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唯一的的女儿爱新觉罗·东莪究竟嫁给了谁
东莪:生于崇德三年(1638),睿忠亲王多尔衮的独生女儿,生母为朝鲜王族之女。顺治七年,多尔衮殁,清世祖(顺治)纠其罪,下旨将其子女东莪、多尔博(多尔衮无子,过继豫亲王多铎之子)交由信郡王多尼看管。这是清史中关于东莪唯一记载,此后便不知所终。
文献记载缺乏,但是民间传说很多。其中最流行的一种就是说东莪格格不堪欺侮与歧视,流落民间,嫁给了一个汉族读书人云云。当然,这只是传说,不足为信。若要追寻东莪的下落,还是要从存在可查的历史资料里找起。
在今天呼和浩特市内有一座恪靖公主府(康熙第六女固伦恪靖公主府邸)。根据《公主府志》的记载,这里曾经有一位据说是多尔衮的曾外孙女居住过。关于这段文字,虽说是地方记录,所以肯定会存在一些错误,但作为文献来说,还不至于捏造事实,所以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那么,这个多尔衮的曾外孙女究竟是谁呢,是否是东莪格格的后人。如果说东莪的后人可以嫁进这座府邸,就表明东莪流落民间的说法是误传,她很可能是被嫁到了蒙古。
我们都知道,整个清朝,先后有五百多位皇家格格下嫁蒙古,这几乎是清王朝的国策。尤其是中前期,这种大规模的联姻更是屡见不鲜。所以飘飘认为,东莪最后的归宿应该是被嫁到了蒙古。
这样说的理由,除了满蒙联姻的普遍性之外,还有一些原因。虽然东莪的父亲获了罪,但东莪并没有被逐出宗室(多尔衮当时被逐出宗室,但并无记载这种责罚祸及子女)。况且东莪是被交给信郡王抚养的,所以就应该不会被扁为平民。既然没有开除宗室,那么东莪的婚姻就和当时所有宗室女子一样需要有皇帝做主。而像她这样敏感的身份,不论是皇帝还是信郡王都肯定希望能妥善安排,所以嫁去蒙古就成了最好的方法。既能使朝廷获益,也算是给东莪一个对等的归宿,还可以免除她留在京城的尴尬。
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是,东莪究竟嫁到了蒙古哪里?
根据史料记载,从顺治七年到顺治末年,下嫁蒙古的皇家女子中一共有四位身份不明。前两个是在顺治七年八月之前嫁到蒙古敖汉部,封号均为郡主。但因多尔衮死于当年的十二月,东莪出嫁必定是在此之后,所以这两个都可以排除。另外两个一个于顺治十三年左右下嫁科尔沁土谢图亲王巴雅斯护朗,封号是郡君(多罗格格);另一个则于顺治十五年左右下嫁科尔沁台吉鄂齐尔(孝惠皇后之弟),没有封号,仅称格格。那么这两个到底哪一个才是东莪格格呢?
首先年龄上看,东莪生于1638年,到顺治十三年时是18岁,到顺治十五年时是20岁。应该说这两个年纪在当时出嫁的女子中都算是高龄了,而且相差不多,没有什么的可比性。但是相对而言,还是18岁更符合一些。
其次封号上看,前一个是郡君,后一个没有封号。按多尔衮生前的爵位(亲王)来说,东莪应该是郡主,可是在东莪出嫁时,多尔衮已经获罪削爵,所以不能作为参考。至于抚养东莪的多尼郡王,他的爵位也不太可能作为册封东莪的参考。不过,既然是出嫁蒙古,政府一般情况都还是会有所加封。而加封必须要有一定标准,因为东莪不是嫡福晋所生,根据清朝贵族女子册封规定,东莪的封号应该降两级,也就是说,如果多尔衮生前,东莪就有封号就应该是郡君;如果她出嫁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给予封号的话,自然也应该是郡君。当然了,如果顺治在这个时候依旧因记恨多尔衮而迁怒东莪的话,不跟她任何爵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但从爵位上也很难作出准确判断。
第三家情况看来,两者都是科尔沁,但一个是右翼扎萨克亲王,一个是左翼台吉,身份相差很大。不过,鄂齐尔与孝惠皇后是同胞姐弟,多了一份亲情上的关联。所以以此相比,又是不分上下。可是我们也看到,土谢图亲王巴雅斯护朗在此之前的顺治二年已经娶了太宗第八女固伦端贞公主,而顺治十三年时,端贞公主仍然在世,所以这位郡君嫁过去其实是做侧福晋,而这个侧福晋的身份,这倒也合了东莪此时不尴不尬处境,而且端贞公主与东莪堂姐妹的关系也不存在辈分问题。再看鄂齐尔,那位皇家格格嫁给他应该是正室。但从孝庄的辈分上说鄂齐尔却应该是东莪的晚辈,虽然当时辈分并不被人看重,可那主要针对于清皇室迎娶蒙古王女(比如孝端、孝庄姑侄同嫁一人),至于皇室女子出嫁蒙古,还几乎没有出现过隔辈皇女同时下嫁一人的情况(续弦不算)。由此看来,仿佛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再有就是那个有关多尔衮曾外孙女的问题,刚刚我们提到了,《公主府志》中说这个女子的身份是和硕格格,如果关于这一点的记载正确的话,很显然,该女子会被文献如此记载,她的父亲(当然还有祖父)一定是一位亲王。从这方面来说,还是土谢图亲王巴雅斯护朗比较符合。
最后,我们还应看到一个事实,那就是顺治七年左右,多尼迎娶了土谢图亲王巴达礼的女儿,也就是巴雅斯护朗的姐妹。所以说,信郡王家很可能与土谢图亲王家存在互换的姻亲关系,所以东莪格格也就极有可能因此而下嫁巴雅斯护朗。
综合上面的一些列分析,虽然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东莪的最终归宿,但是却也可以将有关的可能性降到了二选一的标准。并且,根据各种对比,可以看出土谢图亲王巴雅斯护朗的概率更高一些,所以我们姑且将他暂定为考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