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宋高宗在位时期为何从来不关注民生问题?
南宋偏安江南百余年,出了十多个皇帝,除了宋孝宗之外,几乎没一个皇帝想打仗,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太热爱“和平”了。可是和平靠什么来保证?不是一纸条约,而是实力。那么,实力从哪里来?外建武备,内修朝政也,说白了就叫国计民生。我们今天谈到岳飞之死,无不对宋高宗赵构和秦桧这两家伙切齿痛骂,说到底还是局限于针对“武备”的毁损,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提到的“遣南来之北人归北”、解散岳家军、打击迫害抗战将领等等,都是“武备”上的该骂之处。实际上,赵构真正该骂的地方,是对内的民生问题。
且不说宋金之间签定的和约是否管用(其实无用),就算管用,那么,签订和约的目的是什么?用宋高宗自己的话说,是“与民休息”,自己给金人当儿子、当孙子,那都没关系,只要老百姓能够不被战争蹂躏,能够过上太平富足的日子就行了。话说得很好听,很感人,做出的事情却实在不咋的。正如胡铨所说:“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明的是骂秦桧,实际是骂宋高宗的。我们就来看看赵构是如何榨取老百姓“膏血”的。在绍兴和议签订之前的战争期间,赵构曾以“济军用”为名,向百姓预借赋税,性质上就是发行国债,到时候要还的,即使不还,也要冲抵以后的赋税。
那么,战争结束后,进入和平建设时期,赵构是如何做的呢?是否应该归还或者减免赋税呢?他不跟老百姓讲道理,赋税不仅不冲抵减免,还继续增加了。如绍兴十二年他下诏,命诸路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划佃”。“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系年要录》)。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在征收赋税时,赵构还强迫老百姓“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若这些赋税只是临时增加也还罢了,最可怕的是,这些赋税一但增加,就没有回头的可能。老百姓负担之重,已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甚至连赵构自己似乎都有些“过意不去”了。绍兴二十三年,江西帅臣张守奏请减免当年百姓历年积欠的预买、和买之费,赵构考虑再三,欲准其奏,但“时秦桧为相,方损度为月近,且日虞四方财勇之不至,怒而不行”。
你看,皇帝想答应,丞相却不干,最后是皇帝向丞相妥协,谁信呀,分明是在演戏,骨子里还是不想减免。果然不久之后,他又下诏,在各地增加了名目更为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百姓责要缴纳绵、绸、税捐、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据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麦引钱,各色不一。”等等。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也就是说,以后减免的事情连提都不让提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民力重困,饿死者众。”我读《宋史》的时候,时常会产生疑问,为何蒙古人修《宋史》,把秦桧骂得体无完肤,而对宋高宗却笔下留情?现在我明白了:秦桧再牛,他也是给老赵家打工的;秦桧再坏,他也坏不过背后的老板。骂秦桧,其实就是在骂宋高宗,不分彼此。可见,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汉子也会绕弯儿骂人,且骂得不着痕迹,高明啊!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绍兴和议之前,南宋只发生过一起农民起义,即岳飞镇压的杨幺起义,而和议之后,国家和平了,为何老百姓反而纷纷揭竿而起,各种规模的起义频出呢?
我查了一下史料,简单做个汇总。福建有“数十百部,部数千至数十百人”,以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满小红、朱明领导的义军为最;宣州(安徽宣城县)有摩尼教徒俞—领导的起义;江西有刘花、何花等人的起义,波及广东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规模比较大。另外,海南岛有“琼、崖、詹、万四州”百姓、浙江台州地区的百姓)、江西传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颐宁县的饥民、浙江衡州的饥民、江西吉州地区的农民等等,都纷纷揭竿而起,杀富济贫,屡挫官军。现在我又想明白了,原来和议之前要抗金,老百姓虽苦,却也支持朝廷,枪口对外,众志成城;和议之后,如果真的像赵构所说的那样,是为了“与民休息”,老百姓过好日子,当然不会造反。可是,看看赵构敛财的那些损招,根本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史家骂他实在是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