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特别是伏天,天气炎热,细菌的生长繁殖也日益活跃。大多数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等)最适合生长的温度为37℃,一个细菌在适当的气候及营养等条件下,经6小时可繁殖成26万个。
高温天气给致病菌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繁殖条件,食品一旦被病源菌污染,在短时间内可迅速繁殖至致病数量,人们进食受到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后,常于2至48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并常伴有发烧。专家提醒消费者,要谨防变质食品。
1、讲究饮食卫生。
尽量不吃生鲜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鱼、虾、蟹、蛙和水生植物;对肉禽和水产品要高温消毒才能进食;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等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生熟食品的砧板和刀具等要严格分开;不吃死的虾、甲鱼、牛蛙、蟹等水产品。
2、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
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到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商店和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
3、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4、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尤其是食品,不仅要认真察看其是否超过失效日期,还要认真察看其是否临近失效日期。临近失效期的食品亦不宜过多购买,以防保质期内食用不完全而造成浪费或超过保质期继续食用危害身体健康。
5、注意选购已获国家认证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
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04年4月1日起,国家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5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5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要注意选购。
6、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
如果吃了不洁净的食物,特别是水产品、肉禽产品,发现有中毒现象时,一定要到医院及时就诊治疗,查清病因,注意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并向卫生部门报告。
7、注意提高食品消费安全防范意识。
主动索要、妥善保管购物凭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工商部门举报,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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