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圆明园丑闻 慈禧太后与恭亲王的权力之争
重修圆明园丑闻:圆明园是著名的皇家园林,自雍正帝以后,园居渐成宫廷风尚,尤其咸丰帝更是常年在此,几乎以此为宫。无奈圆明园被英法侵略军焚毁时,正值太平天国和捻军等农民起义军风起云涌之际,清廷统治岌岌可危,当然顾不得重修这座废园。但几年之后,太平天国和捻军刚被镇压下去,便渐起修园之声,引起清廷内部的激烈争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座花园的修与否,最终却引发了晚清政坛的一场轩然大波。
1861年秋,咸丰皇帝在热河病死后,慈禧与恭亲王奕訢联手发动“辛酉政变”,推翻顾命制度,确立太后垂帘亲王辅政体制。奕訢由于在政变中厥功至伟,被授为议政王,在军机处行走,权柄赫赫。由于奕訢总揽朝中大权,不久便与权势欲极强的慈禧产生矛盾,明争暗斗,终于势同水火。1865年春,经过精心筹划之后,慈禧突然下诏痛责奕訢,明令“恭亲王著毋庸在军机处议政,革去一切差使,不准干预公事”。此诏一出,却引起不少王公大巨、地方大员的强烈反对。无奈尚未掌握全权的慈禧只好退让,召见奕訢,当面训诫后就发谕旨决定奕訢“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但免去其“议政王”。经此羞辱打击,奕訢的权势与威望受到重创。
奕訢当然不愿就此罢休,一直寻机报复。1868年9月,深受慈禧宠信,一贯恣意妄为、不可一世的大太监安德海知道奢华成性的慈禧一直想修复圆明园,于是指使御使德泰奏请修复圆明园,讨好慈禧。由于修园需款甚巨,安德海同时又指使内务府库守贵祥拟出筹款章程,“请于京外各地方,按户、按亩、按村鳞次收捐”。此议一出,奕訢等人坚决反对,认为“侈端将启”,加饷派饷更会使“民怨沸腾”,“动摇邦本”,“丧心病狂,莫此为甚”。在奕訢的坚持下,德泰、贵祥二人受到革职和发落黑龙江披甲为奴的严厉处分。但安德海并未因此而稍有收敛,且于1869年秋违反祖制以为太后置办龙衣为名出京南下,为山东巡抚丁宝桢执杀。慈禧闻讯大惊,不过碍于祖制,又有慈安太后、同治帝、奕訢及一些王公大臣的联合施压,只得接受既成事实,但却气急败坏,大病一场。
慈禧病愈之后,内务府人员又以太后休养为名,重提修园之议。内务府人员长期力主修园一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更是为了从中得利。晚清政治腐败,贪污成风,国家的大型工程项目,更成为有关人员大捞一把的好机会,所以有关方面总是千方百计以各种名目争取兴办各种项目,以中饱私囊。内务府人员这次吸取了前番德泰、贵祥的教训,采取了长期游说、引诱性喜游乐的同治帝的办法,终使同治帝在1873年秋以颐养太后为名,发布重修圆明园的上谕,并要“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
内务府立即行动起来,赶忙雇佣民工,清理旧园,同时命令南方一些省份立即采办大件木材三千件,限期报送北京。慈禧当然更是忙碌起来,多次召见有关人员,甚至审议一些具体方案。对此,反对者依然不少,不过“帝师”李鸿藻苦谏毫无效果,御使游百川上疏恳请缓修反被革职。同治帝还严告群臣,有奏请缓修者一定严惩。奕訢开始还声言反对,后见如此阵势,深知此次难以阻止,便三缄其口,反而首先“报效”工银二万两,表示支持。
1874年3月7日,圆明园正式开工重修。不过,此时修园的时机的确非常不好。法国正加紧侵略越南,直接威胁到中国的西南边疆;日本开始发动侵略我国台湾的战争;新疆又爆发阿古柏叛乱,左宗棠率军西征日夜为难以保障的庞大军需发愁。此时重修圆明园,根本就拨不出款来。
正在内务府为修园经费一直无着发愁之时,一个名叫李光昭的“候补知府”声称愿为修园报效30万元的木材应急。他与内务府有关人员互相勾结,经内务府出面奏请后,他便打着“奉旨采办”名义南下办理此事,而且胆大妄为私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值李衔”的关防。他到香港向一位法国商人购买,签订了购买三船价值54250元的木材,先付定洋10元货到天津即付款的合同。李光昭回到北京后,却向内务府谎报自己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木材“报效”。货船到天津后,同治帝闻讯大喜,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免税放行,迅速运京。不想李光昭根本无力付款,便称木材尺寸与原议不合,拒绝提货付款。法商当然不干,由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李光昭私自废约有意欺诈,令其付款并赔偿法商损失。李鸿章本就不赞成此时修园,急忙将此情况奏报同治帝。同治帝大怒,责令将李光昭先行革职后交李鸿章严厉查办。由于李光昭私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外商立约,此案险成外商与“大清皇帝”之间的诉讼,几乎要引发一场严重的外交纠纷。
强烈反对修园、但不敢公开反对的李鸿章,知道此案是阻止修园的难得机会,所以他在上朝廷的奏折中,对李光昭诈骗细节的介绍不厌其详,桩桩件件,不容怀疑,皇帝读后能不龙颜大怒?李光昭诈骗案的消息迅速传开,舆情大哗。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環与其他一些王公大臣联名上疏,痛陈修园之巨弊,恳请急停。一些御史也上折参奏内务府大臣与李光昭狼狈为奸、中饱私囊的种种违法事例。在这种情势下,同治帝不得不决定发旨停修,事情到此似已结束。
然而就在当天军机大臣拟就停修谕旨之时,内廷忽然发下一道同治帝朱谕,列举恭亲王种种罪状,革去一切差使,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为第十等),交宗人府严议。9月10日又下一道朱谕,将对奕訢的处分改为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贝勒郡王衔。同时,以“朋比谋为不轨”的罪名将醇王、文祥、李鸿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尽行革职。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谕奕訢,表示“十年以来,无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谕著即撤消”。同时懿旨赏还奕訢及其子爵秩。这一“夺”一“还”,其实都是慈禧在幕后操纵,意在再次向朝廷内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她已大权在握,她的权威不容轻觑,更不容侵犯。
至此,历时半年的“修园之争”虽以“停修”而结束,但由此引发的政坛风波却进一步加强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再次严重削弱了恭亲王奕訢的权势。是否重修圆明园本来是个工程问题,但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中,这种“工程问题”往往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这当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达到政治目的,却是这种政治体制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