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解密:抗日期间被冤杀的国民军军长是谁?
如果有人问,抗日期间英勇殉国的第一中华名将是谁?毫无疑问是佟麟阁。如果再有人问,抗日期间最早因为逃跑被枪毙的将领是谁?十有八九都会往韩复榘身上想。但事实上,最早被杀的却是李服膺。1937年,抗日战争正式揭开后的半年里,国民党高级将领中,以“放弃阵地,擅自撤逃”罪名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先有晋绥军系统的第61军军长李服膺,后有第3集团军总指挥兼山东省主席韩复榘。
李服膺(1890-1937),字慕颜,又名兴菴,山西省崞县(今原平市)兰村人,保定军校步兵科第5期毕业。早年从军就跟随阎锡山,1930年任晋绥军第5军军长,1931年任国民革命军第68师师长。后来68师改编为61军,他任军长。与傅作义、赵承绶、王靖国等人被称为阎锡山的“十三太保”,可以看出该人军功卓越。而且此人善于交际,与傅作义、徐永昌、何应钦等人的关系都很好。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八月,李服膺奉阎锡山命令,率61军在天镇县抗击日军进犯,浴血奋战达10天之久。他在接到阎相机撤退的电报命令以后,因为部队伤亡惨重,无法坚守,故率部撤出防线,致使天镇失守。因为此事,太原会战战事极为不利,全国人民及国民政府对阎锡山的抗战都极为不满。阎锡山就以李不执行其死守天镇的命令,擅自后退,遂将其枪决,年仅47岁。
当时,李服膺正率残部退往应县雁门关的途中,突然收到阎锡山命他赴太和岭参加军长级会议的电令。他的昔日同僚与好友、时任第2战区第7集团军总司令的傅作义等人,劝他不要急于离开部队去见阎锡山。因为傅已知道,当时国内舆论对绥东、天镇战局的迅速溃败十分不满;在阎未明确表态之前,急促见他是非常危险的。但李服膺认为自己并没有做对不起长官和部队的事,而且要遵守长官的命令,即从繁峙县的沙河起身赶赴太和岭。
李服膺刚到太和岭就直接被拘押,傅作义等人多方向阎说情仍未果。1937年10月1日,从太和岭逃回太原的阎锡山,草草组成高等军事法庭,宣布翌日会审李服膺;并没有通过南京的军事法庭,就直接处死了他。而李服膺成为阎锡山兵败大同及太原会战失败的替罪羊。傅作义曾痛惜地说,太原兵败“怎么竟把罪责全落在李军长一人身上,真是可恨、可惜又可叹!”“他虽然牺牲了,但是,是有代价的!”
李服膺与韩复榘这两桩公案,表面上颇为类似,其实各自内幕并不尽相同。直到建国后,从60年代起,当年的一些知情人,特别是原晋绥军第61军的将士,渐渐透出一些历史真相。各方面当事人就此案口述、所写回忆材料,更日渐其多。大量事实证据和理由分析证明,李服膺完全是被阎锡山冤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