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除了包拯、海瑞 历史上还有哪些大清官?
除了包拯、海瑞,历史上还有哪些大清官?有一个穷到让皇帝流泪!
包拯和海瑞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大清官,他们的故事通过书籍和民间的口口相传而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至今还让人们感动感慨。其实,历史上的大清官远不止他们二位,现列举几例:
东汉杨震(59一124),字伯起,弘农华阴人。杨震对教育事业特别热心,从20岁以后,热心教育,自费设塾授徒三十年,桃李满天下。东汉大将军邓鹭闻之,特派人征召,自此,年过五十的杨震入邓鹭幕府,后来,杨震历任过襄城令、荆州刺史、东莱、涿郡太守、太仆、太常、司徒、太尉。二十多年任国家要职期间,杨震格尽职守,勤政廉洁,始终以“清白吏”为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杨震在由荆州刺史调任东莱太守赴任途中,路经昌邑时,昌邑县令王密,因是他推荐的官员,为了报答杨震的恩情,特备黄金十斤,深夜将黄金送给杨震,还说:“现在深夜无人知道。”杨震却说:“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无人知道呢?”义正辞严地拒绝了王密的馈赠。
南朝褚玠(528—580),字温理,阳翟(今河南禹州)人。陈文帝时,任太子庶子、中书侍郎。宣帝时,出任戍昭将军,领山阴令。褚玠在山阴任职一年余,清正廉洁,从不收受贿赂,因打击豪强被免职,免职后,没钱返回京城,就留在山阴县境内,种蔬菜以自给。皇太子陈叔宝听说褚玠没有返回京城的路费,亲自写信给他,并赐给粟米二百斛,褚玠才得以返京。
唐朝卢怀慎(?-716),滑州灵昌(今河南滑县)人,进士及第,历任监察御史、吏部员外郎、侍御史、右御史台中丞、兵部侍郎、黄门侍郎,封渔阳县伯。唐玄宗继位后,任命他为宰相。卢怀慎虽居高位,但为官清廉俭朴,不营产业,衣服、器物上没有用金玉做的豪华装饰,得到的俸禄赐物,毫不吝惜地给予朋友亲戚,随给随无,很快散尽。赴任东都去掌管选举,随身用具只有一个布袋。得病后,宋璟、卢从愿去看望,见铺的席子单薄而破旧、门上没挂帘子,适逢有风雨刮来,他举起席子遮挡。他死后,家里没有留下积蓄,殡葬困难。四门博士张星上言唐玄宗说:“卢怀慎忠诚清廉,始终以正直之道处世,对他不给予优厚的赏赐,就不能劝人从善。”于是下诏赐他家织物百段,米粟二百石。玄宗经过卢怀慎墓地时,墓碑尚未立,玄宗停马注视,潸然泪下,诏命官府为他立碑,玄宗亲自书写。
宋朝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 ,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历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权在握的司马光,不但对国家财产从无贪念,甚至还把皇帝给他的赏赐——这种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作为单位的办公开支,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司马光曾多次把宋仁宗赏赐给自己的金银珠宝,拿出来作为谏院的办公费用,或接济亲友。司马光做官四十余年,待遇丰厚,却始终恶衣菲食,有钱就接济亲友,不留余财。后来,妻子张氏去世,司马光因手头拮据,只好把自己在洛阳仅有的几亩薄田卖掉,才让妻子入土为安。
明朝刘崧(1321—1381),字子高,号槎翁,泰和珠林(今江西泰和)人,文学家,为江右诗派的代表人物,官至吏部尚书。刘崧为官清廉,生活极为俭朴。他兄弟三人在泰和有一栋房子,五十亩田,升官后却从来没有增加。一条布被用了十年,直到被老鼠咬烂才换掉,但仍改成衣服给孩子们穿,为官期间,从来都不带家眷相随,仅一书童相伴,每晚都坚持读书。
明朝鲁穆(1381—1437),字希文,天台县人,明永乐四年(1406)进士。初任都察院御史,出巡江北、两淮等地,禀公执法,吏不容奸,正统元年升任右佥都御史,正统二年死于任上。
相传明英宗赐给鲁穆一只腊鸭,鲁穆向来节俭,舍不得吃,珍藏着,最后腊鸭风干了。鲁穆后来回到家乡,也带着这只腊鸭,从此每年元宵节把它供奉在祠堂。鲁穆做官三十年,家中却没有多少钱财,衣物被褥十分破旧,死后没钱安葬,一些朋友和同事凑钱给他买的棺材。
清朝汤斌(1627—1687),字孔伯,号荆岘,河南睢州(今河南睢县)人,清朝政治家、理学家、书法家,历任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工部尚书等,死后谥文正。汤斌一生清正廉明,是实践朱学理论的倡导者,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被尊为“理学名臣”。汤斌为官一生,清正廉洁,他死后,身上仅有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其友徐乾学“赙以二十金,乃能成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