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于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年年提高。例如2020年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下面,就快和360常识网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吧!
本文目录
1、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会上调吗?
2、两年兵退伍能给10万吗?
3、立功受奖退役后有哪些优待?
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会上调吗?
会上调。在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多处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明确表示要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但是具体上调标准还得看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就会公布上调标准。
两年兵退伍能给10万吗?
截止2020年1月7日,两年的义务兵退伍可以拿到10万左右。这包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一次性退役金、复员费。服兵役不满十年的,每满一年给付1.5个月(军衔、军龄)的基本工资;服兵役不满十五年的,每满一年发给两个半月的基本工资;服兵役不满二十年的,每满一年发给三个月的底薪;军龄不满1年的,年度规划标准为二分之一。
义务兵退役费组成除了一次性退伍金、退伍费,还包括医疗补助金、职业年金1.5万以及养老保险金2.6万。医疗补助金上文有提到是420/年,两年就是840,养老年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补助金是直接转入退伍归乡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会落到个人手里。账户总共金额在五万五千多左右,个人手上能拿到的金额是在两万多左右。
立功受奖退役后有哪些优待?
1、安置地
军队转业干部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2、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3、考核安置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1)平时奖励
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
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
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
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2)战时奖励
个人嘉奖,每次计3分;
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
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
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
(3)表彰
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每次计20分;
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计10分。
在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方面,多数地区根据军转干部档案中的立功受奖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各地有不同的考核赋分办法。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实施办法》规定,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一等功、战时二等功及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首次加15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8分累加;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全国表彰的,首次加10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5分累加;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首次加3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1分累加。
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获全国表彰的军队转业干部,采用功绩制量化计分依序择岗安置办法时优先择岗。在依序选岗阶段,福建省对符合优先择岗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择岗时,以立功奖项等级高的优先;奖项等级相同的,奖项次数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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