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江西?揭开历史上江西之名缘何千年不变之谜
今天中国的省份名称,许多是以名山大川命名,彼此不乏对应的称呼。譬如太行山分隔开“山东”、“山西”,黄河区分了“河南”、“河北”,连洞庭湖南北也有“湖南”、“湖北”,但偏偏作为国内第一大河的长江,因之命名的只有“江西”,却无对称的“江东”,这是怎么回事呢?
从大变小的“江东”
“江西”这一名称,可以追溯到唐代。唐初政区实行州、县二级制,由于州的数量太多(达300多个),中央政府管理起来很麻烦。据说唐太宗李世民苦于记各州长官们的名字,只好将他们都写在屏风上。于是,他在即位之初的贞观元年(627),便将天下分为十个监察区,称“道”。其中北方、南方各五道,人称“贞观十道”。
贞观十道中的江南道
其中的江南道包括长江以南、南岭以北、西至今贵州、东至海的整个华中地区。“贞观十道”尤其是江南道的范围过于广袤,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差异颇大。到了开元二十一年(733),风流天子唐玄宗遂将道的数目增加一半,达到15个。江南道从西到东依次被分为黔中道(治所今四川彭水)、江南西道(治豫章,今南昌)、江南东道(治吴县,今苏州)。今日的“江西”之名即是取了“江南西道”的简称。
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之势已成。节镇(北方多叫节度使,南方多叫观察使)取代了道的地位,结合各地的半割据状态,朝廷又把江南东道再分为浙西(今苏南及浙江钱塘江以北)、浙东(今浙江钱塘江以南)、宣歙(今皖南)、福建四个观察使辖区(俗称仍为“道”)。
一分为四的江南东道与江南西道
经过五代的短暂分裂,宋代改“道”为“路”,与“江西”相对的“江东”又“复活”了。但这一时期的江南东路辖区已大大缩小,实即唐代的宣歙观察使辖区以及江南西道部分地区,鉴于这一地区没有大城市,所以把五代十国南唐故都升州(江宁府,今南京)从两浙(西)路析出,并入江南东路作为首府(转运使驻地)。
元代统治者发明了行中书省,是中国行政区划史上的一大变革,其名称一直延续至今。在行省制度下,宋代的江南西路换个马甲又成了江西行省。命运多舛的江南东路就没这么好福气了,虽然一度被改为江东宣慰司,但随着元朝对南宋故地统治的巩固,江南东路就与两浙东路、两浙西路、福建路一道划入了新成立的江浙行省。
消失的“江东”与庞大的南直隶
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大明,定都南京应天府。明代改前元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称仍为“行省”),江西行省因之改为江西布政使司而延续。但明朝也不曾恢复故宋的“江东”,而是以应天府所在周边区域为“直隶”。于是太湖流域的财富之区尽属直隶,旧两浙西路只剩下治所杭州府与各方面均无足轻重的严州府(属今杭州市),与旧两浙东路合建浙江省。
由于凤阳是朱元璋的桑梓之地,也是祖先陵寝所在,太祖皇帝的乡土观念使得明初的“直隶”北界竟越过了淮河,大体上囊括了宋代的淮南东路、淮南西路、江南东路、两浙西路的广阔区域。大概朱元璋自己也觉得这个直隶着实大得离谱,于是一开始就将原江南东路的信州府(今上饶)等地改隶江西省,洪武十四年(1381)又将旧两浙西路的湖州、嘉兴两府还属浙江省。
随着明成祖把首都迁往北京顺天府,改北平行省为(北)直隶,南京降为留都,管辖区域相应改为南直隶(今安徽省、江苏省与上海市),遂形成明朝所谓(南北)两京十三省的体制,而只剩下形影相吊的“江(南)西”。
整合宋代多路的南直隶大体范围
以往历朝历代的留都,多只是荣誉上的虚衔,不曾设有与都城一样完整的行政机构,“商迁五都,不别置员。周营雒邑,惟命保釐。汉、唐旧邦,止设京尹。宋于西京,仅命留守”。而明朝的留都南京却同样设有一套完整的中央行政机构,“设二都于南京与北京,造就了两个都市区,从而将中原的两端均置于国都的直接管理之下。这是中国中央集权化的重要步骤。”
两京制度下的留都机构设置同于北京,只在前面加上“南京”二字,设有宗人府及(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建制同北京明朝中央的六部无甚差别。通常有一尚书总领五侍郎留陪都,以南京兵书尚书专任参赞机务,与勋臣担任的南京守备及守备太监一起构成留都权力核心。
南京官员名义上是“京官”,与地方各级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等官不同,但就职权范围而言,仅限于南京及所辖南直隶地区,对其他地区事情无过问权,更无指挥权,实与其他行省无异。南京六部官员多为闲职,称为“吏隐”,如景泰年间,何乔新任南京礼部主客司主事,“政务甚简,终日闭户读书”,明代中后期之后,“大臣有不合目忌之者,即打发至南京”,南京各衙门更是沦为政争失势者的收容所。
虽然如此,迁都后南京政治地位的降低只是相对京师(北京)而言,作为两京之一,南京实际上是明朝的一个备选首都。土木堡之变时徐有贞等人就曾主张南迁;崇祯末年,在与满洲及农民军作战屡败时,北京岌岌可危时连崇祯帝的皇后也说“我们在南边还有一个家”。最后,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后,当年四月初八,消息传到南京,仅过了一个月(五月十五),利用南直隶完备的机构设置,南明弘光政权就成立了。
“江南西”与“江南”并称“两江”
清朝入关之初,基本沿用了明代的行政区划和建制。明代十三省全部照旧。但是清王朝却面临着一个过于庞大的南直隶:“府一十四,州一十七,县九十六”;“田赋之供,当天下十之三;漕糈,当天下十之五……是以一省当九州之半未已也”。由于南直隶对明王朝的地位特殊,因此清朝的统治者也对这个问题很敏感。
摄政王多尔衮郑重地召开过御前会议,令“九卿、科道会议江南设官因革裁并事宜”。会上居然出现七种主张,从“议立都督府,以亲王领之”到“六部堂官俱应分设如行在例”,统统主张规格高于行省。但这些意见不合最高统治者的胃口,多尔衮下令,以明南直隶的辖区为范围,“著改为江南省”;应天府尹,亦贬为江宁知府。
新鲜出炉的“江南省”其实名不副实。在黄河夺淮改道后,“江南省”的北界居然在黄河以北!恐怕称作“河北省”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无论如何,“江南徐州府”的称谓听上去都颇为滑稽。相比之下,“江南省”四分之三的辖区在长江以北反倒尚在其次了。
与明代不同,清代的总督、巡抚渐成常设之职,明代主管钱谷的布政使与主管刑名的按察使反成其属官。尤其总督往往兼辖数省,俨然封疆大吏。除了天子脚下的直隶总督外,“地居藩首”的正是两江总督(1649年设),所谓“两江”,今天往往被误解为江苏与浙江,其实不然,指的即是江西省与江南省。前者大体沿袭了唐宋的江南西道(路);后者虽然和宋代的江南东路一样都以今天的南京为治所,辖区却远远过之。按说“江南西”本就属于“江南”,如今两者却成了并列关系,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