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张奢华的乾隆靠什么维持自己“节俭圣君”的形象
皇帝的“荷包”,令人直接想到的似乎应该是国库。其实中国的皇权制度中,皇帝的个人用度与国家财政分离是很早的,汉代有少府负责皇室用度,所仰仗的收入来源,是山林川泽之利。此后的历代中央王朝也基本延续了皇室收支与国家财政分离的制度,横向比较欧洲及西亚的中央集权君主,这套财政制度相当高明。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皇室收入如何筹措,与国家财政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与皇权制度是相伴随的,而且有时对皇权稳定的影响还很大。清作为最后一个帝制王朝,在顺治、康熙时期已经确定了定额化原则的国家财政体制,直到太平天国战前,国家财政都以尽量不增加用度为总体原则。这样来看,清帝国可能秉持着相当“节俭”的财政原则,事实上,乾隆皇帝就经常这样自我标榜。但是,如果考虑到有一笔相当巨大的收入在户部控制之外,这一“节俭”的形象就需要重新考虑了。
赖惠敏教授的新书《乾隆皇帝的荷包》(以下引文仅标页码)正是直击这个隐秘之处。她勾稽出乾隆皇帝最重要的三个皇室收入来源,并说明这些钱的流向,相当程度上刷新了我们对乾隆一朝政治的理解。赖惠敏教授早年师从徐泓教授,研究明代江南的赋役制度,卓有成就。此后转向研究清代的皇族,多年爬梳清代档案,用力精勤。如她在后记中所说,因为系统阅读内务府档案,才发现皇室的巨额商业收入。尤其是乾隆皇帝,有三个钱袋子来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同时维持一个“节俭”的圣君形象。
乾隆皇帝的第一个钱袋子,是皇庄(官庄)。清初皇室就在盛京等处设立若干田产,由庄头管理。这些皇庄的收入多供应当地驻军及内务府人丁,还未直接流入皇帝的口袋。但乾隆年间曾大量查抄官民家产,直接为内务府所有。作者书中所举出的例子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承安案。承安本是伊犁锡伯部落领队大臣,以“玩愒成性”被查抄家产。这其实等于是没有什么确实的罪名。查抄承安家产使内务府增加近四十一万亩土地,而内务府本来控制的皇庄土地不过五十多万亩。
乾隆皇帝第二个也是最著名的钱袋子,是淮扬盐商。几十年前徐泓先生有一篇经典论文专论明后期盐法之变,认为明末以世袭专利特权换取商人的合作,专卖商人则为了确保垄断权利,一味与官府勾结,报效官吏的需索。这使得当时最重要的商业资本之经营寄生于政治权势之上不能独立(徐泓:《明代后期的盐政改革与商专卖制度的建立》,1978)。清代继承了这种竭泽而渔的制度,乃至出现总商,庇护特权商业至于其极,而商人的报效大部分进了乾隆皇帝的腰包。乾隆朝内务府来自盐务收入,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在一百万到两百万之间,约占盐课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之间。淮扬盐商由此做大,发展出一时红肥绿瘦的淮扬文化,从何炳棣先生到王振忠教授,所论很多,不再冗言了。
前年有部还算火热的电视剧《大清盐商》,多少也摸到了些门道。张嘉译饰演的汪总商怎么看都像是汪处长,当他追查盐务侵吞,步步深入时,发现逼得所有人背锅的正是他的恩主乾隆皇帝。到了这一步,钱去了哪里,就万万问不得了。
乾隆皇帝最后一个不那么引人注意的钱袋子,居然是税关。税关的定额税收全部交解户部,所以使人容易忽略其税收盈余的去向。实际上,税关盈余收入解交内务府,也就变成皇室的收入。各税关志中经常提及关税盈余提解内务府,以及内务府核销关税盈余的问题,税关要动用盈余银两,还要在内务府核销。也因此,清代不少税关监督就出身内务府,如乾隆初任淮安关监督的伊拉齐,正黄旗,以“内务府坐办堂郎中”身份到任。据说在监督税关的三年多时间中,“敷政宽和,操行洁白”,甚至还拿出自己的俸禄补贴胥吏,以杜绝他们的贪污(“自捐廉俸,量为优恤”,《续纂淮关统志》卷八)。如此做官,怎么完成上级交代的收税任务,并且还能不破产败家,真的值得广大干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