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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古代的“驻京办”兴衰史 汉朝已有唐朝全盛

2017-03-08 08:26:38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古代的“驻京办”,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缩影。最晚汉朝已设立驻京办,唐朝则是“驻京办”的全盛时代,宋以后逐渐衰落。当今物议沸腾的驻京办

古代的“驻京办”,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缩影。最晚汉朝已设立驻京办,唐朝则是“驻京办”的全盛时代,宋以后逐渐衰落。当今物议沸腾的驻京办事处,此起彼伏,屡禁屡置,已经成了京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实,驻京办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两千年前的汉朝已经有,据史载,汉文帝刘恒就是在“驻京办”里即位的,此后开创了著名的“文景之治”。

自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就随时处在需要调整又互相博弈的状态中。中央为了控制和掌握地方的情况,规定每年地方长官或其代表,必须进京“上计”,汇报一年的政绩、税收,并将推荐的人才贡举到中央。而地方为了伺知中央的动向、联络中央各部门,也为了本地区进京办事的方便,就在京城设立临时的办事处。秦朝享国短促,这方面的史料阙如,但汉朝开始设立驻京办,史料确凿。唐朝则是“驻京办”的全盛时代,宋以后逐渐走向衰落。

汉代有郡邸、国邸,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还比较简单

汉承秦制,地方行政实行郡县二级制,此外还有各诸侯的封国,因此,又为郡国并行制。最早的地方驻京办事机构,称 “邸”,根据不同的行政单位,有郡邸、国邸,县以下的单位大概还没有资格在京师设“邸”。汉代这类机构有两点不同于唐代,一是各邸的主管长官是大鸿胪(汉代九卿之一,掌管礼仪、诸侯王国、少数民族和地方事务),具体事务则由大鸿胪的属官“郡邸长丞”分管;二是各“邸”的最高长官,郡邸为守丞,国邸为长史,并不常驻京师,而是由各邸的较低级别的留守官吏负责邸内事务。可以说,汉代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还比较简单,基本在中央的控制和管理下。据《汉书》记载,齐国设有“齐邸”,燕国设有“燕邸”,诸侯王进京后的一些活动就在所属的“邸”进行。

汉武帝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察,设置了十三部州刺史,东汉时刺史已经成为地方上的一级长官了,也就有了进京奏事的“邸”。东汉灵帝时,皇权式微,群雄竞起,各地驻京办竟达“百邸”之多,当然,那时的大鸿胪已经控制不了这些军阀的驻京机构了。

安史之乱后,藩镇设立的进奏院在职能和规模上都不同以往

唐朝是驻京办最活跃的时期,最多时达到四五十个,而且占据了京城最繁华的几个坊,大批办事人员在京常住,置房产,包二奶,纳小妾,流连烟花柳巷,参与商业经营,乐不思蜀。不过唐朝初年,地方在京城的“邸”还是属于联络处的性质,主要是为进京汇报工作和述职的官员提供落脚之处,这些“邸”也大都是由中央建造的。然而安史之乱改变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此后的驻京办也出现了几个新特点:

一是设驻京办的主要是藩镇。级别高,有雄厚的军事实力做后盾。二是名称和隶属的变动。唐代宗于大历十二年(777), 敕令各藩镇在京设置的“上都邸务”机构负责人“留后使”,一律改名为“上都进奏院官”,被认为是驻京办正式更名为“进奏院”之始。进奏官由藩镇委派,不再隶属中央任何一个部门,但御史台置台巡驱使官一员,凡公事,进奏官按规定应向之通报,并需每天在御史台“承应公事”。即,进奏官的对公机构是御史台,每天要在御史台“点卯”,听取来自中央的指示,接受御史台的监督。三是单独置印。唐德宗时曾“收诸道进奏院官印三十纽碎之”,说明此前至少有三十枚进奏院官印在行用。既然设官印,就证明有相对独立的、从事行政和经济活动的权力,这是前朝所没有的。

四是人员增加。进奏院除了正式编制人员,还因各种需要而在京雇人,有的属于长雇性质,说明日常事务比较繁杂,有限的在编官吏已经应付不过来了。不过,进奏院的编制详情不明,只知道,进奏官主持日常事务,宪宗时曾有成德军进奏院中的恒州兵卒“行止无状”。这些士卒是以什么身份盘桓在进奏院,史焉不详。但显然进奏院有一定的规模,可以容纳藩镇来京人员,同时也需要一定数量的支应人手。唐朝人孙棨所著的《北里志》里提到了一个名叫庞佛奴的人,“佣书徐邸”,应该是受雇做文书工作,后被邸将正式招入为副将。唐武宗时征讨叛藩,负责讨伐的其他藩镇观望不前,于是派遣御史中丞(相当于监察部副部长)李回为崔军使,为壮声势,史载“有邸吏五十导从”。这五十邸吏是否五十个藩镇的代表,还是某些藩镇派出了不止一人,史焉不详,但至少说明进奏院不在少数。

五是职能扩大,更多的参与经济活动。进奏院的任务已不仅限于接待、传达、沟通,虽然没有详细的材料,但只鳞片爪也能看出些端倪。最早的汇票——飞钱,就是进奏院为方便本地商人进京交易而开展的业务。当时交易量很大,携带金属货币非常不便,又因金属货币紧缺,朝廷严格限制铜的流通,于是进奏院就开展了一项创造历史的业务——“便换”。具体做法是:各地商人到京后将货币交到本地进奏院,领取凭证,回乡或到各地都可凭此证券在相关机构兑换现金。史称:“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不少富家也从事这项业务。虽然还只是汇票性质,但纸币的雏形已追溯至“飞钱”。当时中央政府希望控制货币流通和贮藏,于是令商人到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中央财政部)“飞钱”,但商人竟然“无至者”。宋太祖沿用飞钱法,鼓励各地商人运钱进京到本地驻京机构“便换”,对京城的商品交易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进奏院对拉动京城的消费、活跃市场起了不少作用

众多的进奏院,对拉动京城的消费、活跃市场起了不少作用。房地产业、餐饮娱乐业及各类服务业受益最为显著。进奏院需要选址买房,又通过便换业务替藩镇在京城积蓄了大量货币,有的多达数十万贯,于是藩帅们竞相在京城购置房地产,推高了京城的房价。宋人宋敏求所撰《长安志》一书,记述了很多唐朝藩帅在京师购置的宅子。

进奏院大多集中在长安东城偏北的崇仁坊和平康坊,这两坊离尚书都省(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和政治中心——大明宫较近,又邻近东市(两大市场之一),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的住宅也大多选在这一带。因此,既是政治中心圈又是商业繁华区。虽然长安有宵禁的规定,但这两坊却因商业和娱乐业的兴盛,“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每天车水马龙,“遂倾两市”。再加上平康坊是隶属教坊(管理倡优、教授歌舞的官署)的妓女聚居处,往往成为赴京举子、新第进士、京都侠少、地方幕职官吏的流连之所。两坊的红火与进奏院也有很大关系,迎来送往,推高人气。进奏官由于是常驻,那些年稍长而色未衰的妓女,大部分被这些“邸将”包养,有的是名正言顺的“外室”,有的没有名分,只是“私蓄侍寝者”,还有的索性跟随卸任的邸将“衣锦还乡”。中央对官吏的种种限制,主要是针对在京任职的官员,驻京办反倒是一块“自由的沃土”。

唐代进奏院异常活跃,宋以后直至清末这种态势都不曾再现

唐朝后期,藩镇坐大,皇权式微,进奏官也仗着本镇的强势而气焰嚣张,往往成为藩镇向朝廷邀功的代言人。如卢龙节度使杨志诚从检校工部尚书升迁为检校吏部尚书,相当于从建设部部长转迁为人事部部长,杨志诚的进奏官徐迪居然到宰相处抗议,威胁说:我们只知道尚书改仆射(相当国务院总理级别)是升迁,不知道工部改吏部算什么,如果使臣来进奏院宣布任命诏敕,恐怕进得来出不去。这般嚣张,而宰相却无可奈何。威胁未达目的,杨志诚公然退还了朝廷颁发的委任状和随赐物品,扣留使者,皇帝只好再派使臣将总理级别的右仆射授予他。

不过,当朝廷决定讨伐某些叛逆的藩镇时,进奏官也就成了朝廷向藩镇示威的替罪羊,或严加监管,或借机处罚。可见,进奏院是藩镇与中央博弈的重要棋子,其兴衰起伏正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真实写照。进奏院到宋朝又为之一变。宋太祖深知藩镇对中央集权的危害,演了一出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消除了地方坐大的隐患。进奏院仍然存在,但已经变为隶属中央的机构,进奏官的任免也逐渐归属中央。宋代以后,历朝统治者都更加重视加强中央集权,藩镇势力恶性膨胀的局面也退出历史舞台,进奏院依藩镇而托大、在京城异常活跃的场景,直至清朝末年都不曾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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