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结局:荷兰东印度公司离台
台湾城是荷兰殖民者在台湾的统治中心,城堡坚固,防御设施完整。城周长200多丈,高3丈多,分3层,下层深入地下1丈多,“城垣用糖水调灰垒砖,坚于石”。城四隅向外突出,置炮数十尊。荷军炮火密集,射程远,封锁了周围每条通道。城内荷军尚有870人,凭借城堡继续顽抗。但是赤嵌城被郑军占领之后,台湾城已是一座孤城,城内缺粮、缺水,荷军处境十分困难;加之当时南信风季节刚刚开始,要等待6个月进入北信风季节后,才能将台湾的有关情况告知巴达维亚,然后再等6个月才能利用下一次南信风季节取得巴达维亚的援助,防守更加困难。
郑成功迫降赤嵌城后,为了牵制台湾城荷军,即派兵前往七鲲(鱼+身)设伏。荷军行至七鲲(鱼+身)时,还没来得及列阵对垒,即被郑军埋伏的藤牌军冲垮,死伤过半,其余士卒狼狈退回台湾城。郑成功命令士兵立栅栏、设炮台,加强对七鲲(鱼+身)的防守,同时令杨英、何廷斌以粟6000石、糖3000石补给军队。
自四月初以来,双方一直进行着零星战斗。郑成功一方面积极准备攻城,一方面于四月十二日和二十二日,两次写信给揆一,令其投降。又调集28门大炮,于二十四日凌晨摧毁了台湾城大部分胸墙。荷军于城上集中枪炮还击,并出城抢夺郑军大炮,被郑军弓箭手击退。
郑成功鉴于台湾城城池坚固,强攻一时难以得手,为了减少伤亡,进一步做好准备,决定采既“围困俟其自降”的方针。他一方面派遣提督马信率兵扎营台湾街围困荷军,一方面把各镇兵力分驻各地屯垦。同时,郑成功还到高山族人民聚居的四大社(新港、目加溜湾.肖垅、麻豆,均在今台南县)进行巡视,受到当地人民的热烈欢迎。
五月二日,郑军第二梯队6000人在黄安等将领的率领下,乘船20艘抵达台湾。郑军的兵力得到加强,供给得到补充后,从五月五日开始,在所有通向城堡的街道上都筑起防栅,并挖了一条很宽的壕沟,围困荷军。郑成功又三次写信劝揆一投降。揆一仍幻想巴达维亚会派兵增援,拒绝投降。
五月二十八日,荷兰殖民当局得到荷军在赤嵌城战败和台湾城被围的消息后,匆忙拼凑了700名士兵、10艘军舰,由雅科布·考乌率领,经过38天航行,于七月十八日到达台湾海面。他们见郑军战船阵容雄壮,踌躇不前,加之风浪很大,在海上停留了将近一个月之后,才有5艘战船在台湾城附近海面碇泊。其中“厄克”号触礁沉没,船上士兵被郑军俘虏。郑成功从俘虏口中得知荷兰援军兵力情况后,加紧进行围城和打援部署。
七月二十一日,驻台湾荷军当局决定:用增援的舰船和士兵,把郑军逐出台湾城市区,并击毁停泊在赤嵌城附近航道上的郑军船只,以摆脱被围困境。荷军分水、陆两路向郑军发起进攻。海上,荷舰企图迂回郑军侧后,焚烧船只,反被郑军包围。郑水军隐蔽岸边,当敌舰闯入埋伏圈后,立即万炮齐发。经过一小时激战,击毁荷舰两艘,俘获小艇三艘,使荷兰援军损失了一个艇长,一个尉官,一个护旗军曹和128名士兵,另有一些人负伤。荷军其余舰船逃往巴达维亚。陆上,荷军的进攻同样遭到失败。此后,荷军再也不敢轻易与郑军交战。
台湾城的荷军被围数月,军粮得不到补给,因而士气低落,不愿再战。十月,揆一为了挽救行将灭亡的命运,企图与清军勾结,夹击郑成功军。揆一的使者到福建后,清军要求荷兰人先派战舰帮助他们攻打厦门,然后再解荷军之围,揆一无可奈何,只好派雅科布·考乌率领漂泊在海上的3艘战舰、2只小艇前去攻袭厦门。考乌心存畏惧,中途转舵驶往暹罗(今泰国),以后又逃回巴达维亚。于是,荷军勾结清军夹击郑军的企图完全落空了,士气更加低落,不少士兵力求活命,陆续向郑军投降。
郑成功从俘虏中了解到荷军的上述情况后,决定把对荷军的封锁战术转为进攻,在对方从巴达维亚和中国大陆获得救兵之前,向热兰遮城堡的荷军发起猛烈攻击。为此,郑军增建了三座炮台,挖了许多壕沟,以遏制荷军的炮台。
1662年农历一月二十五日清晨,郑成功下令炮轰乌特利支圆堡。在两个小时内,郑军发射炮弹2500发,在该堡南部打开了一个缺口,当天即占领了该堡。郑军居高临下,立即利用此堡改建炮台,向台湾城猛烈轰击。荷军团守孤城,岌岌可危,揆一在城上督战,看到城防已被突破,手足无措。在这种情况下,郑成功派通事李仲入城劝降。李仲对揆一说:“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练兵之所。今藩主前来,是复其故土。此处离尔国遥远,安能久乎?藩主动柔远之念,不忍加害,开尔一面:凡仓库不许擅用;其余尔等珍宝珠银私积,悉听载归。如若执迷不悟,明日环山海,悉有油薪磺柴积垒齐攻。船毁城破,悔之莫及。”荷兰殖民评议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形势及对策。台湾城被围已近9个月,荷军死伤1600余人,能参加战斗的士兵仅剩600百余人,且已弹尽粮绝,疾疫流行,形势已完全绝望。评议会认为:“如果继续战斗下去,可怕的命运将降临到每一个人头上,而这样坚持,对公司也没有什么好处。”揆一走投无路,只得同意由评议会出面同郑成功谈判。经过会谈,揆一“愿罢兵约降,请乞归国”。
1662年2月6日(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即南明永历十五年),荷兰驻台湾长官揆一签字投降。荷军交出了所有城堡、武器、物资,包括伤病员在内的约900名荷兰军民,最后由揆一率领,乘船撤离台湾。
至此,荷兰侵略者在台湾38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宝岛台湾又回到祖国的怀抱。
东印度公司离台
1662年2月1日(永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揆一在投降协议书上签字。
条约重点为:
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动,并忘记仇恨。 荷方将城堡、大炮、军用物资、商品和现金交给国姓爷。 荷兰人可携带一切返回巴达维亚必须使用的食物、工具等物品。 荷兰士兵得以扬旗、鸣炮、荷枪、击鼓、列队上船。 国姓爷应释放所有荷兰俘虏。 东印度公司应释放所有中国人俘虏。 2月9日(永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2000名荷兰人登上8艘荷兰船舰,等候出航。《热兰遮城日志》记录至这一天为止。
1662年2月17日,揆一率领卢斯杜南号、唐堡号、安克文号、梅顿号、泰伯特号、纳尔登号、白鹭号和罗南号启程,结束了荷兰在台湾38年的统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