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之死:奸相蔡京身携巨资为何被百姓活活饿死?
奸相蔡京:“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无家,孤身骨肉各天涯,遥望神州泪下。金殿五曾拜相,玉堂十度宣麻,追思往日谩繁华,到此翻成梦话。”这是北宋奸臣兼贪官蔡京“伸手被捉”后写的“我的沉痛反思”的“检讨书”,“检讨书”虽然“很不深刻”,还在那里念念不忘荣华富贵,但是在皇帝那一把手那里,已是过了“思想关”。皇恩浩荡,没判蔡京死刑,只是判了一个类似“死缓”的流刑,发配到岭南韶关去“劳动改造”。
但是蔡京刚走一半的路程,就在长沙被百姓判了“死刑”。王明清《挥尘后录》中记载了蔡京之死:“初,元长之窜也,道中市食饮之物,皆不肯售,至于辱骂,无所不至。遂穷饿而死。”蔡京穷饿而死?不,不是穷死的,是饿死的。
蔡京被流放,开始时还是很讲“高级干部”派头的,身边还带着三个女人。他把平日从百姓那里搜刮来的金银财宝装了满满一大船,在蔡京看来,钱能通神,没有了权,只要有钱,什么事摆不平?贪官们的思想都是“相通的”,在有权之时肆无忌惮地弄钱,为的就是退下来后依然可以过着幸福的日子,有阿堵物做底,判刑也算不上什么!大概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蔡京被流放了,还想过着妻妾成群的生活。但是他想错了,他低估了北宋人民的“反腐觉悟”。北宋人民个个都需要钱,与蔡京相比,北宋人民更需要钱,但是个个都不要那腐败的“臭钱”。都说商人唯利是图,都说商人见利忘义,但是北宋的商人取义弃利,以其在金钱面前毫不动心的态度树立了可堪一记的形象。听说是蔡京来了,开旅社的不给他“开房”,开饭店的不给他“开餐”,开小商品百货店的也不卖他一块饼干、一听罐头,开再高的价也不卖。从开封到长沙,“三千里外无家”。三千里的路上,蔡京很难买到一口饭、一盘菜、一杯茶。到长沙,无处安歇,只能住到城南的一座破庙里,病困交加,饥寒交迫,饿死了。
到了被“双规”之后,甚至到了被判刑之后,蔡京依然还可船装金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是如此巨大,可是居然没有被判死刑。也许北宋的理论家是如此“理论”的:蔡京所贪数额虽然巨大,但他没有造成直接损失,所以情节不算严重。是的是的,腐败亡国,也肯定不是腐败分子直接亡的国。在这些理论家看来,也许蔡京之死,老百姓罪不可赦。他是老百姓害死的,北宋的老百姓不讲“人道”哪!怎么能让人活活饿死?然而,你也不能把老百姓怎么样,没谁直接把蔡京杀头啊!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力量;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反腐倡廉的真正力量。北宋人民在反腐败里的表现,或许让我们看到了体制外的反腐败力量,只有全民形成反腐意识,全民形成反腐氛围,才能让腐败分子胆寒,让腐败分子真正忏悔。事实上,蔡京以前对此一直没有“深刻认识”,到了长沙,即将饿死,他才真正自省:“京失人心,何至于此。”如果我们对腐败分子,像北宋人民一样,同仇敌忾,像打过街老鼠一样,那么腐败分子便无法生存,或许当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