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清朝宰相 竟然因为考试作弊被皇帝处死
在明代以前,科场舞弊最多是革职、流放,所以赵翼感叹道:“纳贿舞弊,仅至窜谪,科场之例,亦太弛纵矣!”从清代开始刑罚更重了,清朝首开“科场作弊者死”的先例,自此以后作弊的人少了,因为刑罚太重了,没人敢冒这个险了。
《清史稿》对清代重罚科场作弊者做出了正面评价“用重典之效,足以挽回风气也”。整个清代将近三百年的时间,只发生了三次舞弊案: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以及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三起科场案的经过:
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府考场发生大型科场弊案,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因公开受贿,考生考完以后,怨声载道,集体到文庙去哭庙,同时也希望引起皇帝的注意。清政府经过调查发现考生所诉属实,下令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田耜、邬作霖等七人斩立决,家产籍没,有一百零八人流徙宁古塔。
顺天乡试舞弊案后不久又发生了江南科场舞弊案,江南主考官方猷,因“方姓”联宗之故,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顺治帝听闻以后大怒,下令重新考试,试题为《赢台赋》。为防止舞弊,考场警卫森严,直接把刑具摆在考场,以致考生震惧失措,提笔写字瑟瑟发抖,当时有一位考生吴兆骞“战栗不能握笔”,掷笔而叹︰“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者乎!”
此案的主考官方猷、钱开宗等十七名考官全部处死。举人方章钺等八人,责打四十大板,家产籍没。吴兆骞因为考场上吓得发抖,不能写字,虽然没有查出舞弊情形,但因为不能完卷,也被革去功名,流徙宁古塔。
康熙五十年发生江南乡试科场案,当时主政江南的是两江总督噶礼,这年江南乡试,九月发榜,中举者除十三人来自苏州以外,其余多为扬州盐商子弟。其中句容县王曰俞所荐之吴泌、山阳县知县所荐之程光奎皆文理不通,于是考试群情激奋,将财神像抬入府学,讽刺江南贡院不是考场而是商场。
康熙听闻此案,下令严办,经过一年多的审讯,审出副主考赵晋与同考官王曰俞、方名私受贿赂,故意让吴泌、程光奎考中。赵晋、王曰俞、方名被处斩立决;吴泌、程光奎等均处绞监候;主考左必蕃失职,被罢免。同时两江总督噶礼也被革职,江苏巡抚张伯行革职留任处理。清朝的两江总督管理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江苏巡抚就是江苏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此案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均受到处分。
咸丰八年,顺天府乡试,考生罗鸿禩贿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靳祥,企图借此考中举人,最后事情被揭发,咸丰皇帝为了慎重起见,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决定再给考生罗鸿禩一次机会,让他到南书房重考一场,并遣肃顺监考,罗鸿禩交出了一份粗劣的考卷,于是本案被钦定为“通关节”(所谓通关节,就是用钱买通有关部门的官员,为自己服务)。
另外此案还发现了一个案中案,这次科考有一名中举者为满人平龄,他是个京剧演员,按清律,戏子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怎么能中举?所以舆论哗然,后来查实平龄的考卷被人涂改、调换过,还写了许多错别字,这些错别字一样被人修改了过来。
收贿的靳祥知道东窗事发后,畏罪自杀,而主考官柏葰按律当斩,咸丰帝念及过去对柏葰十分倚重,有意从轻发落,然而礼部尚书肃顺力争不可,认为科举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应该严格执法、明正典刑,朝廷大臣亦无人愿意说情,柏葰、浦安、罗鸿禩等人一同被判死刑,于次年被斩于菜市口。
大家注意,柏葰可不是仅仅担任主考官,他是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咸丰六年(1856年),以翰林院掌院学士奉旨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八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是清朝名副其实的中堂大人,也就是宰相。所以说柏葰是史上死于科场案职位最高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