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亡的真正原因 并不是因为农民要造反
作为藩王叛乱的胜利者,朱棣对于藩王拥兵的危害尤为敏感,因此在坐稳了皇位之后,他大张旗鼓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削藩。经过一番动作,明初几位势力大的藩王损失惨重,而边境上的藩王更多被迁入内地。即使这样,朱棣还不放心,规定藩王不但不能与官府结交,更不许从事士农工商等行业,连出城郊游都要被监控。朱棣的削藩,从效果上来说可谓立竿见影,但带来的麻烦也不小。最大的麻烦就是历代分封不断,日久天长,皇室子弟越来越多,财政负担也越来越重。到嘉靖年间,天下供应京城的粮食每年400万石,但各王府消耗国家的粮食每年却有800万石。除了这些固定的财政补贴外,各地的藩王也都“生财有道”,最固定的办法是“钦赐”。在明朝中前期,朝廷赐予藩王的土地通常都是几十顷,到了中期有几千顷,到万历、天启年间更是变本加厉。
即使如此,藩王们还是不消停,想尽办法发财,通用的招数就是侵占民田。到了明末,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藩王侵占了。藩王的这些大问题,明朝历代君臣也不是不重视,嘉靖就曾命令群臣想办法解决。此后,明朝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比如严格审查,发现冒名请赏的一律严办。此外还加强教育,给藩王办学校,教育他们要为国分忧,勤俭节约。另外还改革以往的免税政策,令藩王分摊部分国家税赋。这几项政策确实给朝廷省了不少钱,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其实在这期间,也有人提出过“定子女”——把藩王的后代,特别是旁支庶出的后代,尽可能编人民籍,允许他们参与士农工商活动,自食其力。但嘉靖思考半天,还是决定“从容审处”,毕竟这牵涉到十几万藩王子弟的利益,不是小事。
到嘉靖晚年,御史林润的奏折再次震惊了朝野。林润提出,要彻底解决问题,必须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为后世遵循的准则。随后经过多方讨论,终于在两年之后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条例》,核心内容有二:第一,严格限制藩王的妻妾人数,娶老婆要经礼部审核,藩王子弟赐爵,更要严格审查;第二,对藩王的开支进行财政核算,削减大笔无用开支,减少原定的固定工资数额。藩王从袭爵、赐田到日常开支,开始有了严格的监管。
在明朝中期,《宗藩条例》的作用也十分巨大,隆庆、万历年间,明王朝在藩王开支方面大大缩减,国库也日益充实,但还是难以治本。因为对于朝廷赐予藩王土地没有限制,关键的“定子女”这条也是毫不提及。藩王后代的寄生虫角色,依然丝毫未变。明王朝就这样一步步被藩王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