选票。假如儿子们的学习成绩差不多,就够让他们的“皇阿玛”为难的。该让谁当“班干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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