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期出现倭寇?倭寇与元朝和明朝的关系?
元世祖忽必烈于1274年(日本文永十一年)和1281年(日本弘安四年)两次出兵攻打日本,但都遭到失败,无论是战争期间还是战争结束后,日本跟元朝都没有建立起官方稳固的外交关系。但是日本商船还是经常到元朝把中国大陆的货物运回日本,这主要是因为元朝对外国贸易采取比较宽大的政策。但是文永之役以后,元朝采取了防范武装商人的措施,管理贸易的市舶司也时常有变迁,贸易统制日渐严厉,私人贸易被禁止,出入的内外船舶必须持有元朝发给的叫做公据的渡海证明书,按照货物数量进行课税。
这些方针对日本船执行的特别严格,开了后来明朝实行的“勘合贸易”制度的先例。(勘合贸易制度:勘合是一种外国君主向明王朝朝贡的凭证,由明王朝礼部制定,上盖骑缝印信,一分为二,一半交给外国君主,一半留明王朝。明朝海禁后,规定外国君主遣使朝贡时,必须携带发给的半印勘合与留存明王朝的半印底簿比对朱墨字号是否相符。)
从日本到元朝的贸易船有不少是以获得寺社营造费用为目的的,比如1325年入元的为了取得建长寺营造费用的建长寺船,1328年为了取得关东大佛营造费用的关东大佛船,1332年为了取得住吉神社营造费用的住吉社船,1341年为了取得天龙寺营造费用的天龙寺船等等。虽然他们形式上都是受到天皇朝廷敕许或者幕府派遣的,但实际都是贸易船。比如著名的天龙寺船,船长至本就保证不计盈亏,回国后向天龙寺缴纳现钱五千贯。幕府对这些为了筹备寺社建造费用的贸易船负担航行中的警备任务,防止海盗船掠夺。这些船入元的时间,是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庆元市舶司恢复以后的时期,官许船似乎是受到元朝给予的与一般商船不同的特别待遇。庆元就是现在的浙江宁波,“市舶司”是唐朝开始设立的专门管理海外贸易和收取税款的官署。
在元朝和日本的交往中,禅僧成为了一支重要力量。一山一宁(中国台州人,普陀山高僧,1299年以元使身份赴日未归。去世后被花园天皇赐以“国师”封号),清拙正澄(福建连江人,临济宗高僧。1326年应北条高时邀请赴日,去世后谥为“大鉴禅师”),明极楚俊(浙江宁波人,临济宗高僧,1329年赴日。受到后醍醐天皇和北条高时的宠信,被赐“佛日惠焰禅师”称号),竺仙梵仙(明州象山人,1329随明极楚俊一同赴日。受光严上皇和足利尊氏的皈依)等中国名僧的来日,奠定了日本禅宗文化的兴盛。通过禅宗流入日本的中国贵族教养,后来则成为了东山文化的基础。
元朝时期,袭击中国大陆的倭寇应当没有袭击高丽王朝的强烈,因为元代史料的残缺,难以知道当时倭寇的活动情况,不过根据《元史》里的部分记载和明初倭寇的猖狂行动,可见那时候倭寇也是比较活跃的。
《元史》记载,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九年(1292),日本船至四明港要求贸易,因为船中藏有武器,元朝很警惕日本船图谋不轨,因而设立都元帅府以严海防。这是最初见到的元朝对日本船的防备态度,是元朝第二次入侵日本的“弘安之役”后第十一年的事情。随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于定海路设立千户所,防御倭船。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日本商船焚掠庆元,元朝官军不能抵抗。作为对应措施,元朝加强了庆元和台州等地的沿海军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元朝的日本商人的活动和高丽忠定王二年(1350)以后在朝鲜半岛大逞凶威的倭寇有许多不同之处。
第一,他们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庆元,也就是浙江宁波附近。因为那里有“市舶司”,所以日本船是以贸易为目的前往庆元,只是在贸易不顺时才进行掠夺。
第二,倭船的攻击目标都是元朝官府。这是要求通商的日本船为了对抗通商的不利条件,或者为了对抗元朝官吏的蛮横而发生的冲突,与从开始起就把攻击目标放在粮食和人口上的活动在朝鲜半岛的倭寇本质上是不同的。
第三,从时间上看,日本人在元朝的行动要比朝鲜半岛倭寇行动激化的1350年早得多,两者应该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日本商人在元朝庆元的活动,即使可以视为倭寇的一个先驱性形态,但并不等于狭义的倭寇。
倭寇的来历?倭寇是哪里来的?
与日本商人在庆元附近的暴动相比,14世纪中叶以后在中国山东活动的倭寇就显然不同,可以充分看出他们和朝鲜半岛倭寇的密切关系。《元史》中记载元顺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倭人寇蓬州,守将刘暹击破之。自十八年以来,倭人连寇滨海郡县,至是海隅遂安”。山东蓬州见到的日本人的活动,从年代看是紧接着1350年的,在以滨海郡县为攻击对象等方面都和庆元倭商不同。把他们看作是朝鲜半岛活动的倭寇原班人马向山东方面移动,大概是不会错的。从以后作为明初倭寇出现的日本人与朝鲜的倭寇都是同一批日本人这点来看,很容易想象到山东倭寇的实体。
出生于贫农家庭的朱元璋,经过数十年奋斗后,终于在1368年于南京登上皇帝宝座,建立了明王朝。明太祖的建国原则是根据儒家学说重建中华帝国,即“中华之主”同时就是“天下之主”。确立四夷各国向中华帝国朝贡的国际秩序,对于明太祖来说是必须实现的政策,而倭寇问题又是确立这种国际秩序必须解决的课题。从洪武元年到洪武三十一年,几乎没有哪一年见不到关于倭寇的记载,明太祖在位前期最为激烈,中间有一段缓和期,到后期又激烈起来。如果把明太祖时期中国的倭寇活动与朝鲜半岛的倭寇活动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连带关系,朝鲜激烈时明朝就少,明朝激烈时朝鲜就少。这就证明了主体相同的倭寇集团根据时间的不同而改变活动的场所。倭寇在中国的活动舞台以接近朝鲜半岛的山东沿海最盛,次及江苏,浙江,广东沿海各地。他们既袭击沿海居民,又掠夺官粮,在明朝做出了与在朝鲜相同的行径。
明朝为了制止倭寇活动而采取的政策,首先是充实海防。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太祖命汤和巡视海岸,在山东,江苏,浙江沿海地区建城五十九座,设立备倭行都指挥使司。人民四丁抽一为兵,得兵士五万八千七百人,分驻沿海各地。洪武二十年(1387)对浙江沿海各卫所兵士六万二千八百五十三人,每人赐钞五锭。次年又在福建沿海设立五个卫指挥使司与十二个千户所,以备倭寇。在都司与卫所不仅部署防御士兵,还配备了船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命令沿海卫所和巡检司一律备船二艘,巡查海上盗贼。
明朝在加紧对倭寇警备的同时,还开始努力依靠外交交涉使得日本称臣。洪武元年(1368年)十一月,明太祖向日本派遣了第一批使者,但是据说使者在日本五岛附近被贼所杀,太祖通报建国的国书落入水中。接着又第二次派遣杨载一行人作为使节前往日本。当时日本正处于南北朝时期,杨载一行在九州登陆,向大宰府南朝征西将军怀良亲王递交《赐日本国王玺书》。
诏书内容主要有三点:
1、通告明朝建国,要求日本朝贡。
2、通告倭寇为害中国,要求日本国王携带表文到明朝皇帝那里入贡,若无臣属之意,则要求严厉取缔倭寇。
3、如果倭寇继续为害不止,明朝就要发兵征讨日本。
结果就是,怀良亲王杀了使节团七人中的五人,拘留杨载等人达三个月之久,还回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国书斥责明朝的无礼。
洪武三年(1370年),明朝第三次遣使日本,使者是山东莱州府同知赵秩。所持诏书与上次没有大的区别,但是叙述了安南,高丽,占城,爪哇各国已经顺天奉命,称臣入贡,强调“华夷之辨”,催促日本进贡,同时送还了明朝擒获的日本僧侣十五人。征西将军府对此次出使的反应,是洪武四年(1371)派遣僧祖来等九人前往明朝赠送马匹和土产,同时送还被倭寇掳来的中国男女七十余人。明实录就这次怀良亲王遣使的记载:“至是奉表笺称臣,遣祖来随秩入贡。”另外明朝作为报答,赐怀良亲王大统历和文绮纱罗。如果记载属实,颁发历法已经代表了明朝承认怀良亲王为日本国王。从此以后,明朝方面的文献都用“国王良怀”或“日本正君”称呼怀良亲王。
洪武五年(1372),带着大统历的明朝使节无逸克勤等人到达日本博多。但是博多此时已经纳入今川了俊支配下,作为明朝使节交涉对象的怀良亲王已经退出大宰府,固守高良山去了。明使一行被扣留在博多圣福寺一百余日,了解到了日本南北朝对立的形势,于次年六月到了日本京都。在京都与室町幕府进行了接触,但具体情况不明。明朝使节一行在洪武七年返回明朝,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遣使和明朝使节同行到明朝,向明太祖贡献马匹和土产,但明太祖以没有国书为由拒绝接受。这或许是足利义满希望进行私人性交往而遭到拒绝的。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朝左丞相胡惟庸被指阴谋篡夺帝位被捕,牵连者达到一万五千多人,世称胡惟庸之狱。但与胡惟庸事件相关的“林贤事件”,则是到了洪武十九年(1386年)才暴露。据说胡惟庸为了举事,先与宁波卫指挥使林贤勾结,伪奏林贤有罪,流放日本,令林贤与日本君臣秘密策划。随后胡惟庸又奏请恢复林贤官职,遣使从日本招回林贤,秘密致书日本国王,要求派兵援助。林贤先一步回国,日本国王给僧如人瑶倭兵四百,伪称入贡,献巨烛,中藏火药与刀剑,但如瑶到达明朝的时间是在胡惟庸阴谋早已暴露之后,因此这个计划才没有得逞。
重提六年前的事情,以惩罚有关人员,这让人觉得是为了想方设法陷害林贤而编造的谎话,但是因为日本国王也与这个事件有关系,作为报复措施,明太祖采取了同日本断绝交往的方针。明太祖在努力充实沿海军备的同时,强行实施海禁政策,以对付倭寇的猖獗。但是由于采取海禁政策,海外各国与明朝交往的途径就只限于朝贡一个。日本与明朝国交的开始,必须等到明成祖永乐皇帝时代。
足利义满虽然早就希望同明朝建立国交,但是如愿以偿是通过明太祖死后的1401年的使节派遣。其时义满已经将征夷大将军一职让给其子足利义持,又辞去身居律令制最高官位的太政大臣,削发为僧,法号道义。足利义满在担任征夷大将军兼太政大臣阶段,始终只是天皇的陪臣,因此没有资格作为四夷君主向明朝皇帝呈上表文。1401年时,足利义满已经是日本律令制之外的自由人,从这方面来看,已经获得了被明朝承认为“日本国王”的资格。1401年足利义满致明朝的国书开头写“日本国准三后道义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接着说“遵往古之规法”遣使祖阿,肥富通好,献方物金千两,马十匹,薄样千帖,扇百本,屏风三双,铠一领,筒丸一领,剑十腰,刀一柄,砚箱一合,文台一个,并搜寻漂寄海岛者若干送还。
足利义满用作头衔的“准三后”称号,并不是指特定的官职,而是说按照三宫(三后)即太皇太后宫,皇太后宫,皇后宫享受优待。“道义”不用多做解释,就是法号。外交文书使用这种头衔和法号,是极为特殊的事例。足利义满的意图,也许是考虑到不让明朝方面意识到自己是天皇的陪臣。
以祖阿为正使的遣明使一行人,于日本应永九年,也就是公元1402年八月和明朝使节一同到达日本。当时明朝使节带来的诏书,是署有建文四年二月六日日期的明惠帝朱允炆的诏书。但是当年六月,朱允炆的皇位就被叔叔燕王朱棣夺走。当时明朝使节还停留在日本,明成祖即位的消息就传去了。1403年,足利义满以天龙寺坚中圭密为正使与明朝使节同行到明朝朝贡,以便遣明使到达明朝时,无论是谁在位都能立刻呈上表文,足利义满特地准备了致明惠帝和明成祖的两道不同的表文。
即位不久的明成祖,高兴地款待了远涉重洋来朝贡的日本使节,并立即制定敕书,派赵居任和坚中圭密同行去日本。明使一行于应永十一年到达日本。当时明成祖赐给足利义满“日本国王金印”一颗。据说金印光辉耀眼,重到两手都拿不起来。
应永十二年(1405年,明朝永乐三年),又有一个300人的明朝使团来到日本。这次带来的明成祖敕书,表彰了足利义满能遵奉成祖命令,取缔倭寇使之不为中国海滨之害。之所以有这一内容,是因为足利义满在上一年捕获了倭寇首领二十人并送到明朝。
1406年和1407年的明朝国书,同样写了感谢足利义满镇压倭寇的内容。1409年,足利义满去世后,明成祖派遣周全渝到日本郑重吊唁,赐谥号为“恭献王”。
自从李氏朝鲜建立后,由于朝鲜,明朝,室町幕府采取的倭寇对策,倭寇开始逐渐走向没落。面对生命将近的前期倭寇来说,最大的打击是望海涡之战与应永外寇。
所谓望海涡之战,是指明朝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三十余艘倭寇船队袭击辽东望海涡,为都督刘江所破,几乎遭遇全歼的严重打击的事件。望海涡之战,倭寇的损失各种记载不一。据估计大体是千余人和十余艘船。此次之后倭寇很久没有活动,可见损失之大。作为参加这次望海涡之战的倭寇船队的一部分,早在望海涡之战一个月前,五十艘倭船突然进入朝鲜庇仁县都豆音串,烧毁朝鲜兵船。接着又有三十八艘倭寇船利用雾气袭击海州延平串,逼取兵粮米四十五石。他们说:“我等非为朝鲜来,本欲向中国。因粮绝而至此,若给我粮,我当退去矣。前日都豆音串之战,非我也,汝国人先下手,故我不得已而应之尔。”这时朝鲜的倭寇对策已经见到成效,倭寇船队平常只是通过朝鲜沿海去中国。以后对马岛宗贞盛在致朝鲜书状中说:“都豆音串入侵贼船三十只内,战亡十六只,余十四只还来,七只乃壹岐人,已还本州,七只则我岛人也。”由此看来,入侵朝鲜庇仁县的倭寇成员,主要是对马岛人和壹岐人。
协助朝鲜御倭方针取缔倭寇得到很大成绩的对马岛主宗贞茂恰好在望海涡之战前一年也就是1418年去世,其子宗贞盛继任岛主,因为年幼,实权被早田左卫门大郎掌握。可能因为早田左卫门大郎原是对马的海盗首领,岛内管制不严,所以才导致了庇仁县倭寇的再度发生。曾经高度评价宗贞茂取缔倭寇业绩的朝鲜太宗对此大失所望。
朝鲜太宗看到倭寇侵入庇仁县事件后,决心实行乘虚讨伐倭寇根据地对马岛,中途拦截从中国归来的倭寇的计划。朝鲜太宗那时候已经让位给儿子世宗,自称太上王,但是依旧手握大权。因此尽管开始时候世宗对出兵持消极态度,但事态的发展还是按照朝鲜太宗意向进行。加之为断绝倭寇通道讨伐对马岛的想法,也并非没有先例。高丽辛禑王时期曾派战舰百艘进攻对马,烧毁贼船三百艘。朝鲜太祖也有过征讨对马的计划。
倭寇与朝鲜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1419年六月,朝鲜太宗和世宗正式宣布讨伐对马岛。六月十九日,朝鲜三军都体察使李从茂率领船队从朝鲜巨济岛出发驶向日本对马岛。船队共有兵船227艘,兵员总数17285人,并携带了65天的军粮。
6月20日,十余艘朝鲜战舰率先抵达对马岛,岛民抗战者仅五十多人,余皆逃走。朝鲜远征军派以前降服朝鲜的投化倭人到对马岛岛主宗贞盛那里投递书信,但没有得到回答。于是朝鲜军在岛屿内搜索,夺得大小船只129艘,留下可用者20多艘,剩下全部焚毁。又烧民家1939户,斩首104级,生擒20人,拔除田中作物,另外还获得被倭寇掳去的明朝人131名。
26日,朝鲜左军节制使朴实等军遭到对马伏兵袭击败北,战死和堕下悬崖的官兵百数十人。右军节制使李顺蒙与兵马使也遇到日军阻击,虽力战击退阻击的日军,但朝鲜中军终于没有能够登陆。对马岛把这次战争叫做“糠岳战争”,朝鲜则称之“己亥东征”。对马岛岛主宗贞盛害怕朝鲜军长留岛内,于是提出撤军修好,并转告朝鲜军队七月里气候将发生异常,早点撤军对朝鲜也有利。于是朝鲜李从茂在7月3日回军巨济岛。1419年7月17日,朝鲜太宗令兵曹判书赵末生致书对马岛岛主宗贞盛说希望他归顺朝鲜。
宗贞盛表示唯命是听,于是朝鲜通知宗贞盛,将对马岛纳入朝鲜庆尚道管辖下,赐给宗贞盛印章,以后对马岛人来朝鲜,需要持有宗氏书契。但是之后室町幕府和日本西部豪族对于朝鲜将对马岛纳入自己领土一事表示不满,朝日两方多次互派使者交涉也没有结果。直到1422年征讨对马岛的中心人物朝鲜太宗去世,实权转移到推行亲日政策的朝鲜世宗手中后,朝鲜与对马岛才重新建立起新的和平交往关系。1443年,朝鲜王朝和对马岛签订《癸亥条约》(日本称嘉吉条约)。按照协议内容,对马岛承认朝鲜宗主权,向朝鲜朝贡并尽力取缔倭寇,而朝鲜则给予对马岛贸易垄断权,允许对马岛每年与朝鲜进行50艘船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