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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科举的替考业 详解古代考生如何替考?

2017-03-08 17:06:37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南方周末记者卧底河南高考替考队伍,微博上众人皆曰:其它卧底都弱爆了。山东学生千里当枪手,赴甘肃天水替考事件仍历历在目,这厢河南高考

南方周末记者卧底河南高考替考队伍,微博上众人皆曰:其它卧底都弱爆了。山东学生千里当枪手,赴甘肃天水替考事件仍历历在目,这厢河南高考替考业又风风火火。

替考屡禁不绝的当下,大陆学生也开始把选择的目光投往香港澳门,甚至一些欧美国家,南科大则突破重围将高考比重变成60%——高考,说退出历史舞台终究有点为时过早,但出现新的替代品,也并非没有可能。

我们把镜头转移到清朝末年,科举制度废除前夕,来对比下那时候的替考业。

清朝科举制度废除前夕的替考业 pK 现今高考替考业

河南高考替考行业默认的“定金额”是5K,大学辅导员游说学生参加替考,可以争1-3万。在替考业内,拿着雇主的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进场替考,被称作“硬考”。而通过伪造证件,瞒过监考老师审查进行替考则被称为“软考”。“甚至男替女都可以。”“管理监控录像的老师,会让摄像头定在该拍的地方。录入指纹也不会妨碍替考产业,不过是多走个过场而已。”将一个替考平安送入考场,雇主最少都需要付出10万元。其中,中介要抽成约两万元,考场当地的监考方拿到约两万元,五万元左右都得用于打通招办里的人,而枪手仅拿到一万左右。——南方周末报道河南高考替考链

再看清代枪手买卖的市场——雇倩者、枪架、枪手围绕着货币关系(枪资或中介费)展开,各尽所能,各谋所图,科场的市场化倾向已是格外地明朗,甚至堪称完备和制度化。这些枪替市场的参与者或为童生,或为生员,或是已经取得过科第的官员,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枪手,能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提供灵活多样的枪替服务。

在清代规模庞大的童试中,如清末探花商衍鎏所言,“童试大弊稽查之尤难者,则为枪手代倩之风”。从乾隆后期山东等地学政、大臣就童试情形所上的奏折中可窥其一斑。

有财无德之士不惜动用巨资另辟蹊径,以实现龙门科第的梦想,而那些科场失意而又缺乏谋生手段的士子则很容易走上卖文为生的道路。

在顶替这种作弊方式中,雇倩者、枪手、枪架(中介)等各种市场要素充分参与其中,围绕着商品货币关系,各显神通。并借助于“借字”或“票约”,在自我约束的机制下进行枪替交易活动。

还有一种方式叫龙门调卷。即本人人场,枪手也入场,完卷后相互调换,或是由枪手代写草稿,传雇倩者誊真,或是由枪手帮其改削文字,其前提是通过打通关节,把两人的号房安排在一块,谓之”联号”。这样枪手在做完自己的文章后,再利用多余的时间写文章出卖;或是先替别人起好草稿,再做自己的题目,从而达到一石两鸟的效果。

替考者中举 如何兑现银两

钟毓龙在《科场回忆录》中言:作枪替之人,不过欲得钱耳。癸卯科。余所闻枪手之价格,为前三后三。未入场之前,先付银三百元,是谓之前。场后榜出,不中则已,中则更付三干元,是为后三。然中试之后,雇主爽约不付,则如何?事犯重罪,不能涉讼也,则有一法,令雇主先出立借据,上书“某某科举人某某,因场后需用,向某某借到银三干元”云云。如此,则假使不中,则某某并非举人,枪手不能执此以索诈;假使中式,则有借据为凭,雇主无从图赖。

吴敬梓《儒林外史》中匡超人这样的穷酸人物,就是由于贫困潦倒,为利益所驱,才走上充当枪手、卖“艺”求生的道路。

清朝科考腐败,乃官场腐败的延伸

科场的腐败,乃官场腐败的延伸,通过科场舞弊走上官场的士子,则又成为官场腐败之源,二者可以说是互为因果,恶性循环。不管枪替以哪种方式进行,一般都要打通考官之关节,或是主考,或是廪保,或是书办。乾隆九年福建巡抚周学健在上奏中写道:”科场联号换卷传递等项,弊窦多端,总不离承办科场书吏之手??林易大等六人,凡遇科场,在外包揽不肖士子,或做联号,或割换卷面,或代为传递,每名每场包封银十两,事成朋分。中式之后,每名又索七八十两、百两不等。”——尤其是主考官或学政大臣与官僚相互勾结,通同纳贿,买卖生额,从中达到结党营私之目的,严重地破坏了科举制度本身对公正性的诉求。

枪替与科举制相伴相生

枪替作为一种作弊手段,几乎与科举制相伴而生。《唐语林》卷七云:“在中书则开铺卖官,居翰林则倩人把笔。”《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也载有:“然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试之日,冒名代进,或旁生假手,或借人外助,多非其实。”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三云,当时请人代答之风甚盛,而“法令益烦,奸伪滋炽,唯科场最然,其尤者莫如铨试。代笔有禁也,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

明代有关雇倩代笔的记载,在皇明奏章和私人著述中更是屡见不鲜。据《明史-选举志》载:“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周元哺《泾林续记》中还专门记载有枪替的具体案例:孙某某家素饶裕,戊午科托亲周某某挟重赀往觅考官,买举人遇于上江,定议银千五百两。房考属日:”汝此番错过实录,丈字未嘉,下科须觅高才者倩其代笔,庶可万全。”至辛酉孙复得门路,而忆前言,颇当临场,浼庠友钱文台代作。孙后为某某通判,在仕途十余年,待钱甚厚。赠遗不可胜记。

相关阅读:古代最牛”枪手”:温庭筠一场替考8人

替别人考试的枪手古代称之为假手,在这个特殊的群体中,可谓明星荟萃,高手如云。然而,要评出历史上的第一枪手,估计要从个人才学、替考技巧、替考业绩、知名度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而晚唐的大诗人温庭筠在这些方面的条件无人与之匹敌,第一枪手非他莫属。

枪手不是任何人都能当,如果不是身怀绝技,坚决不要干这一行,因为验收枪手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是别人的考试成绩,自己没有真功夫,是难以胜任这一职业的。温庭筠能入《唐才子传》,可见其份量十足。他每次考试,押官韵,从不打草稿,只是笼袖凭几,每一韵一吟而已,场中称他为“温八吟”,又谓八叉手成八韵,名“温八叉”。可见其作文功底相当深厚,完全具备当一个优秀枪手的条件。

枪手界有一潜规则,当一次枪手要收一定的费用,只干活、没酬劳,好像枪手们都不乐意。让当代枪手望尘莫及的是,温庭筠当枪手完全出于自愿,谈钱太俗,从不收费,可见其境界非同寻常。有求必应,是他当枪手的原则,有难必帮,是他当枪手的个性,他“救救人”的雅号似乎证明,温的确是枪手圈的纯爷儿。

温庭筠从40岁到55岁的15年间,数次参加应举考试,屡败不中,积累了丰富的考试经验,并对考试的潜规则熟记在心,具备应对考场复杂形势的能力。唐代的科举考试是相当严格的,考生进入考场时,不但要脱衣搜身,坐席之间还要设置隔离物,传卷子是很难做到的。在这种复杂的考情之下,温庭筠如何在替考中大显身手,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儿。然而,人家做到了,并且做得很不错。

最令后人佩服的是大中九年(855年)的那一次考试。当时,北山侍郎沈詢担任主考,为了防止作弊事件的再次发生,他把防范的重点锁定在温庭筠身上,因为从历年的考场违纪记录看,温庭筠当枪手是出了名的,只要这个人管好了,其他人估计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于是,沈詢特意在面前为温庭筠专设一考生席,并与周围的考生隔出一段距离,发誓要盯死看牢这个不守纪律的考生。

第二天开考了,考场似乎没有什么异样,温庭筠感到身体不舒服,就提前交了卷子,沈詢一看,人家仍然交出了千字的文章。可令沈詢想不到的是,温庭筠在考场外悄悄告诉别人说,这次考试我救了八个人。一次考试,替了八人,这在中国枪手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特例,其考试现场的枪手技巧令人叫绝。

据史载,宣宗大中九年的这次科举是出过大事儿的,考试的题目严重漏泄,温庭筠是不是搞到了原题,不得而知,不过这次事件为御史台所劾后,一批与考试有关的人员得到了严肃的处理,侍郎裴谂改国子祭酒,郎中周敬复罚两月俸料,考试官刑部郎中唐枝出为处州刺史,监察御史冯颛则被罚一个月的俸料。

这一次考试,温庭筠再次名落孙山,他没有太在意,也没有怨恨自己,因为有多少次落选,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他知道,自己除了长得丑,别人看不起,没有钱,无法拿钱把考官砸晕,还没有靠山,没有人向考官打招呼讲人情,并且本人考试记录还差,这在唐代想中举是一件很难的事。

很多后人推测,温庭筠为什么对当枪手乐此不疲?一些人说他讲义气、乐助人,一些人说他为了在众人面前显摆才学,其实这些都只能算是对表面现象的认识,其深层原因应该是,屡试不中的经历让温庭筠知道了科举考试的黑幕,滋生了对科举考试的叛逆心态,他要通过当枪手搅乱考场这些惊人举动,来实现唯一的意图:鄙视万恶的科举考试制度。

当然,温庭筠这种无言宣战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他不但屡试不中,而且还落了个品行坏的骂名;他虽然有让唐宣宗佩服的才学,但一生中只担任了县尉、国子助教这样不起眼的小官。然而,东方不亮西方亮,仕途的多舛,生活的坎坷,始终没有压制住温庭筠满腹的才华,他诗词兼工,辞藻华丽,成为花间词派的重要人物,被称为花间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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