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世人的凌迟案 满清十大酷刑之凌迟的历史
中国历史上几次最著名的凌迟事件: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NO.1 自受凌迟不卑不亢,侧劝他人咬牙坚持
自受凌迟不卑不亢,侧劝他人咬牙坚持。大渡河兵败,石达开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图片NO.2 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
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详细的记述是: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NO.3 派系斗争牺牲品,凌迟之后还卖肉
派系斗争牺牲品,凌迟之后还卖肉。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NO.4 不该凌迟被凌迟,因小失大丢性命
不该凌迟被凌迟,因小失大丢性命。明朝初,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NO.5 三法司会审,三兄弟毙命
三法司会审,三兄弟毙命。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至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由“三法司”、锦衣卫会审的要案。赵鐇、赵镐,系兄弟,顺天府霸州文安县人。其兄赵鐩为农民领袖之一,正德六年至正德七年间,与杨虎、刘惠等领导农民起义军活动于今河北、山东、河南等地,攻破城邑百十余处,杀死官吏、军民不计其数,被称为“奉天征讨副元帅”。正德六年十一月,赵鐇、赵镐投奔其兄赵鐩参加起义军。起义军失败,赵鐇、赵镐在今河南、湖北交界山区为官军所擒,押至京师。起义中,赵鐇、赵镐不是首领,但根据《大明律》,谋反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因此,赵鐇、赵镐与其兄赵鐩一样,被判谋反罪凌迟处死。
NO.6 割到死,骂到死
割到死,骂到死。明朝时御史大夫练子宁手指着朱棣大骂不休,朱棣大怒,命令将其活剥人皮,刽子手们把练子宁绑赴午门之外,又根据朱棣的指令,事先准备好一筐石灰、一捆谷草,然后,扒光练子宁的衣服,七手八脚地按倒在地,刽子手握着短刃,从练子宁的后脖颈处开始,短刃沿着背脊一路直下,直至臀部,其他的刽子手拽起划来的皮肤,纷纷向左右两侧剥离,痛苦万状的练子宁誓死不屈,虽然浑身血污,仍旧大骂不止。当剥离到四肢时,因受肢体的阻碍,剥皮之术不能顺利进行,见一张人皮无法完全地剥离下来,刽子手们索性削去练子宁的手和脚,再翻转过来,用短刃划开练子宁的胸脯直至私处,此时,大骂不休的练子宁,只能发出微弱的咕噜声,可是细细听来,依然是在大骂朱棣。刽子手只好割断他的脖颈,练子宁终于死去,再也不骂朱棣了。当练子宁的皮肤被完完整整地剥离下来之后,刽子手又进行了简单的处理,他们把练子宁的皮肤用生石灰涂抹干净,以防腐烂,再用针钱重新缝合好,内中塞满谷草,拖拽到城门上,高高地悬挂起来。
NO.7 朱棣频使新招儿,修理不服之民
朱棣频使新招儿,修理不服之民。大理少卿胡闰不肯归顺大明,大骂不止,朱棣命人凿去他的牙齿,胡闰仍旧大骂不止,盛怒之下,朱棣命人剥光胡闰的衣服,取来熔化好的沥青浇洒在胡闫的身上,待沥青渐渐凝固起来,刽子手用铁锤轻轻敲打,只听哗啦一声,沥青和胡闫的皮肤一同脱落下来,形成一个完完整整的臭皮囊,刽子手们依法炮制,内中也是尽塞谷草,然后,悬挂于武功坊。家族诛灭,二百一十七口尽被枭首。监察御史高翔上朝时身穿丧服,以示为故主尽忠,朱棣劝其归顺,高翔不从,口出不逊,被朱棣处地弃市之刑。随后,余怒未息的朱棣,又将高翔的妻子和儿女们抓捕来,一一剥掉面皮,命令其群裸跳舞,高妻不从,朱棣也不强人所难,纷纷扔进油锅里,活煎至死。家族诛灭,亲戚戍边,连祖坟也难逃劫难,被朱棣命人刨毁踏平。尽管如此,朱棣还是大怒未息,他下令给帮助过高翔的人家增加永久性赋税,其目的是让高翔世世代代受人唾骂。御史大夫景清,伪装归顺,一心想着为故主报仇,上朝时身藏尖刀,正欲行剌朱棣,被朱棣察觉,景清大骂不屈,被敲去牙齿,凌迟处死,家族诛灭。面对行剌者肢离破碎的尸首,朱棣突然灵感勃发,他借题发挥地将此案诛连到景清的故乡,又顺藤摸瓜地将景清的父老乡亲们尽将抓捕,要么被杀、要么被砍、要么被籍没财产,发配边疆。一时间,把景清的故乡,折腾得鸡飞狗跳、狼烟四起、人心惶惶,这就是著名的瓜蔓抄。
NO.8 一个受凌迟,株连到十族
一个受凌迟,株连到十族。方孝儒,1357--1402,方克勤之子,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时人称缑城先生。又因在蜀任教时,蜀献王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幼聪慧,6岁能诗,人奇其才。呼为“小韩子”15岁随父兄北上济宁,励志攻读。及长,承学于宋濂,深受器重。洪武十五年(1382),东阁大学士吴沉等起荐方孝儒,应征至京,在奉天门奉旨作《灵芝》、《甘露》二诗,甚合上意。建文三年(1401),燕王朱棣反。时征讨檄文均出自孝儒之手,且多方策划,抵御燕兵。四年,燕兵入京师,宫中大火,惠帝焚死,孝儒日夜恸哭于殿前。初,朱棣自北平起兵南下,军师姚广孝曾说:“南方有方孝儒者,素有学行,武成之日,必不降附,请勿杀,杀之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至此,朱棣命孝儒起草即位诏书,孝儒披麻带孝至,痛骂不绝,拒草诏。朱棣为孝儒设坐,并起身劝慰说:"先生何自苦,余欲学周公辅成王耳。"孝儒反问:"成王安在?"朱棣说:"渠自焚死"。再问:"保不立成王之子?"朱棣说:"国赖长君。"又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朱棣搪塞说:"此朕家事耳,先生无过劳苦。"即示左右强行授笔,并说:"诏天下,非先生不可。"孝儒执笔,疾书"燕贼篡位"数字,掷笔与地,且哭且骂:"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发怒说:’汝不顾九族乎?"孝儒奋然作答:"便十族奈我何!"骂声益厉。朱棣大怒,命人剁孝儒嘴,孝儒血涕纵横,仍喷血痛骂,朱棣厉声道:"汝焉能遽死。:当灭十族!"于是,一面将关至狱中,一面搜捕其家属,逮解至京,当其面一一杀戮。儒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胞弟孝友临刑时,孝儒泪如雨下,孝友从容吟诗:"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回家山。"孝儒亦作绝命诗一首:"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最后,朱棣将孝儒处死。所灭10族(9族及学生),达873人,行刑就达7日之久。其它外亲之入狱及充军流放者高达数千人。
NO.9 忠诚将军受冤屈,死证明朝一命决
忠诚将军受冤屈,死证明朝一命决。袁崇焕被凌迟的罪名在《崇祯长编》里记载得很详细:“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袁崇焕,广东省东莞人,明万历47年(1619年)中进士,授福建邵武知县,“为人慷慨负胆略”,“以边才自许”。万历45年,努尔哈赤起兵攻明,逼近山海关。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13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失守,明朝边关岌岌可危。就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四年之后,袁崇焕带兵1万人驻守宁远,努尔哈赤率兵13万,前来攻打,大败而回,努尔哈赤被明军大炮打伤,不久郁郁死去。后来,袁崇焕又接连击败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声名大震。崇祯即位后,拜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蓟、辽督师。崇祯2年(1629年),皇太极率领大军,绕过袁崇焕驻防的辽东,直抵北京城下。袁被迫千里驰援,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10多万大军对阵于广渠门外,袁本是儒将,但此时也披上甲胄,临阵督战,并击退后金军队。但是,生性多疑的崇祯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认为袁是内奸,将袁逮捕入狱。次年8月16日,46岁的袁被以极刑凌迟处死。由于京城百姓听信袁崇焕为内奸的说法,对其无不恨之入骨,于是,袁崇焕的行刑场面极为惨烈,明末散文家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有详细记载:“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据史料载,在行刑过程中,袁崇焕长叹不已,虽然皮骨已尽,但“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他那血肉模糊的头颅,被悬于高杆之上“枭首示众”。就是在这天晚上,被袁崇焕部下的一位佘姓谋士(佘幼芝的先祖)冒诛九族之险,将袁崇焕准备“传视九边”的首级偷回家中,掩埋于自家后院,隐姓埋名在此守候袁灵整整155年。袁崇焕的死,预示明朝灭亡的临近。“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NO.10 “壬寅宫变”宫女行刺,十六宫女受刑
“壬寅宫变”宫女行刺,十六宫女裸体受刑。明朝时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因行刺皇帝未遂被判了个凌迟:“在刑场上,刽子手们挥舞轻刀,演出庖丁绝技,凄呖的叫声嘶心裂肺惨绝人死寰,女子先要割除乳房,然后高高举起,引来万众喝彩。再把身上的肉,割成了首尾相连的长串花瓣条,一条一条包好扔在旁边的筐里。行刑中总有人递上馒头,用于擦干血迹……。刑毕,监官最后验证了所割刀数,交差扬长而去。而这边却是曲终人不散,围观百姓纷纷涌上前来争购割下的人肉。回家生啖其肉,吃染血之馍,烧皮骨之炭而啖之……。”中国自有凌迟之刑那一天开始就不乏“女英雄们”“以身试法”,既然行凌迟之刑时要赤身裸体,官府为达到羞辱女犯的效果,干脆在游街前就剥光她们的衣裤,让其裸体示众。故不难理解为何“每每凌迟,‘人集如山,屋皆人覆’”。
凌迟的由来及发展: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1905年4月,清朝两位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汇合后做出的第一个惊天之举,是现代法理与古代酷刑传统的第一个较量,两位修律大臣拉开架势,高屋建瓴,以仁政为坐标系,说明刑法“裁之以义”,终极目标却是“推之以仁”。又说——
参诸前人之论说,既多议其残苛,而考诸今日环球之国,又皆废而不用,且外人訾议中法之不仁者,亦惟此数端为最甚。
这是中国呼吁改革的老办法:首先,把自己要干的事说成上溯3000年来无数先烈一直想干而代代未竟之事,要继承先烈遗志,把他们不可能做成的事做成;其次,说美国就是这么干的,美国的今天,就是俺们的未来;最后再补充一点,说美国人早就对俺们这么落后有意见了!
这种写法,可能是官牍习惯,也可能确是沈家本如临大敌,把改革的困难想得太充足,必及古今中外,否则无法说服圣上。
沈家本有一得力助手,叫“董康”,其回忆说,司法改革刚开始时,海归大臣伍廷芳尚在美国出使,作风谨慎的本土大臣沈家本不敢贸然制新法,所以只是“荟萃同治以来章程,详看编辑”,做一些筹备工作,年底了,慈禧未见刑法改革成果,急了,沈家本这才动作,召集属下征询意见,于是董康建议,“自宋以后,刑制日趋于重,凌迟尤形残酷。今欲中外画一,须从改革刑制始”,如果中央批准,“始知朝廷非虚应故事”。董康的意思是,事儿一定要做,步子一定要小,先别抛开《大清律例》去制订《大清新刑律》,只求在《大清律例》里删除酷刑,试探一下慈禧的意思。所以1905年4月,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在旧法中删除334条,其中重点在于“将凌迟、枭首、戮尸三项一概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
出人意料的是,慈禧没做异议,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在中国,关于凌迟的文字记录,最早出现在唐朝。在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总撰的《五代史志·刑法志》中,有“轻刀脔割”一句,说的就是凌迟。《五代史志》记述的,是晋朝和隋朝之间那段小朝廷频繁更迭的时代,史称“南北朝”。其间,河北有个小朝廷,号称“东魏”。但魏帝无能,大权掌握在高澄元帅手里。高澄是一帅哥儿,鲜卑人和汉人的混血儿,他去江苏打梁朝,活捉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强迫他做首席厨师,兰钦子京不堪打骂,终把高澄杀死在床下。高澄有个弟弟,叫“高洋”,奇丑无比,能征善战,喜欢酩酊大醉之后去闹市裸奔。高洋接过哥哥的权柄,把兰钦子京那伙儿梁朝遗党“轻刀脔割”,头颅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这便是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凌迟事件。
后人常说,关于凌迟的记载始于北齐皇帝高洋,这不对。高洋对梁党“轻刀脔割”之后9个月,他才废魏帝,另建“北齐”小朝廷。准确地说,凌迟第1次被文字记录,始于东魏权臣高洋。
凌迟经过混乱的南北朝,又经过短命的隋朝,在传说中仁慈的唐朝也有记录。比如说,706年,德静王武三思私派大法官周利贞去海南定安县,假传唐中宗旨意,处决昔日的平阳郡王敬晖,周利贞公报私仇,命人把敬晖绑在大榕树下,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不过,唐朝确实别有气象,懂得一个好的王朝必须慎于死刑,所以745年,也就是李白再婚的那一年,唐玄宗甚至考虑要废除死刑。遗憾的是,安史之乱改变了一切。叛乱中,燕朝皇帝安禄山在洛阳劝降,常山市长颜杲卿和军事部长袁履谦不为所动,被绑在天津桥上,零割处死。有道是,乱世用重典,自安史之乱起,唐史中有了不少凌迟记录。此时,凌迟仍是私刑,没有写入法典,甚至“凌迟”2字尚未产生,只做“脔割”或“剐”。唐灭后,中国大乱,史称“五代十国”,凌迟盛行。
那个时候,契丹族在北方建立辽朝,第1次把凌迟写入法典,成为与绞斩并列的公刑。在契丹语里,“脔割”音同“凌迟”,汉族史官在写《辽史·刑法志》时,第一次将其音译为“凌迟”。在汉语中,“凌迟”也做“陵迟”,“陵”是土丘,“迟”是动词,意思是“缓缓刮平”。荀子有言,“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3尺陡岸,空车上不去,百仞高山,车可负重登顶,为啥,因为山坡缓缓。于是,缓缓登山,慢慢割肉,奥妙尽在其中。
在南部中国,小朝廷更替,遍地是酷刑,却引发了废止凌迟的第一声呼喊。946年,后晋皇帝顾问窦俨奏请,死刑只留斩绞两种,“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皇帝石重贵准奏,禁用凌迟。不过,心慈手软的皇帝不久长,第2年,契丹攻打河南,石重贵服输,后晋灭亡,法制尽废。此后,岁月荏苒,五代继续更替,窦俨先是做后汉的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随后是后周的立法委员,等到后周元帅赵匡胤黄袍加身,建了宋朝,窦俨又做了教育部副部长,所以他影响了一大批人,以至赵匡胤力纠五代弊政,再次规定重罪只用斩绞,不用凌迟。
宋真宗时,总管太监杨守珍两度抓获不赦盗贼,国家监察部查获官僚犯罪,均申求脔割,宋真宗全部否决。可是,到了宋仁宗时,也就是水泊梁山闹土匪那会儿,情况发生了逆转。1031年,湖南湖北流行杀人祭鬼,宋仁宗气晕了,恢复凌迟。翻翻《水游传》,便可知宋人对陵迟的爱好。第二十七回,王婆因为鼓动潘金莲谋杀武大郎,被判凌迟,“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吃了一剐”。第四十一回,李逵对黄文炳说,“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他先从黄文炳大腿割起,好肉拿到炭火上去烤,边割边喝酒,最后开膛,取出心肝,给同志们做个醒酒汤。1032年,淮南凌迟了6名抢劫犯,宋仁宗觉得过分,急忙加以限制,规定“毋得擅行凌迟,须奏听裁”,收回了凌迟终审权。
在适用范围上,宋仁宗时期,凌迟仅限于太气人的命案和军队哗变。宋神宗时,凡危及皇权言行,凌迟重惩。自宋哲宗开始,凌迟成了惩治罪犯的重要手段,一想到犯罪,便想到凌迟。
宋室南渡后,一位著名高干终于忍不住了,这便是教育部的陆游局长。陆游在《条对状》中写道,“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即便对于凶犯,也太过分了吧,难道五代如此,南宋就要因袭吗!陆游废凌迟的理由是:一、凌迟不合法理,不该以血还血,即使罪犯脔割过别人;二、暴露犯人器官,妨碍教化;三、汉唐法典无凌迟,宋法也不该有。但是,陆游失望地看到,凌迟不但没有废止,反而汇编进《庆元条法事类》,成了与斩绞并列的死刑名目。
从此,凌迟变成公刑,一直延续到1905年4月废止。
《宋史·刑法志》记述,“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先打断胳膊腿,省得犯人挣扎,尔后直取咽喉,省得乱喊,最后再分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把罪犯剐死,刀数少,属于肢解活人,刀数多,是正宗的凌迟。
到了明朝,凌迟技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刽子手们一致认为,一片片切肉比连筋带骨剃割要省力,犯人持续疼痛时间长。他们变得十分讲究,像外科医生一样精细。行刑时,有门徒为他们端着托盘,盘中放着一组组工具,每一组由1把小刀和1只钩子组成,分别对应不同的肌肉组织。其基本手法是,用小钩把皮肉勾起,每刀只割下指甲大小的一片。有时候,他们会用渔网勒住死囚身体,用利刀削去突出来的肉包。从刀数上讲,明朝凌迟已发展到千刀以上,达到“千刀万剐”的地步。
正德皇帝杀大太监刘瑾,要求“凌迟三日”,锉尸枭首,司法部张文麟笔录如下——
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剐3357刀,每10刀歇1次,生怕刘瑾昏死而不知疼痛,得把他叫醒。
崇祯皇帝剐过两位名流,一位是忠诚报国的沈阳军区司令袁崇焕,罪名是叛国通敌,剐3543刀,残肉被痛恨汉奸的没脑愤青吃掉,另一位是喜欢高调进谏的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郑鄤,罪名是棒打后妈、奸儿媳、奸妹,剐3600刀,残肉出售,做调制疮疥中药的原材料。
与宋太祖赵匡胤绝然不同,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撰写《大诰》,警告天下,轻罪可以重判。北京监察厅厅长柯哲很讨厌国家监察部长詹微,联合18位官员,诬陷詹部长,何哲和3位同党凌迟示众。中央警备局有一位军官,叫“靳谦”,他让太太击鼓鸣冤,庭审后发现,其诉不实,是诽谤政府,凌迟。浙江崇德县有一名生产队长,叫“李付一”,他总是骚扰良民,崇德基层法院传讯他,他不理,刑警去抓他,反被他灌醉大绑,诬为骗吃骗喝,这样的行径,顶多上一次《焦点访谈》,但也被凌迟处死。
这时候,连不按时交税,也会被凌迟,酷似彭真的“严打”。直到《大明律》颁布,凌迟范围才得到规范,即,凡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宗庙、皇陵、宫殿,不问首犯从犯,一律凌迟,凡谋杀奶奶爷爷老妈老爹、谋杀一家超过3口、生取他人器官,凌迟处死。
清朝的凌迟,残忍烈度不及明朝,但却普遍化了。在适用范围上,别说杀了奶奶爷爷妈咪爹地,就连打骂他们,打师傅,也得凌迟,另外杀人、太太杀丈夫、逼人致死、劫囚、越狱、掘坟,都得凌迟。因此,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不绝于耳。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出版《读律佩?#125》,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警慑作用。
康乾是和谐社会,去酷刑,自然顺理成章。但洪秀全造反之后,必须重典治乱,咸丰皇帝不得不授权督抚,可对叛党“就地正法”,可频频使用凌迟威慑。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兵败大渡河,为保三军性命,只率总理曾仕和和监察委员黄再忠独入清营,向成都军区司令骆秉章投降,咸丰遗孀慈禧传旨,“就地正法”,骆司令选择了凌迟。行刑时,刽子手先割曾总理一刀,总理痛得狂叫,石达开呵斥说,咋就不能忍受须臾之痛!曾总理听罢,咬紧牙关,没再喊叫。最后,石达开被割100刀,始终凛然无声。四川民政厅长刘蓉记述:“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可见,石达开不是怕死鬼,是革命英雄。
一系列严酷杀戮,自然解决了南方动乱,但余害不浅,与现代法理不容,国家形象也十分糟糕,于是清末大法学家薛允升大量援引陆游、王明德、钱大昕,再次呼吁恢复汉唐,从《大清刑律》中剔除凌迟。
话至此,俺们可以发现,废止凌迟的思路,古已有之,并非伍廷芳和沈家本临时独有,后者是在一个合适的契机里,完成了窦俨、陆游、王明德、钱大昕、薛允升的未竟事业。另有一处也可圈点,乱世中,慈禧曾用凌迟杀人,很见效,但同样在乱世中,她没再犹豫,永远废除了这种酷刑。而对《删除律例内重法折》的批复,慈禧写得相当策略,力挺改革派,也于守旧派无碍——
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
俺们满族人,是跟汉人学坏了,进关之前,俺们最重的杀人方法是斩首,进关之后才跟汉人学会凌迟,所以,废酷刑不是放弃祖制,而是抛弃汉人的坏传统。
1905年4月起,使用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永远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