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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是哪里人 诸葛武侯的原籍是在什么地方

2016-11-22 08:23:05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诸葛亮是哪里人:刘备“三顾”孔明,君臣草庐对策,乃千古之佳话。那么诸葛亮究竟是哪里人呢?此事究竟发生在南阳卧龙岗,或是襄樊古隆中,

诸葛亮是哪里人:刘备“三顾”孔明,君臣草庐对策,乃千古之佳话。那么诸葛亮究竟是哪里人呢?此事究竟发生在南阳卧龙岗,或是襄樊古隆中,争论了1千多年,至今未能定论,任谁不论多么口大气粗也没法一口气吹掉存在争论这个客观事实,而气大伤身,自损健康则是一定的,殆者后悔晚矣。

其实,我的《略论诸葛亮<出师表>中所说的“南阳”即是宛》一文已经以最权威的证据,也就是诸葛亮本人在前后《出师表》中两次说到的“南阳”互证都是宛,绝对不是隆中。既然孔明躬耕在宛,刘备只能去宛城卧龙冈恭请卧龙先生,去隆中岂不南辕北辙?

然而考虑有网友质疑,刘备不可能“深入曹操统治区重镇宛城外三里的地方挖墙脚”,感到此问甚好,这一问促使我加强了对这个问题的学习、探索,经检索史料,阅读书籍,得出的结论仍然是:刘备此行只能是向北去宛,而不可能南下赴襄。我不厌其烦地做考证,不仅表明本人态度认真、行文负责,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诸葛亮的确是躬耕在南阳卧龙岗,而非襄樊古隆中。

一、分析史料中的军事态势,从公元199年到208年7月,南阳不是曹操的势力范围

我的《南阳何时落入曹操手》,用详实的史料和细致的论证得出3个结论:一是从公元199年11月张绣率众投降曹操到208年秋7月前,这9年间包括宛城在内的南阳郡基本都在刘表手中,而不是曹操的势力范围。二是公元203年后,刘备的司令部设在新野,宛城周遭的防务和向更北的叶、博望的军事行动均由刘备负责。三是公元208年秋,宛城和襄阳几乎同时被曹操控制。

这就是说,在刘备“三顾”的公元207年,宛与隆中一样都不是曹操的势力范围,而是还在刘表手中。到了公元208年秋,宛城与襄阳是一个月上下相继落入曹操手中的。所谓的因“战乱”刘备不可能到宛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不妨再看一些史料:

建安六年(公元206年)夏四月,刘备被曹操打败后“走奔刘表”,“先主(刘备)遣麋竺、孙乾与刘表相闻,表自郊迎,以上宾礼待之,益其兵,使屯新野”(《三国志-先主传第二》)。刘表亲自到城郊相迎,待之以上宾,还为刘备补充了兵员,并让刘备驻扎在南阳郡的重镇新野。新野差不多在宛以南襄以北的中点上,与宛襄基本等距离相隔150多里路。此时的刘备实际上是出任了刘表的“南阳战区司令员”,包括宛城及其以北的防务和军事行动均由刘备负责,以作为对抗曹操的樊篱,拱卫刘表治所襄阳的安全。

《三国志-李典传》:“建安七年,刘表使刘备北侵,至叶。太祖遣典从夏侯惇拒之。备一旦烧屯去,惇率诸军追击之。典曰:‘贼无故退,疑必有伏。南道狭窄,草木深,不可追也,’惇不听,与于禁追之,典留守。惇等果入贼伏里,战不利”。另,《三国志-先主传第二》:“拒夏侯惇、于禁等於博望。久之,先主设伏兵,一旦自烧屯伪遁,惇等追之,为伏兵所破”。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朔,故而用春秋笔法说刘备进军叶为“侵”,而点明“刘表使刘备”证明了刘备受刘表驱使节度。

从199年到208年间,曹刘之间的直接战事只有这一次,而发生地点在宛以北相距200多里近300里的叶(即今叶县),刘备诱敌深入,退到博望(今南阳方城县境内,距宛城仅60里左右)设伏,如果宛城不在刘备手中,刘军岂不是腹背受敌?由此也可看出,无论战前战后,宛城都在刘备的控制之下。

这一仗刘备大胜,曹操很不服气,到了第二年即203年秋,曹操为报复“博望之役”,一度打算进攻刘表。“建安八年,八月,公征刘表,军西平”(《三国志-武帝纪第一》。西平距许昌120里,距宛城300多里,在叶以东偏北方向100里上下,是豫州和南阳郡交界处,说明当时的南阳郡已全部被刘表控制了,曹军只能于西平一线集结。这一仗没打成,在辛毗和荀攸的劝说下,曹操权衡利弊,认为先打河北袁绍更重要,而且北方还有乌丸之患,用曹操自己的话说:“我攻吕布,表不为寇,官渡之役,不救袁绍,此自守之贼也,宜为后图”(《三国志-武帝纪第一》注引《魏书》)。曹操打南阳的计划往后放了,南阳自然仍在刘表手中,曹军的位置离宛城还远着呢!

我的证明是靠史料说话,反观某些专家们,他们是只说结论,不讲证据。例如,在所谓的《躬耕地问题的“权威”结论》中何兹全说:“刘备三顾草庐时,曹操占据南阳已经七年,刘备也不可能到曹操占领的南阳去三请诸葛亮。”他并未拿出任何论据支撑。

迄今为止,没见有人举出一条199年以后曹操及其属下占领或者治理宛的任何史料。谁不服,谁就拿出来,学术讨论,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人人平等。

既然宛是刘备的防区,他率众赴宛是轻骑熟路,很正常,很平常。

二、刘表家族当时的复杂内斗和秦汉时期的典章制度,决定了刘备不可能轻进襄阳

刘表于初平元年(190年)领荆州牧,将治所移至襄阳(从190年到208年襄阳同时是荆州和南郡的治所共19年)。刘表这人,陈寿对其的评价是“外宽内忌,好谋无决,有才而不能用,闻善而不能纳”。对刘备,“表厚待之,然不能用”(《三国志-董二袁刘传第二》),原因是“惮其为人”《三国志-先主传第二》。凡此种种,刘备当然心知肚明,加之刘表晚年重病緾身,儿子们为争夺接班权内争外斗,情势复杂,刘备躲还来不及,不是召见,他是不可能贸然去襄阳一带的。就是应召赴请,他也戒心重重,襄阳至今流传的“马跃檀溪”的故事,并非空穴来风,可作旁证。这还是次要的。

最重要的问题是,按照秦汉时期著名军法“擅兴法”规定:率兵将领未经皇帝或上级主将的命令擅自发兵,或是将领擅自出界、离部,都要受到军法的严厉制裁。这种例子很多,《汉书.功臣表》载:“侯李寿坐为卫尉居守,擅出长安界,送海西侯至高桥……诛。”李寿乃京师宿卫军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长安城送客,依军法被处以死刑。寄人篱下的刘备自然懂得违反“擅兴法”的结果,他岂能亲率关张二将及众多随扈三次绕过襄阳向西南20多里跑到隆中去延请诸葛先生,就算不是找死,那也是找不痛快!

结论还是那句话:“三顾”之行只可北上南阳而岂能南下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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