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曹操挟政治优势为何一生都不愿称帝?
曹操迎接汉献帝未必是忠君勤王,更多的是,他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生价值,以膺服天命为己任,迎接汉献帝安居许昌,就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听”的特殊资格。打着皇帝这面旗帜,不仅受到封建士大夫拥戴,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戴,招兵买马、积蓄粮草容易一些;更重要的是,讨伐不听命皇室的军阀时候(实际是不听命于曹操),未曾出兵已占尽政治优势,已将对方推到不义境地,戴上了叛逆谋反的帽子。因了他挟有政治优势,更兼之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从公元192年——208年的17年中,曹操陆续剪灭了军阀韩遂、马超、陶谦、吕布、袁术、袁绍、袁谭、袁尚、袁熙、刘琮等,平定了乌桓叛乱,使黄河流域亦即全国三分之二富庶地区得以统一,仅留下东南六郡的孙权,益州的刘璋,汉中张鲁和四处流窜的刘备四支军阀。
当时曹操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汉献帝不过是一具傀儡,是图章皇帝,然而曹操并没有黄袍加身,代汉自立。这不是曹操对汉室心存耿耿忠贞,是政治形势不允许取代。所谓的政治形势不是别的,是封建士大夫和民众的皇室情结。东汉王朝虽在黄巾大起义后已名存实亡,但依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皇室情结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始终阻止着正常的改朝换代;更加之汉献帝虽年幼无知,却不是暴戾专横、作恶多端的独夫民贼,社会方方面面对他还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独当一面的异姓带兵将领,虽然都是曹操一手培植提拔或者收服笼络的可靠将领,但在长期征战过程中,实际上已经成为地方实力派人物,很难保证在东汉王朝和曹氏集团二选一时候站在哪面,所以曹操不轻举妄动,不愿因取代引起内乱,引起战争。公元210年12月,曹操曾说过:“身为宰相,人臣之贵已极,意望已过,”以此表明没有觊觎之心。这不是曹操真心话,权臣和皇帝之间诡谲多变的微妙关系,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危险平衡,牵动一发就可能造成宫廷地震,两者都不会君明臣忠的泰然处之,以曹操之明,他当然看到其中的风涌雷动。之所以还要这样说,不是掩耳盗铃式自欺,而是在麻痹别人,增加自身的安全系数。
公元220年,孙权上书称臣时,同时说天命劝曹操称帝,曹操看罢来信后骂道:“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耶!”这不仅是曹操对孙权捧杀的警惕,也是对代汉而立政治风险的评估。当时夏侯惇、陈群、桓阶等认为,曹操南征北战30多年,功勋卓著,羽翼丰满,人心归附,时机已经成熟了,应顺从天理民心,黄袍加身,代汉自立。曹操知道自己的来日已经不多,宁可将阻力估计得高些大些,不能将阻力估计得小些低些,不愿意天亮时尿在床上,那时会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上天不会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也没时间改过重来,故而委婉谢辞道:“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
曹操有两次可以名正言顺地代汉自立的机会。第一次,公元200年,车骑将军、献帝妻舅董承怀揣衣带诏,纠集长水校尉种辑,将军王子服、吴子兰,议郎吴硕以及刘备等人,准备发动宫廷政变杀害曹操。这标志着,曹操同汉献帝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发展到你死我活的程度,而且已麻风出面,不可协调。阴谋破败后,如果加以彻底追究,汉献帝这位幕后黑手难辞其咎,乘机废除不无不可。但是曹操并没有追究到底,只是严惩了前台的董承等人,甚或,连核心成员都未仔细清查,以至于使刘备这样的大鱼得以漏网,汉献帝更安然无恙地稳坐龙椅。 第二次,公元214年,汉献帝通过伏皇后指示父亲伏完,阴谋再一次发动宫廷政变杀害曹操。照理说,一之已甚,岂可再乎?汉献帝这次应该受到惩罚了,但依然没有!只是伏皇后父女弟兄等人伏法被杀,汉献帝依然坐在龙椅上免予追究。这不是曹操宽仁厚德,他没有这种雅量。没有废除汉献帝原因,依然是顾忌到当时的政治形势,担心抢摘了生西瓜。
东汉王朝的江山,在董卓和李傕、郭汜之乱后,葬送得一干二净,点滴未留。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24年,南征北战得来的整个北方,都是曹操打下的,同东汉王朝的江山社稷没有瓜葛,汉献帝不过是曹操委托的保管员而已;套一句现代经济术语,整个北方的疆域,是戴着公有制红帽子的私人企业,曹操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曹操以家族子弟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曹休等人为为核心执掌军队,异姓军事将领臧霸、张绣、张辽、徐晃、张郃、乐进、李典、于禁等,都是曹操通过多年考验信得过的铁杆哥儿们,已经成为清一色的曹氏党徒。朝廷官员。相府官员等,也是曹操通过不断筛选,不断清洗,不断培养提拔的亲信。东汉皇室早被边沿化为一具空壳,并逐步从封建士大夫和民众的头脑中淡出。即令如此,曹操不敢贸然的黄袍加身,说明由臣位荡向君位的秋千摆动,是一个极其复杂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联想一下诸葛亮。西蜀的益州地盘,是刘备打下来的,同诸葛亮没有多大关系;西蜀的文臣武将,是刘备多年培养提拔或收降,同诸葛亮没有渊源;诸葛亮执政时候,军权还在涿郡籍和益州籍将领手中,诸葛亮身边不仅没有掌军者,甚或,荆州籍帮派体系尚未形成;更加之诸葛亮同益州民众没有建立起信赖关系,凭什么取代刘禅自称皇帝! 形式决定,诸葛亮取代刘禅的,只能是一个漫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